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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慕蘭“及時發現並報告向忠發叛變,保護了中央首長的安全”之說考辨
黃慕蘭在自傳中說,1931年,她“及時發現並報告向忠發叛變,保護了中央首長的安全”。向忠發是中共第三任最高領導人,他叛變的危害程度可想而知。如果黃慕蘭所言為真,那其功勛堪比錢壯飛,理當在黨史上大書一筆,然而“龍潭三杰”卻沒有她,難道是周恩來說錯了嗎?
按照黃慕蘭的說法,向忠發被捕當天(1931年6月22日)下午4時,她和陳志皋律師在咖啡館閑談,偶遇陳的同學、巡捕房翻譯曹炳生,曹無意中透露了向忠發被捕並招供的消息。黃獲悉這一重大情報后,假作頭痛,由陳志皋送回家中,然后打電話讓新任中央特科情報科長潘漢年到她家。她擔心“晚上”事態會更嚴重,催促潘趕快去向黨組織匯報。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同志才得以在當晚11時安全轉移到法國人開的都城飯店。
這個故事很難說是事實,因為其中的疑點太多。比如,書中說這個故事發生的時間是“1931年深秋”,明顯應是仲夏嘛﹔曹炳生明確講出向忠發“招供了”,黃慕蘭還在那裡猜測向忠發“很可能已叛變”﹔身為中央特科僅次於陳雲、趙容(即康生)的新任領導,潘漢年是否總能守在電話機前,等著別人打電話,而且還能隨叫隨到?面對如此嚴重的事態,潘漢年居然沒有主動性,還要作為下級的黃慕蘭“催”才去匯報……
再退一步講,即便這個故事是真的,其意義也遠非那樣重大。根據相關史料,向忠發原本和周恩來同住一處,6月21日違規外出並留宿姘婦楊秀貞所在旅館,22日上午9時離館后在汽車行租車時被捕。向忠發一夜未歸,周恩來派人尋找並按規定發出危險信號。中午12時左右,周恩來、陳紹禹(即王明)和博古正在聶榮臻家開會時,特科報來了向忠發被捕的消息,大家立即設法營救並迅速搬家。沒料到,向忠發下午就叛變了,不僅供出了周恩來、陳紹禹和博古住的地方,還帶著敵人去捉人,結果自然是扑空了﹔而楊秀貞以及住在同一旅館的任弼時夫人陳琮英,則在當天下午被捕,此時的黃慕蘭還在咖啡館裡喝咖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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