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6月,八國聯軍駐守天津的英軍巡邏隊在租界以“疑與拳匪相通,飼鴿傳遞消息”罪名逮捕了張翼,關進了怡和洋行地下室,德璀琳前來設法解救張翼脫離險境,並告知張翼天津煤棧被焚,唐山、林西不通消息,俄軍正伺機侵佔礦區,要保住煤礦隻能依賴“中英合辦”。張翼考慮到自身的處境,答應了中英合辦。德璀琳向張翼要了一份手據:賦予德璀琳“便宜行事之權,聽憑用其所籌最善之法,以保全礦產股東利益”。這樣,德璀琳從企業性質和運作手段上聲稱“或借洋款,或集外國股本,將唐山開平礦局作為中外礦務公司”﹔“廣招洋股,大加整頓”﹔在備用合同中“將該礦務局的一切土地、房屋、礦山、輪船以及其他一切財產之所有權與管理權全行交給該(),他將有權按其意願出售,抵押、租賃、管理、經營及管轄該項產業”。這處留下的空白,顯然是德璀琳設下的圈套。
德璀琳取得張翼的全權委托,沒有如約去借款或募集外國資本,而是與胡華商定將開平礦務局全部產業移交給英國注冊公司,委托英國律師伊美斯起草了一份賣約。1900年7月30日,德璀琳代表開平礦務局,胡華代表英商墨林公司在塘沽簽字,並由伊美斯和德國商人、德璀琳的女婿漢納根見証。一樁倒賣中國資產的事件就在中國政府全然不知情況下發生了。
1900年10月,胡華回到倫敦總部,將賣約交給了墨林公司,墨林公司考慮到中國政府不會輕易放手這家企業,俄、法等國也必將阻撓,便將礦權轉移到“東方辛迪加”名下。12月21日,東方辛迪加在倫敦注冊的名為“開平礦務有限公司”的跨國企業誕生,實現了開平煤礦的易主。
1901年2月,胡華按照公司的指示,陪同比利時人吳德斯來到中國,從事開平礦務局的財產接收工作。依據賣約條款要求張翼將開平礦務局一切權利移交給新公司,補充簽署一項移交約。張翼不敢應允,胡華對張翼施壓,聲稱要將他倒賣國家資產的行為公之於眾,甚至以外國軍隊重新佔領礦山。最后,雙方擬定了一個副約作為備忘錄與移交約一起,同時簽押:新公司股本金100萬英鎊,中國股東37.5萬鎊,其余62.5萬鎊由胡佛、德璀琳招募股東﹔原開平欠國外的債額,由胡佛及墨林公司代償﹔張翼享有舊股3000鎊,新股75000鎊﹔“張翼仍為開平駐礦督辦,並有權委派一中國總辦,管理開平事務﹔華洋股東議事之權無異﹔華洋各股平沾利益等。”就這樣胡華和吳德斯出任了礦務局的正副總辦,並以新股票兌換舊股票的模式完成了資產的轉移。開平礦所欠的外債分文未還,新股也沒有收,隻有胡華交了五萬英鎊,拿著這份契約,從礦上轟走了沙俄軍隊,輕而易舉地得到了開平煤礦。1901年至1912年6月,開平煤礦共產煤1159.2萬噸,英方獲純利2531.6萬多銀元。其中胡華不僅升任開平礦務有限公司總辦,還獲得了開平礦8000股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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