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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国共两党秘密接触与谈判【2】

2015年06月17日09:5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国共两党的接触谈判

自九一八事变以来,国民政府一直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其对外的妥协退让,对内的“围剿”已招致了国内外的诸多批评。到了1935年,在华北危机空前严重的时刻,国民政府逐渐改变了以往的对日方针,对日态度开始日趋强硬。为求得国内的团结,蒋介石在继续进行武力“剿共”的同时,也在与中国共产党进行秘密接触和谈判。时间从1935年末直至西安事变爆发,历时近一年。进行了多年“剿共内战”的蒋介石政权,到1935年末主动发起了同中国共产党的秘密接触和谈判,这和当时国际、国内的形势发展有关,是其内政、外交的需要。从外交上看,日本帝国主义步步进逼,其灭亡中国的野心已暴露无遗,蒋介石政府虽积极寻求英美的援助,但实际上无甚所获。这样,国民政府决定加快与苏联的联系、实行联苏制日的方针。为了在国际上联苏,在国内就必须调整对中国共产党的政策,缓和双方的关系,蒋介石在《苏俄与中国》一书中对此有明确表示:“中日战争既已无法避免,国民政府乃一面着手对苏交涉,一面亦着手中共问题的解决。”从国内形势来看,中国工农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中失利,被迫实行战略转移,北上长征。新的落脚点是边远、贫瘠的陕甘地区,这在蒋介石看来,此时的红军已构不成他的“心腹大患”。国共两党力量对比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民党已有足够的实力用“政治收编”的办法解决为数不多的红军,取得不战而胜的结果。而且,为了对付咄咄进逼的日本侵略者,集中全国之力抵抗侵略,国民政府也需要结束与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对抗。

正是基于上述情况,国民政府开始利用一些渠道,寻求与中国共产党的秘密联络与谈判。国民党发起同共产党的秘密接触,采取了国内国外同时并举,国内多渠道同时并行的方针。

国民政府首先通过其驻苏使馆武官邓文仪与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潘汉年、王明接触,说明蒋介石与国民政府希望与中国共产党讨论合作抗日的问题,中共代表在与邓文仪接触时,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八一宣言”中声明的方针,表示只要南京政府方面有诚意,中国共产党愿意与之谈判共同合作抗日。邓文仪以蒋介石私人代表和国民党中央代表的身份提出了南京方面的四项条件:(1)关于政府问题:取消苏维埃政府,邀请所有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南京政府的工作。(2)关于军队问题:红军应当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接受统一指挥。(3)关于政党问题,可以参照第一次国共合作时的形式,也可以保留共产党的独立存在。(4)关于防线问题,南京政府打算派一些军队和红军一起到内蒙古去参加抗日斗争。

王明对此提出了置疑,并指出:红军与国民党合作抗日,第一位的条件恐怕是:(1)相互信任;(2)停止内战。如果南京方面不能停止对红军的进攻,那么就看不出彼方要求合作的诚意。王明最后谈到,关于合作的具体建议条件,请与国内红军的领导人磋商,邓文仪表示赞同。

鉴于国共两党的谈判需在国内进行,王明于1936年1月23日将此决定函告毛泽东、朱德和王稼祥,告知在莫斯科与南京方面代表的接触与商谈的内容,建议有关抗日救国的具体合作办法由“蒋与诸同志商恰”,并指示潘汉年为谈判代表。同时,潘汉年也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人民外交部副部长的身份写信给蒋介石,表示了到南京谈判的意向。双方更深一层的接触由此开端。在国内,1936年1月,国民政府方面由宋子文主持(随后由陈立夫负责),指示曾养甫、湛小岑等与中共中央北方局代表周小舟、吕振羽在南京进行谈判。周小舟向陈立夫等转交了毛泽东、朱德和周恩来三人签名的信件,“措词极为诚恳,对南京方面有人从事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活动表示钦佩,并提出了‘八一宣言’中所说的成立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的主张。”在谈判过程中,共产党方面提出了:(一)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二)停止内战,停止进攻苏区,承认苏区的合法地位等两项要求,作为国共合作抗日谈判的先决条件。曾养甫代表国民党方面提出了四点反要求:(一)停止土地革命;(二)停止阶级斗争;(三)停止苏维埃运动;(四)放弃推翻国民政府的武装暴动等活动。

在3月间的一次谈判中,共产党方面代表向国民党正式提出了六项原则要求:(一)开放抗日群众运动,给抗日爱国人民以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等民主权利;(二)由各党派各阶层各军代表联合组成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三)释放一切抗日爱国政治犯;(四)改善工农群众的生活;(五)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停止进攻苏区,承认苏区的合法地位;(六)划定地区给南方各省游击队集中训练,待机出发抗日。同时对国民党方面上次提出的四项要求作出答复。在此后数次谈判中,双方就所提条件展开了激烈争论,但是没有结果,到1936年秋,谈判始告结束。

国共之间的接触,还通过上海方面的国共两党代表同时进行。1936年1月,陈立夫的代表曾养甫与上海共产党组织代表张子华等接触,转达了南京政府希望与共产党中央谈判的要求。

2月间,张子华等回到中共中央所在地瓦窑堡向中央报告了上述情况。中共中央曾提出停止一切内战,全国武装不分红白,一致抗日;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容许全国主力红军迅速集中河北,首先抵御日军的进攻;释放政治犯,容许人民政治自由;内政与经济上实行初步与必要的改革等项原则,要求国民党在此原则下进行具体谈判。但是,蒋介石政府在谈判中一面表示欢迎中国共产党参加抗日战争,但又要求中国共产党放弃赤化政策,要求红军全部渡过黄河,开到察绥等边远地区,而对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五项条件,拒绝答复。这样,双方的谈判仍然没有任何进展。

1936年下半年,两广事变爆发。在日军进侵愈急,国民党又发生“内乱”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再度摆出积极的姿态谋求与共产党谈判。中国共产党方面也根据形势的变化,决定改变“抗日反蒋”的方针而为“逼蒋抗日”,为此发表了一系列文件,更积极地促进两党之间的接触与谈判。9月1日,周恩来致函陈立夫兄弟,代表中共中央重申,随时准备与国民党进行具体谈判。信中说:“甚望两先生能直接与会”,“以便双方迅速作负责之商谈。”国民党方面则要求周恩来到广州直接商谈,并保证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如苏区可以存在,红军改为联军,共产党代表参加国民大会等。中共中央研究之后,同意以上述条件为基础,继续与国民党方面进行谈判。同时,考虑到当时的局势,周恩来不便到广州直接参加谈判,而指定当时在沪的潘汉年为全权代表。11月,潘汉年向陈立夫面交周恩来的亲笔信,并介绍了中国共产党起草的《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的基本内容。包括:双方共同努力,实行对日武装抗战;实现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之抗日联合战线,依据民主纲领建立中华民主共和国。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如下一些必要步骤:双方立即停止军事敌对行动;在抗日作战时,在不变更共产党在红军中组织与领导的条件下,对包括红军在内的全国军队实行统一的指挥与统一的编制;国民党方面,承认改革政治制度;共产党停止以武力推翻南京政府,并承认国民党在此种机关中占主要领导地位,成立抗日救国代表大会和国防会议;建立统一的全国军事指挥机关,红军派人参加;等等。

但是,在这次晤谈中,陈立夫态度大变,他向潘汉年转述了蒋介石的意见:“第一,既愿开诚合作,就不应有任何条件;第二,对立的政权与军队必须取消;第三,目前可保留三千人之军队,师长一律解职出洋,半年后召回按材录用,党内与政治干部可按材适当分配南京政府各机关服务;第四,如军队能如此解决,则你们所提政治上各点都好办。”这些,理所当然地遭到潘汉年和中共中央的拒绝。

国民政府改变态度的原因,在于不久前两广事变的解决,蒋介石认为他的后顾之忧已经消除,又可以集中力量对付共产党了。对共产党,国民政府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布置武力进攻,把30个师的中央军部署在平汉铁路汉口至郑州段和陇海铁路郑州至灵宝段,企图寻机将刚刚会聚起来的红军聚歼在黄河以东的甘肃地区,或赶到外蒙去,同时仍幻想通过谈判实现政治收编。由于国民党持上述态度,中共中央拒绝了蒋介石的无理要求,上海方面的谈判也告中止,历时一年的国共两党秘密接触和谈判,到此告一段落。

国共之间的谈判,虽然没有取得具体成果,但对打破双方之间长期对峙的僵局,使国共之间的关系趋向和缓,并为日后的两党正式谈判和实现第二次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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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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