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昭海
二、“伊塔事件”的發生和“新疆的主要危險來自蘇聯現代修正主義”論斷的提出
“1962年4月初至5月底在塔城、裕民、霍城等縣發生了我國大量邊民非法越境前往蘇聯事件﹔5月29日又在伊寧市發生了反革命暴亂。……”(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中共新疆地方史》(1937∼1966),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361頁。)為平息這一嚴重事件,中共中央採取一系列措施。期間,中國方面查封了參與這一事件的伊犁、塔城地區的一些蘇聯“僑民協會”,關閉了蘇聯方面駐烏魯木齊總領事館和駐伊寧領事館﹔同時,根據毛澤東的意見,賽福鼎緊急趕赴新疆協助中央處理這一事件。5月14日,中共中央下發了《關於處理新疆外逃和外逃回來人員的指示》和《關於對蘇僑協會和蘇聯領事館採取的方針和做法的指示》。新疆區黨委迅速就貫徹執行上述兩項指示作了安排部署﹔同時,為有效遏制事態發展、抵御蘇聯當局的滲透和顛覆,新疆區黨委及時派出工作組到事發地區做工作,開展對邊境群眾的宣傳教育,加強邊卡工作,解決人民在生產、生活上的一些迫切問題。
對於該事件,中國黨和政府十分明確地認為:“新疆地區發生的中國公民外逃事件,是蘇聯當局有計劃、有准備、有組織、有步驟地策動的。”(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委、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校:《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1949.10∼1966.4),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9頁﹔第228頁。)這一判斷,是有確鑿証據的。有資料指出:“繼蘇聯駐伊寧、烏魯木齊領事館在新疆散發蘇僑証,在中國公民中大量發展蘇僑之后,蘇聯邊防部隊又在我國新疆與蘇聯接壤的邊界上打開了口子,召喚我國邊民越境去蘇。”(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委、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校:《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1949.10∼1966.4),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9頁﹔第228頁。)還有資料進一步証明:“在這次居民越境外逃和反革命暴亂事件中,居然發現少數蘇聯領事館人員和蘇聯僑民,濫用了我們對他們的愛護和尊重,不顧中蘇兩國的團結和友誼,進行了一系列的非法活動。……”(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21頁﹔第219頁。)顯而易見,蘇聯當局在“伊塔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成為事件發生、發展的幕后推手。
蘇聯當局的所作所為嚴重損害了中蘇兩黨兩國的關系,對中國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族關系、邊境安全等事關國家安全的核心利益造成實質性破壞。有資料顯示:“非法越境外逃和反革命暴亂,不僅擾亂了社會秩序和邊境安寧,破壞了生產建設,威脅了各族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而且嚴重損害了我國的主權和中蘇兩國的友誼。”(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21頁﹔第219頁。)“我國新疆塔城、裕民、霍城、額敏等縣邊境居民去蘇者達5.6萬余人,帶走大小牲畜30余萬頭,使40余萬畝土地未能播種,大量已播種土地荒蕪,給自治區農牧業生產造成了嚴重損失。”(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委、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校:《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1949.10∼1966.4),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8∼229頁。)“到5月底外逃結束,……。中國方面損失共達7000余萬人民幣。”(方連慶等主編:《戰后國際關系史》(1945-1995),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84頁。)而間接經濟損失以及對其他方面造成的消極影響則更多、更大。
面對這種局面,中央和自治區立即採取強有力措施。為加強邊防建設,恢復發展邊境生產,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決定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抽調干部職工組成工作隊,前往發生邊民外逃事件的伊犁、塔城的邊境地區實行“三代”(代耕、代牧、代管)。為了改善新疆特別是北疆地區少數民族的商品供應,進一步加強各民族之間的團結,鞏固邊防,國務院又於當年6月14日批復:“決定在計劃外增撥你區平價商品……”並強調:“……把這些物資重點用於解決邊境少數民族的需要,不要平均安排﹔……”(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13頁﹔第219頁。)
“為了打擊外國煽惑分子和不法分子的陰謀,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法紀,為了保障本自治區的革命秩序和社會主義建設,為了鞏固中蘇兩國人民的偉大團結”(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13頁﹔第219頁。),1962年8月15日,經國務院批准,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正式發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命令》。此項《命令》分為五條,其針對性是很強的,思路也是很清楚的。首先,“明確地劃清了中國人和外國人的界限”﹔其次,清楚規定了“外國僑民的定義和外國僑民的權利、義務”﹔再者,劃定了“駐在本區的外國機構的活動范圍”﹔第四,清楚規定了“自稱外僑的中國公民的國籍問題的處理”﹔第五,明確了“中國公民出境和對外接觸中應該遵守的原則”。(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19頁。)
《命令》的頒布,“堵塞了外國煽惑分子和不法分子進行破壞和不法活動的漏洞,並且有助於本區的中外居民明辨是非,不受外來的煽惑,……”。(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19頁。)“很明顯,這項命令,無論從維護我國主權或是從維護我國國法尊嚴來說,都是絕對必要的、正確的。”(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20頁。)
這次事件的發生,使毛澤東和中共領導層得出一個新的認識:“認為由於修正主義者搞顛覆活動,反對現代修正主義的斗爭已經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兄弟國家之間的關系發生了一個性質上的變化。”(周恩來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的講話記錄,1962年9月26日。轉引自: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傳(1949∼1976)》, 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2頁。)
1962年8月3日,毛澤東在聽取西北地區負責人匯報時明確指出:新疆的主要危險來自蘇聯現代修正主義,新疆斗爭的主要方面是蘇聯現代修正主義。9月24日至27日,中共八屆十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毛澤東主持會議並講話。在談到形勢問題時,毛澤東回顧了1958年以來的中蘇矛盾,並指出:“這個問題在社會主義陣營中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復雜雖然復雜,但也就是那麼一個道理,就是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斗爭,馬克思主義同反馬克思主義的斗爭。”(毛澤東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全體會議上的講話記錄,1962年9月24日﹔轉引自: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1252頁。)至此,毛澤東已經將中蘇之間的分歧和對立,在實質上定性為一種“敵我性質的斗爭”——“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斗爭,馬克思主義同反馬克思主義的斗爭”。
但是,“毛澤東越來越把國際方面的斗爭(主要是同蘇共的意見分歧),同國內、黨內的問題聯系起來。”(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1252∼1253頁。)這突出表現在毛澤東在八屆十中全會上重提階級斗爭。對此,全會公報作出過相應表述:“國外帝國主義的壓力和國內資產階級影響的存在,是黨內產生修正主義思想的社會根源。……,我們必須及時警惕和堅決反對黨內各種機會主義的思想傾向。”(《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的公報》,原載《人民日報》(1962年9月29日)。)公報強調:“堅決而徹底地反對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主要危險的現代修正主義,這是目前及今后一個長時期內的主要任務”(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的公報》,原載《人民日報》(1962年9月29日)。)。從此,“反修防修”作為一個基本戰略,成為當時全黨的一個重要指導思想。
北戴河會議和八屆十中全會之后,自治區黨委於1962年10月15日在烏魯木齊召開全委擴大會議,傳達上述會議的主要精神,並“進行反對修正主義的教育,集中檢查干部中的裡通外國問題,純潔黨組織和干部隊伍。”(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委、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校:《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1949.10∼1966.4),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頁。)會議擬定並通過了《關於處理裡通外國分子的決議》,確定了“加強反修斗爭和反侵略斗爭”是1963年自治區工作的頭等大事,並認為:“新疆處於反修和反對侵略的前線,必須做好邊防工作。”(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委、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校:《中國共產黨新疆歷史大事記》,(1949.10∼1966.4),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1頁。)
出於反對蘇聯現代修正主義的斗爭需要,為進一步鞏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發展農牧業生產和增強各民族團結,自治區黨委於10月決定在新疆干部群眾中開展“三個一”教育,即一個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條道路(走社會主義道路)、一個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教育﹔12月,又指示各地在農村進行一次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教育運動,同時通知各縣、大中型企業、高校、軍隊、團場進行一次反對現代修正主義的教育。
1963年9月28日,毛澤東專門與新疆同志討論了新疆工作的問題,並作出指示。他指出:“新疆工作的重點是反對蘇聯現代修正主義,要經常注意了解邊境情況,加強邊境反顛覆斗爭,嚴格防止蘇聯現代修正主義者對新疆的顛覆破壞和軍事進攻。在斗爭中要重視動員組織少數民族群眾參加,以保証斗爭的勝利,……”(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中共新疆地方史》(1937∼1966),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371頁。)他還強調:“新疆要做好經濟工作。農業、畜牧業、工業要一年比一年發展,經濟要一年比一年繁榮,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我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僅要比國民黨統治時期好,而且要比現在的蘇聯好。……,要注意搞好民族關系,增強民族團結。要教育漢族干部和人民,嚴格遵守黨的民族政策。要相信各民族干部和人民的絕大多數,不管是哪一個民族,隻要是勞動人民就應該相信和團結。”(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工作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2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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