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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路線——從毛澤東到黨的十八大

田心銘

2013年10月15日10:26   來源:《思想理論教育導刊》

原標題:群眾路線——從毛澤東到黨的十八大

  二、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是我們的傳家寶

  1980年12月,鄧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說:“群眾是我們力量的源泉,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是我們的傳家寶。”[7](P368)作為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成員和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鄧小平對群眾路線這一“傳家寶”的傳承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1956年黨的八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必須不斷地發揚黨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的傳統。”[8](P316)這是黨章中第一次明確載入群眾路線這一重要概念。1922年黨的二大制定了第一個《中國共產黨章程》,1923年三大、1924年四大和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會議三次對黨章進行修正,1928年六大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七大之前的這五個黨章中都沒有關於群眾路線的內容。

  鄧小平在黨的八大上作的《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是1945年劉少奇在七大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之后又一篇對群眾路線作系統論述的重要文獻。鄧小平說,群眾路線是黨章中的根本問題。“什麼是黨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呢?”他明確地提出了這樣的問題,並指出,“它包含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它認為人民群眾必須自己解放自己,黨的全部任務就是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黨的領導作用就是給人民群眾指出斗爭的方向,幫助群眾自己動手爭取和創造幸福生活。“因此,黨必須密切聯系群眾和依靠群眾,而不能脫離群眾,不能站在群眾之上﹔每一個黨員必須養成為人民服務、向群眾負責、遇事同群眾商量和同群眾共甘苦的工作作風。”另一方面,“它認為黨的領導工作能否保持正確,決定於它能否採取‘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方法。”[9](P217)在這裡,鄧小平從對待群眾的態度和領導群眾的方法兩方面對群眾路線的內容作了概括和闡述,把對於“什麼是群眾路線”的認識向前推進了一步。后來黨章中對群眾路線的概括,正是包含了這兩個方面。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成為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帶領黨和人民開辟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偉事業。他在領導黨恢復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同時,強調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糾正各種脫離群眾的錯誤。他嚴肅地指出:“黨的組織、黨員和黨的干部,必須同群眾打成一片,絕對不能同群眾相對立。如果哪個黨組織嚴重脫離群眾而不能堅決改正,那就喪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敗,就會被人民拋棄。”他要求全黨同志“經常用這個標准檢查自己的一切言行”。[7](P368)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后,鄧小平在全會閉幕會上說,這個決議“對我們統一黨內思想,有很重要的作用”。[7](P383)正是鄧小平領導下制定的這個決議,在對毛澤東思想的內容作全面系統的闡述后指出:“毛澤東思想的活的靈魂,是貫穿於上述各個組成部分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它們有三個基本方面,即實事求是,群眾路線,獨立自主。”[10](P202)“群眾路線,就是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10](P204)這一重要論斷對群眾路線的內容做出了嚴格的完整的表述。

  1992年十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指出:“黨在自己的工作中實行群眾路線,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11](P94)此后20年間,從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到2012年召開的十八大,每一次黨代會都對黨章作了部分修改,但對群眾路線的這一表述一直保持下來,一字未改,成為關於黨的群眾路線的明確規定。

  黨章的這一規定高度概括了從毛澤東以來黨在長期實踐和理論建設中形成的關於群眾路線的極為豐富的思想。我們學習和實踐群眾路線,應該按照黨章的明確規定准確理解“什麼是黨的群眾路線”。筆者認為,群眾路線的科學內涵包含兩方面內容。第一,“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回答了黨的一切工作究竟“為了誰”和“依靠誰”這兩個根本問題,概括了對待群眾的態度。一切為了群眾,就是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黨的唯一宗旨。一切依靠群眾,就是把人民群眾看作黨的一切力量的源泉。第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回答了黨如何領導群眾的根本方法問題,規定了黨在一切工作中都應該採用的基本的領導方法。態度和方法這兩方面結合在一起,構成了群眾路線的整體。

  三、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們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2](P279)這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三個“代表”之一。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關於群眾路線的思想主要是圍繞著這個“代表”展開的。

  1989年12月,黨中央在總結政治風波、研究黨建理論時,針對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受到了嚴重損害的事實提出,“很有必要組織黨員、干部重新學習我們黨關於群眾路線的理論,了解和掌握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13](P100)1990年3月,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總結歷史和現實的經驗,鄭重地把黨與群眾的關系問題提到全黨同志面前,做出了《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決定》。《決定》中說:“黨在長期斗爭中創造和發展起來的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是實現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的根本工作路線”。[14](P47)這裡對群眾路線的概括,同此前1982年十二大和1987年十三大的黨章相比,增加了“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內容,而與1981年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的提法相同,這就為1992年十四大黨章做出內容完整並沿用至今的關於群眾路線的規定做好了准備。這裡還從群眾路線與實現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的關系闡明了群眾路線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確定了它作為黨的“根本工作路線”的地位。十三屆六中全會的《決定》以“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為主題,強調這“直接關系到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14](P47)而影響黨與群眾關系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一些黨員干部中“滋長了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形式主義、個人主義和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有的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14](P48)這些思想和行為根本背離了“一切為了群眾”的要求。這一時期黨對群眾路線的貫徹,把“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重點突出出來。

  “一切為了群眾”是群眾路線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是由具體利益構成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民內部的利益關系和矛盾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情形。要做到“一切為了群眾”,必須處理好這些矛盾關系。為此,必須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到首位,這正是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貫徹群眾路線的一個顯著特點。江澤民2001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比較系統地論述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這篇講話中提出了一個觀點:“最大多數人的利益是最緊要和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12](P280)因此,在兼顧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群眾利益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首先考慮並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12](P279)他還特別強調:“黨除了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的一切工作,必須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標准。”[12](P280)

  這篇講話在論述“三個代表”之間的關系時說:“不斷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歸根到底都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不斷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2](P281)這就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三個代表”的最后落腳點,突顯了黨的群眾路線這個傳家寶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整體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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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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