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彭真(1902年10月12日-1997年4月26日),原名傅懋恭,山西省曲沃县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1949年9月,彭真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之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956年,在党的八大和八届一中全会上,彭真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在中央书记处协助邓小平同志负总责。1979年9月,彭真在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之后当选为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彭真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97年4月26日,彭真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为了保护同志甘愿牺牲自我 在狱中为争权益数次绝食
鉴于当时的紧急形势,为了尽可能减少牺牲、保护省委和已被捕同志,当时已暴露身份的彭真和郭宗鉴在天津公安局特务队紧急商量对策,决定牺牲自己,主动承担责任,供认自己和郭为原省委领导。彭真回忆说:1929年被捕后,“为了缩小党的牺牲范围,决心牺牲和承认已遭受敌特叛徒严重破坏、敌特早已知道的前任省委,即我曾任组织部长的已被停止职务的那任省委,以排斥保存被捕的现任省委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及党的组织”。【详情】
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 喊出“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彭真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富有创造性的。那种躺在马克思主义书本上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离开了创造性,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解决实际问题的,所以要独立思考,从实际当中想办法解决问题,这就是创造性。不然,共产党员就不成其为共产党员了,共产党也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只有发挥创造性,才能使我们党活泼起来。这一点做不好,我们就要犯错误。所以要把纪律性和创造性统一起来。【详情】
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 为人大监督作出重要贡献
彭真同志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1954年,他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并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就宪法确定的“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作了深刻阐述,明确指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上平等,是全体人民、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实际行动的指针,不允许有任何超于法律之外的特权分子。他是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起草工作的组织者之一,并领导了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的起草工作。【详情】
具有高度的党性修养 公私分明不搞特殊
彭真同志具有高度的党性修养、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在延安时期,彭真同志就讲过:“我们的立场是党的立场,即无产阶级的立场,它表现在党性与党的政策上面。”“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党的立场,就是无产阶级的立场,就是人民大众的立场。”[17]彭真同志身居要职,但他严于律己,公私分明,不搞特殊,不搞裙带,从不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