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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中国宪法的发展进程

2014年11月27日14:04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见证中国宪法的发展进程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合影(前排左起:项淳一、王汉斌、胡绳、彭真、张友渔、龚育之;二排左三为许崇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合影(前排左起:项淳一、王汉斌、胡绳、彭真、张友渔、龚育之;二排左三为许崇德)

    许崇德,著名宪法学家,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特约研究员、民建中央特邀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等。2014年3月3日去世。    许崇德一生参与制定了四部法律———54宪法、82宪法、香港特区基本法、澳门特区基本法,独著、主编、参著的学术著作和教材60种。

许崇德,著名宪法学家,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此后,宪法经历了三次大规模修改:1975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78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2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宪法专家许崇德先生先后接受了四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法律起草委员会委员任命书,见证了新中国宪法和宪政发展的历程。他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几次修宪,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中国民主法治历程的缩影,也是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的见证。本文记述了他参与宪法起草、修改的难忘经历。

1998年6月16日,著名宪法学专家许崇德走进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走进神圣的立法殿堂,主讲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第一堂法治讲座———《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从那时起,法治讲座就成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雷打不动的制度。

站在最高讲台上

采访中,许崇德曾对笔者回忆起1998年6月16日讲座的事。“在那天的讲座中,李鹏委员长一直没有插话,在认真地记笔记。”他说:“在常委会会议厅里,隔着大圆桌,李鹏委员长和我面对面。我讲完后,李鹏委员长问,大家有什么问题没有,可以提出来讨论讨论。会场沉寂了一会儿。李鹏委员长又说:‘没人提问,我先问问许教授’。”

对于“李鹏委员长问了什么问题”,这位宪法学专家笑而不答:“我答应他们了,要保密。不过他问的两个问题挺重要的,跟宪法理论有关。接着,一位副委员长也问了问题。当时气氛很活跃,我印象里一共回答了15个问题。”许崇德告诉笔者,在那之后的五年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办了30次法治讲座,每次都是李鹏委员长亲自主持,一次也没有缺席。

2003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顺利闭幕。这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厅这个朴素而又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大厅,一改往日的庄重与严肃,主席台上下流动着惜别之情。当李鹏委员长宣布会议闭幕后,一些常委委员、列席会议者以及常委会工作人员们,迟迟没有离去。他们有的走到主席台前向委员长问好,有的互相合影留念。“在那天的会议上,每一位委员都得到了一份李鹏同志赠送的‘礼物’———《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治讲座》。”许崇德表示,这本书记录着五年的回忆,他将永远珍藏。“坚持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后举办法治讲座,是九届全国人大的创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全国人大本身是一个立法机构,为什么还要请法学专家作法治讲座?”对此,许崇德说:“人大确实是个立法机构,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各个方面,就目前而言,有不少是学自然科学出身的。所以,人大常委会搞法治讲座是必要的。再说,就是我们搞了一辈子法学研究的人,也要不断补充法学新知识。”

目睹第一部宪法出台

1953年夏天,刚刚研究生毕业、留在人民大学担任教员的许崇德被派往山东泰安,参加中央内务部在农村进行的第一次基层普选试点工作队。这是一次选举全过程的试点: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选举……工作队写下了一张又一张的情况汇报,记录着新中国首次普选的点点滴滴。

许崇德说:“农民千百年来受压迫,当时第一次参加选举,他们的积极性非常高。在当时老百姓的心目中,有选举权的才是人民,没有选举权的那就是专政对象了。”37年后,许崇德老先生故地重游。尽管已物是人非,他却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从当年参加过这次普选的一个老乡手中,竟然找到了一张被珍藏着的早已发黄了的“选民证”。

1954年初,中央从人民大学及其他单位抽调一部分懂法律专业的同志临时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工作。意气风发的许崇德有幸入选。“当时我还是个小青年,才20多岁,我是作为人民大学的教员参加这项工作的,那时是田家英同志在高校点兵找去帮忙的。”从小身经战乱,吃尽国穷民弱苦头的许崇德深知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大法的重要性。虽然只是从事辅助性工作,主要任务就是给宪法起草委员会整理材料,并提供相关资料,还整理了征求意见、全民讨论送来的讨论材料和意见,但他经历了宪法起草的全过程,目睹了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庄严地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他自谦地说“自己只是打下手”。

“第一部宪法产生于1954年9月,它的背景讲起来比较长,因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制定了一个《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几年以后,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形势发展迫切要求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部更为完备的国家根本大法。许崇德说:“1954年1月成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这个起草委员会有党的一些领导人,也有各个民主党派和各方面的人士,代表全国人民来起草宪法。”

起草第一部宪法的时候参考了前苏联等国家的一些宪法,也参考了我国解放前的一些法规条文。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在全国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许崇德说:“这个全民讨论,讨论了三个月。全国人民对自己的宪法渴望已久,今天有了一个人民的宪法,所以人民的热情高涨得很。1954年

是特大洪灾,交通中断了,大水冲掉了公路、铁路,当时的讨论意见用飞机运送到北京来,那真是感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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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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