紧接着,《人民日报》依据毛泽东的意见,发表《向贪污行为作坚决斗争》的社论,公开提出:“全国各地都应该迅速行动起来,展开一个坚决反对贪污的斗争,来彻底消灭一切贪污现象。”
这时,各地反映党员干部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报告,一份接一份地呈送到中央。毛泽东在阅读这些报告后,更加确定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决心。这种决心在他给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报告的批语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他说:“自从东北局揭露大批的贪污犯以后,我们已告诉你们严重地注意此事。我们认为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务请你们加以注意。”
毛泽东已坚定地认为这场斗争,决不是局部的区域性的斗争,而是“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而在阅读了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第二书记刘澜涛的报告后,他的心情更是难以平静,报告中列举的河北省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前任书记刘青山严重贪污犯罪的事实,触目惊心。刘青山、张子善利用职权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25亿元,从修潮白河民工供应站苛剥获利22亿元,贪污修飞机场节余款和群众房地补价款45亿元,向银行骗取贷款40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200亿元以上(均为旧币)。他们还勾结私商,用公款倒卖大批钢铁,中饱私囊,使国家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
刘青山、张子善的事情揭露后,河北省公安厅依法逮捕了他们。毛泽东完全同意对刘青山、张子善的逮捕法办,并指示《人民日报》在头版报道。他还及时将薄一波、刘澜涛的报告批转全国,并在批语中说:“华北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毛泽东在决定中加写了这样一段话:“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后,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的错误。现在必须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
中共中央决定下发后,北京市委和贸易部党组就分别向中央提交了党政工作人员中贪污现象及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报告,毛泽东阅读了这两份报告,当即批转各地,并以十分严厉的语气作出批示,要求各地仿照北京市委和贸易部党组的报告样式,在一个月内向中央报告当地反对贪污斗争的情况,批语中再次强调:“发动党内外最广大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迅速订出自己的反贪污计划,并开始着手发动这一斗争。”全国范围的“三反”运动由此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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