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答才 刘涛
[摘要]中共七大是中国共产党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召开的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大会,刘少奇对于中共七大的成功召开和胜利闭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主要表现在:因才受命,返回延安筹划七大,作为中共七大主要筹备人艰辛工作,全面协调保证会议圆满举行,系统阐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点论述党建理论与实践等。在中共七大上,刘少奇为毛泽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为党的建设理论的不断完善贡献了卓越智慧。刘少奇的严谨作风和求实精神,为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典范,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宝贵的思想素材。
[关键词 ]刘少奇;中共七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 ] A75 [文献标识码 ] A
中共七大是在抗日战争尚未结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召开的,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召开的极为重要的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有力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党的建设的历史进程,对于争取抗日战争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全国性胜利具有承前启后的重大历史意义。刘少奇对中共七大的成功召开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一、因才受命,返回延安筹划中共七大
早在 1930年 12月 23日,《中央紧急通告(中央通告第九十六号)——为坚决执行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与调和主义号召全党》指出:
“为要使国际路线在中国党内得到根本的巩固,党现在就应开始准备七次大会,这不仅解决党内问题,且要更进一步去解决一切政治上的根本问题,如党纲问题等等。”(《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89年版,第 549页。)较早提出准备召开七大。由于种种原因,直到 1937年 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 1938年 11月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先后通过关于召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召开七大的工作才进入实质性准备阶段。1939年各地党组织选举了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由于长期紧张的战争环境,几经周折,直到 1945年 4月中共七大才召开。( 参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6年版,第 300页。)
刘少奇回延安参加并筹划党的七大是中央的决定。1941年 9月 26日,中央书记处同意刘少奇回延安休养。10月 3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称,中央决定刘来延安一次,希望能参加七大。4日刘少奇复电因工作需要缓期来延安。1942年 1月 13日,中央再发通知,决定刘少奇回延安参加七大。
为什么要特意召刘少奇返回延安参加并筹划七大呢?这主要是因为刘少奇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的思想在很多方面与毛泽东比较接近,对于拨正以王明为代表的右倾错误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就客观方面而言,中国共产党面临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相互交织的复杂形势,既面对着日军的疯狂进攻态势,又要正视国民党抗战的两面性;就主观方面而言,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急需实现全党的统一。特别是 1937年 11月王明从苏联回到国内,打着贯彻共产国际关于统一战线要国共两党共同领导、共同负责“新政策”的旗帜,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过分“强调统一战线中的联合”等右倾错误观点,给党内带来了一定的思想困局。(参见《中国共产党历史》(第 1卷)(1921—1949)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1年版,第 513—519页。)
刘少奇的工作岗位历经了从地方到中央、从中央到地方、再从地方到中央的多次转换,其丰富的实践历练和睿智的理论思维,为实现全党思想、政治、组织上的统一贡献了宝贵智慧。1937年 8月初,中共中央在北平、天津失陷以后组建了以刘少奇为书记的北方局新的领导机关。同年 12月 9日至 14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王明就抗战问题作了报告,不仅批评中央实行的正确政策,而且指名批评刘少奇在《抗日游击战争中的若干基本问题》一文中所提的观点,对此,毛泽东、刘少奇等也阐明了自己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参见《中国共产党历史》(第 1卷)(1921—1949)下册,第 515页。)
1938年 3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毛泽东建议刘少奇暂住延安、留在中央指导华北工作。7月 1日,刘少奇在党的理论刊物《解放》周刊上发表了《坚持华北抗战中的武装部队》一文,系统分析了华北抗战各种武装力量现状和问题,提出“华北的一切抗日部队如果能够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下进一步的实现统一”,对于在“忠诚团结合作的统一战线方针下与民主的方式下”坚持华北抗战具有重要意义。(《解放》第 43—44期,1938年 7月 1日。) 这些来自于实践的弥足珍贵的经验,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有力地批判了王明的右倾思想。11月,刘少奇出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
1939年刘少奇出任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5月 1日,《解放》发表刘少奇的《论组织民众的几个基本原则》。文章指出,政治上的民主自由对于动员、组织、武装民众具有重要意义,要在民众的自动性和符合民众要求上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组织民众。(参见《解放》第 70期,1939年 5月 1日。)这些思想,对于拨正王明提出的群众运动“要到国民政府去立案,争取合法”(《中国共产党历史》(第 1卷)(1921—1949)下册,第 515页。)的片面观点具有重要意义。7月 7日全面抗战爆发两周年之际,刘少奇撰文《巩固团结粉碎敌人的阴谋》,指出日寇灭亡中国的方法多变,政治阴谋与军事占领叠加运用,必须加强国内民族团结、反对投降、坚持抗战到底。(参见《解放》第 75—76期,1939年 7月 7日。)当月 20日,刘少奇又发表《“七七”二周年纪念致中国工人们》,呼吁加强教育和宣传、组织和团结,克服国内存在的妥协和投降倾向,坚持抗战与争得民族解放。刘少奇关于坚持抗战、团结与反对投降的思想,对于毛泽东提出“抗战、团结、进步”三大口号、争取抗战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思想互动价值。(参见《解放》第 77期,1939年 7月 20日。)1940年 11月,刘少奇出任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政委,领导了华中地区的反“扫荡”和与国民党军事摩擦的具体斗争。1941年1月,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发生后,刘少奇提出的“政治上取全面攻势,军事上取守势”的方针被中央采纳,1月 20日出任新四军政委,4月 27日出任东南局和中原局合并组成的华中局书记。这一时期,毛泽东充分肯定了刘少奇的领导是正确的,党性是很好的。(参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第 357页。)同年 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肯定了刘少奇是白区工作中正确路线的代表,在白区代表了唯物辩证法。(参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第 372页。)
刘少奇这种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在他由华中返回延安的途中解决山东等地问题时也得到了充分体现。1942年 1月 21日,中央电告刘少奇返延途中到山东根据地,处理朱瑞、陈光、罗荣桓之间关于山东形势、军队建设、干部教育等方面的争论;3月 3日中央再电刘少奇,要求其在山东期间指导处理敌人扫荡形势下的政策执行问题,解决主力部队与地方部队、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外地干部与本地干部的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月 19日,刘少奇启程回延,21日中央再次要求刘少奇经山东时从思想、工作层面彻底肃清山东部分党组织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刘少奇于 4月初到达山东分局和 115师所在地,随即召开山东分局和军政委员会联席会议,分析山东抗战形势,明确提出要和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坚决的斗争,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开展调查研究,培育和巩固党的优良作风,确立了山东根据地集中统一的领导机构和体制。刘少奇在山东期间,就群众运动、党内斗争、民主精神与官僚主义、何为马克思主义立场等发表演讲,推动了对山东根据地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
1942年 12月 30日,经过 9个多月的长途跋涉,穿越敌人 103道封锁线,刘少奇安全到达延安。此后,刘少奇就把主要精力投到了中共七大的筹备上来。
二、艰辛工作,为中共七大召开作准备
早在 1937年底,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一个准备召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委员会,刘少奇就是 25位委员之一。1939年 8月1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党的工作路线和中共七大的准备工作问题,会议决定刘少奇承担起草组织问题的决议。但由于抗战形势所迫,中共七大的召开一拖再拖,直到 1944年 2月 24日,中央书记处会议才讨论了中共七大召开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和党的历史问题,会议决定刘少奇作组织问题(包括党章)报告。5月 10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再次讨论了中共七大的准备工作,刘少奇负责召集组织报告准备委员会,并参加起草总结党的历史及其经验教训的准备委员会,会议决定择机召开六届七中全会为党的七大作好准备。(参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第 441页。)
刘少奇为中共七大的召开付出了艰辛努力,这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地方工作时就注意对中共七大代表的教育引导。1940年 8月 14日,时任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的刘少奇,对出席中共七大的华中代表作报告,要求真正组织广大群众,把群众组织到群众团体中,和党发生密切联系,建立真正的布尔什维克党。(参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第 300页。)
第二,返回延安后具体负责党的组织工作,为七大召开作了重要组织准备。1943年 3月 11日,中央书记处讨论了中央机构调整,按照分工刘少奇负责处理中央组织部重要日常工作。3月 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书记处进行了调整,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为书记处成员,刘少奇任中央组织委员会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研究局局长,负责管理华中党政军工作。1943年 7月 17日,刘少奇出席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决定向中央政治局提议,在 8至 9个月内召开中共七大,准备 9月在七大代表及延安高级干部中研究一批历史文件和指定的马列书籍。9月 30日,中央书记处决定刘少奇为负责组织讨论党史文件的领导人之一。10月 5日,刘少奇任中央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指导学习讨论党的历史和路线问题。12月 14日,刘少奇出席书记处会议讨论党的高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问题,学习时间为半年即到 1944年 4月底,学习课本有《共产党宣言》等六本。这一切,为六届七中全会的召开作了重要准备。
第三,全程参加为召开中共七大作准备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六届七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开会时间最长的一次中央全会,会议时间从1944年5月 21日一直到 1945年4月 20日间断进行。刘少奇出席六届七中全会 9天次,出席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 14天次,直接参与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武装斗争、根据地建设问题、联合政府问题的讨论,特别是参与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讨论,会议“通过了刘少奇提出的以原中央政治局主席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的提议”(《中国共产党历史》(第 1卷)(1921—1949)下册,第 650页。),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中共七大的成功召开作了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准备。
三、全面协调,保证中共七大圆满举行
中共七大是在抗日战争的隆隆炮火声中开幕的。1945年 4月 21日,刘少奇出席中共七大预备会议,当选为七大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常委。预备会议决定中共七大的第三项重要议程,是听取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23日,中共七大正式开幕,刘少奇发表了开幕演说,指出:实现抗日战争的完全胜利是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要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团结全国人民和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共同努力。刘少奇展望抗战胜利后的形势,认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理想的建国方案,应该包含对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对内民生幸福、民主自由、国家统一等基本要素。刘少奇号召在毛泽东领导下,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团结坚如磐石,“向着打败侵略者与建设新中国的目标迈进”。(参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第 465页。)
根据笔者对《刘少奇年谱》的统计,刘少奇直接参与中共七大的各种会议是高频度的。从1945年4月21日至6月11日,刘少奇参加中共七大预备会议、开幕会议、全体会议共计12天次,出席“主席团会议和各代表团主任联席会议”7天次,出席“主席团会议”2天次,出席“主席团常委会议”3天次,出席七届一中全会 2天次,累计出席中共七大各类会议共计26天次。
从中共七大的议程内容来看,刘少奇全程参加了会议的各种文件的讨论和审议工作。听取毛泽东作的《论联合政府》、朱德作的《论解放区战场》以及各代表团讨论大会报告的情况汇报,亲自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出席主席团各类会议参与军事问题、选举问题、大会发言方针、大会决议的讨论和决策,和中央其他领导人一起推动大会通过了《关于军事问题的决议(草案)》《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以七大名义召开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的决定》《关于召开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及其筹备事项的决议》,根据中共七大前后系列会议与会代表的意见推动会议最终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从中共七大会议的选举结果来看,在此前六届七中全会上刘少奇关于主要领导人选的建议变成现实,毛泽东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军委等党的四大机构的主席。同时,刘少奇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五位书记之一,并且被选
举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由此,刘少奇正式成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四、系统阐释,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
刘少奇主持起草并经中共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较为完备形态的承前启后的党章,其最为鲜明的特征是明确规定了毛泽东思想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这一永垂史册的历史性规定,既是对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历史经验和实践探索的总结,又是对抗战形势下国民党争夺话语权的有力回击。正如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所指出的,毛泽东同志是在中国革命大风大浪中成长起来的人民领袖,是中国革命事业的领路人、掌舵人;毛泽东思想既是从属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体系的,又是具有中国话语特色、中国理论气派、中国民族风格的理论;“毛泽东道路”(《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 1981年版,第319页。)是指引中华民族走向光明、中国人民实现解放的唯一正确道路。
刘少奇在中共七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在论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时作出了四大历史性贡献:
第一,全面揭示了毛泽东思想这一科学概念的基本内涵,阐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毛泽东思想之间的理论关系,即继承与发展、总店与分店、先生与学生的关系。刘少奇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视角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产生的历史逻辑,从哲学的“宇宙观”和现实的“工作作风”层面,第一次从“中国化”视角谈到毛泽东思想属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参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 335页。)
第二,系统阐述了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物质载体和主要内容。刘少奇指出,毛泽东思想有其文字、语言、文本等形态的多样化承载主体,一方面是毛泽东的各种著作,另一方面是党的文献;毛泽东思想有其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涉及对世情与国情、新民主主义革命、
武装斗争、解放农民、统一战线、文化建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党的建设等九个方面。这一论述,首次明确从思想体系的完整性方面揭示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形态。
第三,指明了毛泽东思想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特点——曲折性与真理性。刘少奇指出,毛泽东思想是来源于实践的真理性的认识,从萌芽、形成到成熟是客观的历史进程,是使主观符合客观的过程。任何思想理论的形成必然遇到各种噪音杂音的干扰,毛泽东思想也不例外,可谓千锤百炼、拾得真金。毛泽东思想是在斗争中曲折发展的,它经历了“和国内国外各种敌人进行革命的斗争”,以及“和党内各种错误”的斗争,是从“无数次的千百万人民的剧烈斗争中反复考验过来”的。(《刘少奇选集》上卷,第 334页。)
第四,鲜明指出了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刘少奇指出,就“马克思主义民族化”而言,毛泽东思想结合时代特点在中国的大地上创造性地以新的理论展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魅力,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优秀典型”。毛泽东思想对于解决中国革命、人民解放、建国立国的指导意义具有“唯一”“完整”等理论特色。(参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33、334、335页。)刘少奇认为,在全党范围学习、宣传毛泽东思想是党内重要的党建任务。他提出毛泽东著作要进入党课培训教材,毛泽东思想要进入领导干部的头脑,在学习的过程中注意系统性、通俗性,并且从“党员的职责”论述了毛泽东思想对于党员提高思想水平、指导实际工作的重要意义。(参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 337页。)
五、重点论述,丰富党建理论与实践
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的专家型领导人,这既得益于他丰富的地方实践工作经验,又源自于他高度的党建理论自觉。刘少奇 1936年 4月的《肃清空谈的领导作风》、1939年 7月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1941年 7月的《论党内斗争》、1943年 7月的《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思想》等,记录了刘少奇在党建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独特贡献。
在中共七大上,刘少奇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重点论述了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七大通过的《党章》以及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是指导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
首先,指出中共七大党章的修改,从指导思想层面明确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从党员义务层面说明了坚持科学理论指导的重要性,这是“最大的历史特点”(《刘少奇选集》上卷,第 332页。),为加强全党的思想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这一思想,是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关于“马列主义理论的修养”具有首要性、实践性,“了解与掌握马列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有清楚而坚定的、正确而纯洁的、无产阶级的立场与思想意识”(《解放》第 81期,1939年 8月 20日。)等观点的逻辑发展的必然。
其次,中共七大党章较之此前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在文本层面有着显著不同。中共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加了“总纲”,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在分析中国社会状况的基础上指明了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任务及其步骤,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反对党内右和“左”的各种错误倾向,不掩盖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特别是明确指出: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是行动准则,要以言行一致的诚实守信态度对待党的宗旨、纪律,敢于执行党组织纪律借以保持队伍的纯洁,明确提出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年版,第 118页。)为此,中共七大《党章》在“党员”一节首次明确分条列出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专门单列了“奖励与处分”一节并详细阐明了“奖励与处分”的具体规定,这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文本法规依据。这些细致而具体的规定,得益于先前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举例列举的党内形形色色的各种错误思想意识,诸如入党意识的非单一性、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自利之心、斤斤计较名誉地位、同志间缺乏“忠诚的互助精神与团结精神”、计较小事不识大体等等。(参见《解放》第 83—84期,1939年 9月 20日。)
再次,深刻阐释了党的群众路线。刘少奇认为,七大《党章》突出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章》修改的又一个特点。他指出,作为党的政治和组织路线的群众路线具有根本性。接着他从四个方面对群众观点进行了具体阐发:一是就目的性而言,人民群众是革命、建设的目的指向,要秉持服务理念和服务态度;二是就责任性而言,对人民群众要有负责精神、担当精神;三是就主体性而言,不能包办、不能恩赐,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性的力量;四是就智慧性而言,甘于自觉学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经验等。(参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 334—358页。)刘少奇还提出,在群众工作中要反对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冒险主义、关门主义以及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的倾向,认真践行毛泽东关于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指示,切实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利益问题上,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就曾谈到:个人、部分、暂时、民族的利益,要服从党、整体、长远、世界的利益,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原则”(《解放》第 82期,1939年 8月 30日。)。七大《党章》使这一思想更加定型化。
最后,对党的民主集中制有着重要的理论建树。刘少奇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的群众路线的反映,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互为条件、相互结合、有机互动的制度设计,反对反民主的专制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山头主义等错误倾向。刘少奇还指出:“党内的秩序,
是由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的原则来建立的。”(《刘少奇选集》上卷,第 359页。) 刘少奇对七大《党章》关于“四个服从”理论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早在1938年 9月 26日,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言谈到党的团结时就指出,要在组织上、党规上保证党的团结,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较早提出了“三个服从”。(参见《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第 236页。)1939年 7月 12日,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谈到党员怎样执行党员与党的关系时又指出,个人、地方党组织的利益服从党的、全党的利益,局部、暂时利益服从整体、长远利益(《刘少奇选集》上卷,第 129页。),较早明确提出了“四个服从”的雏形。这是后来七大《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思想源头。
总之,刘少奇为中共七大的召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为毛泽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为党的建设理论的不断完善贡献了卓越智慧,为在改革开放时代环境下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地践行群众路线树立了光辉榜样,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宝贵的思想素材。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解放》周刊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为 14BDJ01)
﹝作者陈答才,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刘涛,临沂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生,陕西西安 710062﹞
频道精选
相关专题 |
· 刘少奇纪念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