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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的歷史貢獻:開啟和發展中非關系的兩個裡程碑

廖心文
2013年04月10日10:5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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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恩來借助萬隆會議開啟 中非關系的大門

1955年4月18—24日,在印度尼西亞萬隆召開了第一次亞非會議(即萬隆會議)。這次會議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亞非各國間的親善和合作,探討和促進它們相互的和共同的利益,並建立和增進友好和睦關系”。就中非關系而言,這次會議是一座裡程碑,它的意義在於:為中非國家領導人之間,“提供了難得的相互接觸的機會”,這種直接的、面對面的接觸,使中國同非洲國家之間“建立了初步的相互了解”(周恩來在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擴大會議上的報告,1955年5月13日。),為中國建立和加強同若干非洲國家的事務和外交關系創造了條件,開啟了中非關系的大門。在鑄就這座裡程碑的過程中,周恩來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會前確定以埃及作為打開中非關系的突破口。參加萬隆會議的29個國家中,有6個是非洲國家,分別是埃及、埃塞俄比亞、加納(時稱黃金海岸)、利比裡亞、利比亞和蘇丹。在這6個非洲國家中,中央選定埃及作為工作的突破口。作出這樣的決定,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參加萬隆會議的埃及總理納賽爾是阿拉伯國家的重要領袖人物之一,在亞非國家領導人中有一定影響力﹔二是埃及於1953年6月宣布獨立,其政治傾向接近和平中立國家。

中央作出這樣的決定,同周恩來對萬隆會議與會國情況的了解和分析是分不開的。萬隆會議之前,周恩來主持起草了《參加亞非會議的方案(草案)》,其中對相關與會國的政治態度作出分析:除中國、越南外,分為四類:甲、和平中立國家﹔乙、接近和平中立國家﹔丙、接近反對和平中立國家﹔丁、反對和平中立國家。在與會的6個非洲國家中,埃及、蘇丹、加納被劃為乙類國家﹔利比亞、利比裡亞、埃塞俄比亞被劃為丙類國家。根據這樣的分析,方案提出:“在擴大和平統一戰線的總方針下:團結甲類國家、爭取乙類國家、影響丙類國家、孤立並分化丁類國家。” 在會外“應有重點地對各類國家進行工作,並解決一些具體問題”。方案強調,在非洲國家中,重點做埃及的工作,爭取 “建交或建立事務關系(例如互設商業機構)”。這個方案經1955年4月5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參見《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460頁。) 萬隆會議后,周恩來給中央的報告中說:“根據我們的實際接觸,証明我們事前的分類基本上是正確的。”( 周恩來致中共中央並報毛澤東的報告,1955年5月4日。)為做好埃及的工作,達到預期目的,萬隆會議前,周恩來曾先期飛往緬甸仰光會晤緬甸總理吳努、印度總理尼赫魯和埃及總理納賽爾,共同商討如何開好萬隆會議。周恩來趕在尼赫魯和納賽爾之前到達緬甸,親自到機場迎接他們。(參見《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第464頁。) 這個細微的舉動,使納賽爾倍感溫暖,感受到新中國的誠意及對非洲國家的尊重和重視,為會議上相互配合奠定了重要基礎。

埃及以及其他非洲國家后來在萬隆會議上的表現証明,中央在會前的分析判斷是准確的,所採取的爭取和影響的方針,以及重點做埃及工作的方針也是正確的。例如,在會議開幕當天,納賽爾首先建議選舉持和平中立立場的印度尼西亞總理阿裡•沙斯特羅阿米佐約為會議主席,周恩來予以附議。(參見《亞非會議在萬隆開幕》,《人民日報》1955年4月19日。) 這個建議在當時參會人員十分復雜的情況下由埃及提出,爭取到了更多的支持者,像“接近反對和平中立”的約旦和“反對和平中立”的菲律賓都表示附議這個建議。這個結果,對開好萬隆會議提供了保証。又如,被寫進《亞非會議最后公報》的“十項原則”(“十項原則”的內容是:(一)尊重基本人權、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二)尊重一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三)承認一切種族的平等、承認一切大小國家的平等﹔(四)不干預或干涉他國內政﹔(五)尊重每一國家按照聯合國憲章單獨地或集體地進行自衛的權利﹔(六)不使用集體防御的安排來為任何一個大國的特殊利益服務﹔(七)不以侵略行為或侵略威脅或使用武力來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八)按照聯合國憲章,通過如談判、調停、仲裁或司法解決等和平方法以及有關方面自己選擇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來解決一切國際爭端﹔(九)促進相互的利益和合作﹔(十)尊重正義和國際義務。),成為《關於促進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即亞非會議宣言)的最重要內容。這十項原則的起草委員會主席就是納賽爾。參與起草這份宣言的周恩來評價說:“亞非會議宣言的十項原則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這十項原則又一次替願意和平相處的國家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周恩來在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擴大會議上的報告,1955年5月13日。)

(二)會議期間積極開展對非工作,增進相互間的了解和互信。萬隆會議期間,周恩來利用會上會下的間隙,積極同非洲國家領導人接觸,闡述中國立場,深入探討問題,交換意見,增進彼此了解和互信。周恩來給非洲國家領導人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是:“求同存異”的思想理念、寬厚豁達的處事態度。

在會議過程中,一些國家的代表提出關於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問題,這也是包括埃及在內的非洲國家關心的問題。周恩來認為:“如果聽任這些問題和意見爭論下去,必然會擴大與會各國之間的分歧,而得不到任何結果。”他本著“求同存異”、“爭取團結,避免爭吵,尋求共同點,而不強調分歧”(周恩來在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擴大會議上的報告,1955年5月13日。) 的方針,觀點鮮明地指出:“我們應該承認,在亞非國家中是存在有不同的思想意識和社會制度的,但這並不妨礙我們求同和團結”﹔“五項原則(“五項原則”指“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處” 的原則。)完全可以成為我們中間建立友好合作和親善睦鄰關系的基礎”﹔“我們共產黨人是無神論者,但是我們尊重有宗教信仰的人”(參見《周恩來外交文選》,第122—123頁。)。針對有人提出中國在國外有1000多萬華僑,可能利用他們的雙重國籍來進行顛覆活動問題,周恩來指出,華僑的雙重國籍是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新中國人民政府准備與有關各國政府解決華僑的雙重國籍問題。(參見《周恩來外交文選》,第123—124頁。)針對有人說,在中國境內有傣族自治州便是威脅了別人,周恩來指出:這是不能成立的。“他們既然存在,我們就必須給他們自治權利”,“在中國境內各個少數民族都有他們的自治區。中國少數民族在中國境內實行自治權利,如何能說威脅鄰邦呢?”( 參見《周恩來外交文選》,第124頁。)中國人民“經歷了近三十年的艱難困苦的過程,才終於達到了成功”,“最后才選擇了這個國家制度和現在的政府”,“我們反對外來干涉,為什麼我們會去干涉別人內政呢?”(參見《周恩來外交文選》,第123頁。)周恩來還說:“中國俗語說‘百聞不如一見。’我們歡迎所有到會的各國代表到中國去參觀,你們什麼時候去都可以。”(《周恩來外交文選》,第124—125頁。)這種解決爭論問題的理念、處事的胸懷和說理的態度,使與會國家充分認識到新中國的真誠和平願望,贏得了普遍贊揚。周恩來以“求同存異”的精神,化解了會議中出現的可能分裂的危機。納賽爾稱:“我喜歡他的演說”,“他答復了我們昨天所說的關於他的問題”。所謂“他的問題”,就是指中國在上述問題上的立場。在會上,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國代表團還積極支持埃及反對軍事同盟、堅持民族獨立和中立政策,對埃及一時還不能切斷同英美和台灣的聯系表示理解﹔在附屬地人民爭取自由和獨立的問題上,支持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和突尼斯等非洲國家人民的斗爭,推動會議通過關於附屬地人民問題的決議。通過一系列努力,中國代表團不僅贏得埃及等與會非洲國家的好感,也為會后進一步同其他非洲國家和平合作創造了條件,實現了中央所確定的“擴大和平統一戰線的總方針”。

(三)會后非洲形勢反映出周恩來對非工作是富有成效的。周恩來回國后向中央的報告中說:“同埃及、敘利亞初步建立的友好關系,是有可能使和平中立地區伸展到中東去。”“今后如果能再發展同它們之間的事務性關系,它們對中國的態度是有可能逐步改變的。”(周恩來致中共中央並毛澤東的報告,1955年5月13日。)萬隆會議后的形勢,確如周恩來所估計和期待的那樣。例如,回國后的納賽爾於1955年5月20日在首都開羅宣布:埃及“不向任何形式的外國壓力屈服”,“執行獨立的外交政策”(參見《埃及總理納賽爾談埃及執行獨立的外交政策》,《人民日報》1955年5月21日。)。他們拒絕了美國政府關於“埃及不要把戰略物資(包括農產品)賣給共產主義國家”的要求,指出“履行這些條件會使得埃及的經濟完全從屬於美國”。他們認為“中國是埃及最好的顧客”。(參見《埃及工商部長談埃及對外貿易的新方針》,《人民日報》1955年9月18日。) 這年8月,埃及派貿易代表團訪問中國,中埃之間簽訂了貿易協定和第一個協定年度議定書。1956年5月16日,埃及政府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受到阿拉伯國家政界領袖和輿論的廣泛歡迎,他們認為:“承認人民中國不只是正義的和合法的,而且是一定得這樣辦的。”(參見《阿拉伯國家政界領袖和輿論廣泛歡迎埃及承認中國》,《人民日報》1956年5月20日。)又如,蘇丹於1956年1月宣布獨立,聲明:“萬隆亞非會議的決議中所規定的原則是蘇丹外交政策的基礎”(參見《蘇丹外長談外交政策》,《人民日報》1956年1月23日。)﹔“蘇丹將實行中立政策”。(參見《蘇丹外長宣布實行中立政策》,《人民日報》1956年2月2日。) 隨后,蘇丹同中國開始了經濟合作和貿易往來。這期間,風起雲涌的民族解放運動席卷非洲,至1960年萬隆會議召開五周年之際,有近20個國家獲得了獨立。非洲國家領導人相繼應邀訪問中國,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比如,1960年幾內亞總統塞古•杜爾訪問中國,成為首位到訪中國的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國家的元首,其間兩國共同締結了中國與非洲國家之間的第一個友好條約,同時簽訂了兩國經濟技術合作協定和貿易支付協定等,對中國發展同非洲國家的關系“起到示范作用”。 萬隆會議前,非洲國家“只是從美國報章雜志上了解中國”(周恩來同阿聯總統納賽爾會談記錄,1963年12月19日。) ,通過萬隆會議對中國有了更多新的認識。沒有參加萬隆會議的突尼斯總理布爾吉巴后來告訴周恩來:“萬隆會議以來,突尼斯發生了很多變化。這個會議很重要,引起了希望。”(周恩來同突尼斯總理布爾吉巴會談記錄,1964年1月9日。)

(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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