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武
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凝聚全党智慧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对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邓小平理论,我们理应全面准确、严肃科学地去理解。但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却一直存在着,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持续推进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种状况有日益加重的趋势。这些片面、错误理解主要集中在“不争论”、姓“社”姓“资”、解放思想、农村的“两个飞跃”、共同富裕等问题上。虽然这些片面、错误理解只是支流,但危害很大。作为党的文献工作者,有义务作出回应,指出事情的本来面目,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理论。
(一)关于“不争论”
提起 “不争论”,人们自然很容易想到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的那段经典论述:“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不只是经济特区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农村改革,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开始的时候只有三分之一的省干起来,第二年超过三分之二,第三年才差不多全部跟上,这是就全国范围讲的。开始搞并不踊跃呀,好多人在看。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我们推行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搞强迫,不搞运动,愿意干就干,干多少是多少,这样慢慢就跟上来了。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页。 ]
有人由此将“不争论”绝对化,提出“只管改革开放,一切不用争论”的观点。这当然是完全误解和违背邓小平本意的。首先,邓小平不是泛泛而论,而是针对特定问题讲的。改革开放开始后,由于受“左”的思想的束缚,有些人不加分析地对改革的一切具体措施进行争论,非要争出个姓“社”姓“资”来,阻碍了改革开放的步伐。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提出在一些不涉及改革方向和根本原则的具体措施上不搞争论。其次,之所以提出不争论,邓小平考虑的主要是争取时间。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大背景下,如果浪费大量时间用于无谓的抽象争论,就有可能再次错失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发展差距。最后,允许看、允许试,不搞争论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要通过实践来检验,拿事实来说话,让改革的实际进展去说服人们。实践证明对了的要坚持,错了的要改正,不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为增加说服力,邓小平在这里专门列举了设立经济特区、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从起初受到质疑到经过实践检验逐步得到普遍拥护的例子。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邓小平提出不搞争论显然是有特定的指向和用意的,并不能由此推出对任何问题都不要争论的结论。实际上,不搞争论只是邓小平对待意见分歧、观点不一的其中一种态度,他在主张不搞争论的同时,还经常强调要争论。
比如,在改革的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邓小平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地坚持社会主义这个大方向和根本原则,对于任何有悖于此的错误思想和做法,他主张必须进行争论,甚至运用行政、纪律和法律手段进行批评、教育和斗争。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在1979年3月召开的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就针对怀疑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想明确指出: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今天必须反复强调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因为某些人(哪怕只是极少数人)企图动摇这些基本原则。这是决不许可的。”[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73页。] 1985年8月28日,他在会见外宾时进一步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特别注意强调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用他自己的话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81页。]他批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说:“自由化是一种什么东西?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81页。]“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7页。]邓小平认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关系改革成败和中国未来的重大问题,“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这样,关系就大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让步。这个斗争将贯穿在实现四化的整个过程中,不仅本世纪内要进行,下个世纪还要继续进行”。[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4页。]
再如,在马克思主义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邓小平主张通过争论、辩论来统一和深化认识。改革开放之初,全国理论界发起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本来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但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这一基本原理遭到了质疑甚至否定。邓小平十分关注这场大讨论。1978年7月22日,他在同中央有关同志谈话时明确肯定和支持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他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是马克思主义的,争论不可避免,争得好。[ 参见《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45-346页。]12月13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又进一步指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进行这个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从争论的情况来看,越看越重要。“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3页。] 1979年7月29日,在接见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的全体同志时,邓小平对真理标准讨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作了进一步阐述,他形象地将真理标准讨论比作“基本建设”,如果不进行这场讨论,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因此,“这场争论的意义太大了,它的实质就在于是不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1页。]。邓小平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支持和肯定充分表明了他在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上允许通过争论来消除分歧形成共识的一贯主张,但是这种争论是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前提的,其目的是使真理越辨越明,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特别是要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的回答。
又如,在一些学术问题上,邓小平反对思想僵化,主张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和争论。他还指出,我们要永远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但这并不是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没有任何限度,可以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大局。他尖锐批评了误解、滥用这一方针的错误倾向:“有些人把‘双百’方针理解为鸣放绝对自由,甚至只让错误的东西放,不让马克思主义争。这还叫什么百家争鸣?这就把“双百”方针这个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方针,歪曲为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的方针了。”[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7页。]他还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阐释说:在安定团结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双百’方针当然要为这个最大利益服务,而决不能反对这个最大利益”;“如果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可以不顾安定团结,那就是对于这个方针的误解和滥用”。[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6页。]
总之,邓小平既主张“不搞争论”,又主张“要争论”。这看似矛盾,实际上并不矛盾。二者是辩证统一的,虽各有所指,却又不可分割,在一定条件下还会转化,无论是把“不搞争论”还是“要争论”简单化、绝对化、扩大化都是错误的。在社会主义改革的具体措施、方法问题上,不要陷入无休止地抽象争论中,而在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则要同任何违背这一方向和原则的思想、做法争论甚至进行批评和斗争;在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以及学术文化领域的问题上,允许、鼓励、提倡通过争论深化对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繁荣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但争论并不是没有限度,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这个前提。无论是“不搞争论”还是“要争论”,都不过是手段,其共同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平稳健康进行。正确认识二者的辩证关系,着眼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该“争”的不“争”,需要“争”的必须“争”,这才符合邓小平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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