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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我還經常在想,如果當時沒有那份不太符合組織手續得到的文件作“尺度”,《深圳特區報》的長篇通訊很可能上了不該上的東西,又漏了應該上的東西,那麼,后來的命運和結果就大不一樣了。
3月22日《南方日報》發表了其記者的一篇通訊《鄧小平在“先科”人中間》,直接報道鄧小平 1月20日上午到深圳先科激光電視有限公司視察的事情。雖然,社會上好像對《南方日報》的文章還沒引起太大關注,但在我們看來,省委機關報實際上已經帶頭“破例”。我們的長篇通訊必須抓緊,否則將落后於形勢。上午,陳錫添正好拿著電視記錄片《鄧小平同志在深圳》的解說詞第一稿到市委宣傳部交給我審閱。我馬上告訴他:“你現在的任務是趕快集中精力把長篇通訊的稿子寫出來。我會同區社長打招呼,你別的工作不用管。”
3月25日上午,我在市委宣傳部辦公室。特區報社長區匯文給我打電話,說陳錫添的長篇通訊稿子出來了,比較長。反復地問:最后誰來審稿、定稿?
我告訴他:“陳錫添是同我一起做記錄的,新聞事實肯定沒有問題。‘尺度’文件在你們那邊,把握政治理論分寸的‘尺子’也在你手中,我看稿子也還不是跟你看一樣?要不,你們直接請示楊部長。他是市委領導。”
當區匯文、陳錫添拿著稿子到市委找楊廣慧的時候,楊部長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一起商量。最后,楊廣慧對區匯文和陳錫添說:“發吧。稿子我就不看了,你們社裡把關。但一定要注意把小平同志寫成人,不要寫成‘神’。”
實際上,我們不看稿子,除了對報社信任,還有一個考慮,就是像這樣重大題材的稿件絕對不是我們一個地方的黨委宣傳部門可以把關、決定的。宣傳部定不了,勢必要送市委主管的常委、副書記,如果主管的副書記定不了,是不是要送市委書記。市委書記已經上北京匯報工作和出席全國“兩會”(當年的全國“兩會”不是按慣例在3月上旬開,而是到3月底4月初才開),難道還要送北京?與其推來推去發不出,不如放手支持報社自己發表,有事的時候,我們出來承擔責任就是了。反正是“心底無私天地寬”。
當天吃完晚飯之后,區匯文社長打電話到我家,說:“文章上版了。頭版發不完,還要轉版。題目叫《東方風來滿眼春》,大家覺得題目和文章都很不錯。吳部長你是不是還看一下清樣?”
我說:“辦報你們是內行,我就不看了。楊部長那裡也不用再送了。叫你們發,就發吧。”
到了晚上9點多鐘,區匯文又給我家打電話,說:“老吳呀,我們考慮再三,長篇通訊的作者你是不是也署名?”
我問:“挂什麼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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