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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党员对党要忠诚【3】

刘彦昌

2016年02月03日15:5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必须严办

对那些对党不忠实的党员,陈云态度非常明确:一定要严格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共产党员必须言行一致,这是党规定的”。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犯党的纪律,那就必须接受党的纪律的制裁。对因各种原因对党隐瞒的党员,主要应由对党隐瞒的人自己负责。提倡主动自纠,如果党员隐瞒后来被发现,就要经过更详细更严格的考察。特别是“有些人对党一次两次假话,经过教育不加改正,反而假话越说越多,越说越大。这样的人,不管你口里讲得如何革命,不管你过去有多大的功劳,应该立即开除出党,没有价钱可还”。(《陈云文选》第1卷,第201页。)

要确保党员对党忠诚,首先需要正视各种复杂状况,态度要务实、坚决。所以,改革开

放初期,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的行为,陈云明确表示,“该办的不要讲情面”,“必须严办”,“阻力再大也必须办”。(《陈云传》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723、1725页。)这里的“严办”,既包括治理态度的严肃,也包括治理思路的严密。陈云的这些观点,应该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思想的典范,对我们今天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也极具启迪价值。

在党长期执政背景下,党员的“假忠诚”问题开始突出,识别真假忠诚成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他们是思想上拥护,但行动中不维护。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假忠诚。这种党员干部对党的危害更深。因此,陈云在1971年就指出,党员对党不忠,“有公开的,有搞两面派阴谋的,但是更危险的是后一种”。(《陈云传》下卷,第1394页。)目前我们党的党员队伍参差不齐,有大量的先进分子,他们忠诚于党。同时也有不少党员的政治觉悟比较淡薄,对党的忠诚度不高。陈云对此早有认识,他强调,只有“忠心为共产主义坚持奋斗”者,才是真忠诚。

区别对待,实行不同党员不同要求,是陈云处理这类问题的原则。对党员干部要通过经常性的党性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不断强化道德意识,形成强大的心理导向,让那些对党讲了假话、言不由衷的党员感到“心亏”,从而使他们能够自觉改正自己的错误,然后,觉得“对党没有一点亏心的事了,痛快了”。(《陈云文选》第1卷,第199页。)对那些假话越说越多,越说越大,作假成性的党员,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清除出党。对那些党性缺乏的党员,也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迁就变通。其实,党员的忠诚和从严治党是一种互动关系。也就是说,一方面忠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离开了忠诚,全面从严治党就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党员对党忠诚的基本路径,离开了从严治党的支撑,一些对党口是心非的行为得不到应有惩处,那些缺乏党员意识的“普通人”党员得不到改造,就无法确保忠诚。如果长此以往,不下决心清除,就会陷入“破窗理论”的窘境,诱使另外一些党员也群起效仿。这对党的伤害将是致命的。因此,要改变观念,在清除不合格党员方面敢于亮剑。陈云在急需壮大党的力量的战争年代,尚且能够强调“党员的质量重于数量”(《陈云文选》第1卷,第206页。),今天,我们更不应该有什么顾虑。

延安时期,解决党员对党忠诚的问题,主是要靠组织、靠教育。陈云早在1939年就指出,“充分发动群众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关键”。(《陈云文选》第1卷,第162页。) 这个工作方法对于我们现今开展党的教育活动仍有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因为处于执政地位,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已经不再只是党内的事情,它关系到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乃至国家的生死存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员中存在的意识淡薄的问题。党员意识增强了,党员对党的忠诚问题也就不难解决了。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视域下党建理论创新规律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为12BDJ027)

〔作者刘彦昌,宁波市委党校教授,浙江宁波3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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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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