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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全国性抗战的爆发

三、国共两党的抗战指导路线和战略方针

2015年05月26日13: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问题解决以后,下一步就是如何抗日的问题了。国共两党代表不同的阶级利益,在怎样抗日的问题上自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分歧。

(一)国民党的抗战路线和战略方针

九一八事变时,国民党实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一·二八事变后,改行“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政策。直到华北事变后,国民党的对日方针才逐渐有了转变。

1937年5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拟定了较为具体的对日作战计划,即《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计划按中日战争可能爆发于日苏战争的前后,分为甲乙两案。在甲乙两案的敌情判断中,都正确地指出日本在军备及物质方面占有优势,将采取积极进攻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欲在短时期摧毁中国的作战意志。甲案设想日本首先向中国发动进攻,并将以主力先对我国采取攻势,但是将惹起俄日战或美日战,甚至中俄英美联合对日战。日本将以陆空主力应付俄军,海军主力应付英美,对我者只有一部兵力而已。乙案虽然指出日本将以主力对中国采取攻势,但设想中日战争在日俄战争之后爆发,日军必然不能全力对华作战。因此,这一计划忽略了日本大规模全面侵华战争的严重威胁,带有轻敌和速胜的思想。

七七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和幕僚,从1937年7月11日直至8月12日,逐日在军政部长何应钦官邸举行汇报会,分析研究日本进攻的形势,商讨确定对付侵略的大政方针。这种商讨会议共开了33次,但对日本的进攻企图仍是若明若暗,对和战仍举措不定,对应采取的战略难以作出决断。

8月7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国防会议。经过深入讨论,确定以“持久消耗战”作为中国抗战的战略方针,即军事上采取持久战略,“以空间换时间”,逐次消耗敌人,以转变敌我优劣形势,争取最后胜利。8月20日,国民政府以大本营的训令颁发的战争指导方案和作战指导计划,也明确提出以“持久战”为作战指导的基本主旨。

但是,这种“持久战”战略、“持久消耗战略”,主要不是通过自己的积极作战,改变敌我力量总的对比,以达到最后战胜敌人的目的,而是拖延时日,以待国际形势的有利变化,依靠国际力量形成对敌优势,最后取得胜利。同时,这种持久战略只分为两个时期,经过第一期抗战后,就是转守为攻、转败为胜的时期,中间缺少一个关键的战略相持阶段。实现持久战略的途径,也主要是靠内线持久的阵地防御战。实际上,这种被动挨打的内线防御战,不能有效地歼灭敌人,很难实现战略持久。

1938年3月,国民党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3月25日,中共中央在致大会的电文中提出八项建议。其中关于战略方针指出,只有持久战,才能制日寇的死命,强调必须继续动员全国武力人力财力为保卫西北,保卫武汉而战。在前线,彻底执行阵地战、运动战、游击战三者适当配合的新战略。在敌人后方,坚决援助与发展广泛的人民自卫战。4月1日,大会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这个纲领吸收中共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某些精神,对于抗战指导路线和战略方针也较之从前有一定的变化,从单纯强调政府军的正面防御作战转为同时“指导及援助各地武装人民,在各战区司令长官指挥之下,与正式军队配合作战,以充分发挥保卫乡土捍御外侮之效能;并在敌人后方发动普遍的游击战,以破坏及牵制敌人之兵力”。但是,国民党的转变是有限的和不彻底的。由于国民党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既想利用人民抗战,又害怕人民的力量在抗战中壮大起来;既不能不对人民的合理要求作出某些让步,又想坚持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因此,《抗战建国纲领》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纲领,它与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有着本质的区别。它的严重缺陷和消极因素在于:抗战纲领未对抗战的最后目的作出规定;虽提出实行总动员,但未对实施办法作出具体规定;在军事纲领中,只提到训练官兵、壮丁、抚慰伤亡官兵等,未规定正确的军事战略,未提出采纳积极的作战方针,反对单纯防御的消极的作战方针,也未提出改善军队和人民之间、军官和士兵之间关系等基本问题。因此,《抗战建国纲领》中体现的抗战指导路线和作战原则,基本上还是由国民党通过政府和军队包办抗战的片面抗战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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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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