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謙
獻身政法的革命前輩
劉復之同志76年革命生涯中,至少有70年與政法有緣。而幾乎走遍政法領域的傳奇經歷和他在我國民主法制建設中的顯著成就表明,他無愧是人民政法事業的功勛前輩。
縱觀劉老革命生涯,1941年應是他投身政法事業的起點。這年1月,24歲的劉復之在劉伯承、鄧小平身邊工作了兩年多之后,調入129師政治部鋤奸部工作。此后幾十年,他的命運與政法工作緊緊地連在了一起。
當時鋤奸部的主要職責是與判徒、日偽漢奸作斗爭。工作任務有三項:審查、教育和預審。劉復之先后擔任鋤奸部一科副科長、科長,他所在部門主要負責審查內部有嫌疑的人。在鋤奸部幾年,他堅持“重証據,不重口供”原則,反對刑訊逼供,親自辦理了“兩青年投奔八路軍案”、“宣傳隊三個女青年被俘案”、“李世奎被俘案”、“日本特務平田投誠案”等幾起重要案件,重事實、重証據、講政策,審慎穩妥,收到良好政治效果。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劉復之隨中共中央華北局先遣隊人員進入北平。入城后的幾個月,他參與了維護社會治安、調配華北地區和南下干部等工作。7月,中共中央成立軍委公安部(后改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任命羅瑞卿為部長,劉復之隨即也調入公安部擔任辦公廳副主任。這一時期,他參與了新中國公安部的籌備、創建和當時許多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改﹔創辦了由毛澤東親筆題寫刊名的《公安建設》刊物﹔領導指揮了“李洪樞特務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偵破工作等,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工作。
“十年浩劫”,劉復之身陷囹圄,被無辜關押近16個月,時間跨度前后長達三年,遭受非人折磨,幾近失語。但就是這樣,他也沒有停止過對政法工作的思考和探索。重新工作后,他反復強調,“要樹立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做到有法必依”,尤其對刑訊逼供,他深惡痛絕。他說,“逼出來的口供,真假難辨,信與不信都難辦,害人害己。因此,對刑訊逼供,必須堅決反,長期反。”
1979年2月,已擔任文化部常務副部長的劉復之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同年11月,又被任命為法制委員會第一副秘書長兼政策研究室主任。1980年1月,中央政法委成立,彭真同志任書記,劉復之任秘書長。之后,他又被任命為副書記、常務副書記。作為副手,他協助彭真同志處理了當時面臨的大量社會治安問題,使這一時期的社會治安狀況有了很大轉變。1980年4月,他兼任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無論在中央政法委還是在全國人大法制委任職,劉復之始終對立法和制度建設高度重視。在此期間,他參加了刑法、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七部基本法律的起草工作,參加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審判工作,組織推動全國政法領導干部大規模培訓,為恢復重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破壞的政法領導機構做了大量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重要貢獻。
特別是他參加“兩案”審判工作,作為審判指導委員會小組召集人,負責有關組織、協調和法律文書工作。在八個多月的工作中,他按照中央指示,在彭真同志領導下,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堅持把政治問題和法律問題分開處理,始終把“依法”二字放在首位,堅持書証、物証、人証相結合原則,確保起訴所列罪行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劉老多次說,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審判,堅持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實事求是,依法辦事的原則。這是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加強法制建設的一次重大實踐,為公檢法機關依法辦案積累了寶貴經驗。
1982年4月,劉復之擔任司法部部長。上任后,他以雷厲風行的作風主持開展司法行政系統機構和體制改革,明確司法行政部門任務,健全司法行政機構和隊伍,加強《中國法制報》(后更名為《法制日報》)建設,恢復中國法學會,推動律師、公証、人民調解、司法協助、法制宣傳等司法行政業務全面發展,為我國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制建設的發展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大貢獻。
有一件事劉老生前一直感到自豪,就是在他主政司法部期間,在北京政法學院的基礎上創辦了中國政法大學,並親自擔任第一任校長。中國政法大學的成立,是新中國法學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如今,這所大學已發展成為一所以法學為主兼有哲學、經濟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多學科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源源不斷地為我國培養著法律等各類人才。
1983年4月,中央調劉復之重新“歸隊”,出任公安部部長。上任后,他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組織開展了為期三年的“嚴打”斗爭,領導偵破了“東北二王搶劫殺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並大力採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依法從重從快懲治了一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有力維護了改革開放初期的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秩序。
在公安部工作期間,他主張加強公安工作改革,制定出台《關於加強改革公安工作的若干問題》,推動實施居民身份証制度,推動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防范和打擊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動,加強公安業務建設、基層基礎建設和隊伍建設,著力實現偵察工作的現代化和社會化,為人民公安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他在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積極向中央建議組建國家安全部,獲得中央批准,使我國國家安全事業進入嶄新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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