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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歷審判張春橋:表情陰森 一言不發

王文正/口述    沈國凡/執筆(江蘇)

2013年06月21日08:2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張春橋指揮的特務組織

張春橋在“文化大革命”中組織和操縱了一個反革命的特務組織,即“游雪濤小組”,其前身為“掃雷縱隊”。

據上海市公安局預審處1980年9月12日查証材料記錄:“游雪濤小組制造了26起冤案、假案,直接受到迫害的干部、群眾,包括非法綁架、隔離、拘留、逮捕判刑、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以及其他各種處分的,共有183人,其中有5人被迫害致死。”

1980年12月4日,第一審判庭開庭就此事審問張春橋。

審判員王志道向被告人張春橋宣布:“起訴書中指控你指揮上海的‘游雪濤小組’專門搜集情報,從事跟蹤盯梢、綁架、抄家、秘密刑訊,進行法西斯特務活動,制造冤案,誣陷迫害華東地區黨政軍領導干部和人民群眾。現在,本庭就這一事實進行調查。”

審判員接著問:“上海的‘游雪濤組’是不是你指揮的?他們都干了些什麼事情?”

張春橋不答。

審判員再次提問。

張春橋仍不回答。

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其他幾名主犯相比,張春橋自有他的一套對付法庭審判的辦法。林彪集團中那幾名主犯與之相比,明顯不如張春橋“深沉”,也沒有張春橋“老練”。與“四人幫”的其他幾個人相比,張春橋不像王洪文那樣沉不住氣,也沒有像姚文元那樣千方百計地為自己辯護。他的思想很頑固,對法庭審判的對抗也很頑強。但他又不像江青那樣在法庭上大吵大鬧,他知道自己沒有江青那樣的“資本”,明白此時大勢已去,就是在法庭上吵鬧得再厲害,那也無濟於事。因此,張春橋在法庭上總是沉著一張臉,面對審判員的問話一言不發,他以為隻要自己不開口,法庭就無法將他定罪了。

審判員說:“本法庭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曾多次向你宣布,你在庭審中有辯護權利。你可以作出有罪的陳述,也可以作出無罪的辯解。今天是法庭調查,你對起訴書中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如果你認為屬實的,要如實地供認﹔如認為事實有出入的,可以提出否認的根據,我們是堅決依法辦事的。”

張春橋依然不答。

面對張春橋的頑固態度,檢察員王芳經審判長同意后發言。

王芳說:“本檢察廳起訴書第三十六條控告被告張春橋所犯的罪行証據確鑿。被告人拒不回答,請審判長出示有關証據。”

法庭向張春橋出示游雪濤1968年11月30日給他的信和《一年工作總結》的節錄,同時進行投影和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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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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