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劉火雄
1926 年10 月,鄒韜奮以中華職業教育社編輯股主任的身份,接辦了職教社的機關刊物《生活》周刊。此后,從《生活》到《大眾生活》《生活日報》,從《生活星期刊》《抗戰》到《全民抗戰》,包括開辦生活書店,鄒韜奮一刊被停,一刊(報、書店)繼起,為宣傳抗戰、團結御辱和爭取言論自由、民主政治鼓與呼,在中國近代編輯出版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毛澤東曾說過:“我們干革命有兩支隊伍,武的是八路軍,文的是鄒韜奮在上海辦刊物,開書店。”
揭露交通部長王伯群窮奢極欲
最初,《生活》周刊內容多集中與青年職業和教育相關領域,發行量隻有兩千多份,且以贈送為主。鄒韜奮接手后,從加強刊物的趣味性入手,“多登新穎有趣之文字”,如撰寫“小言論”,編譯國外報刊新知趣聞,刊發海外通訊員報道等,文風活潑,可讀性強。這一系列舉措很快打開了局面,兩三年后銷數增到4 萬份以上,5 年后發行量達到創紀錄的15.5 萬份,與全國性日報《申報》的發行量旗鼓相當,其社會影響力不斷提升。
1931 年6 月,時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交通部長等職的上海大廈大學校長王伯群與本校畢業生保志寧結婚,建造“金屋”,極盡奢華。消息傳出,有人譏諷王伯群“位尊多金”,有讀者特意寫信給《生活》周刊,要求調查並揭露王伯群的“丑行”。
鄒韜奮獲悉后,基於憤慨,一面將讀者來信刊登,一面展開調查,以便弄清事實真相。原來,王伯群所建“金屋”由辛豐記營造廠造就,后者正承建南京交通部辦公樓及大廈大學教學樓建設工程。為了討好交通部長王伯群,造價不下50 萬元的別墅,最終隻收取王伯群約20 萬元費用即交付使用,有變相賄賂之嫌。
王伯群得知鄒韜奮的行動后,害怕丑聞被曝光,於是派人攜帶10 萬元前往,企圖以此封住《生活》周刊之口。鄒韜奮不為利益所惑:“《生活》是一個自力更生的刊物,經費多有困難,但是不受任何方面的津貼,一個小刊物也用不著偌大的巨款。”來人並不死心,接著提出把這筆現金折合股本,作為投資基金。對此,鄒韜奮以不符合公司章程為由再度拒絕,並嚴正相告:“王部長既然這樣慷慨,不如替他捐助給仁濟堂(當時上海的水災救濟機關———筆者),救救幾百萬嗷嗷待哺的災民吧,何奈關心我一人之生活!”來人隻得悻悻而退。沒幾天,鄒韜奮接到匿名信,“警告”他要“小心”。鄒韜奮則表示:“我的態度是頭可殺,而我的良心主張,我的言論自由,我的編輯主權,是斷然不受任何方面任何個人所屈服的。”
他在隨后出版的《生活》“信箱”欄目上,刊發了署名陳淡泉的《對王保(君)應作進一步的批評》一文,並配有記者親往王伯群“金屋”實地拍攝的照片5 幅。在《編者附言》中,鄒韜奮發表言論,將王伯群痛斥一番:“在民窮財盡的中國,一人的衣食住行四種需要中之一種而且一處,已達四五十萬圓,而王君信裡猶說‘伯群素尚儉約,雖備員中央數載,自顧實無此多金’,我們不知‘多金’果作何解?‘儉約’又作何解?”王伯群“個人的窮奢縱欲,實為國民的罪人”。“在做賊心虛而自已喪盡人格者,誠有以為隻須出幾個臭錢,便可無人不入其彀中,以為天下都是要錢不要臉的沒有骨氣的人,但是錢的效用亦有時而窮……”
迫於輿論壓力,不久,有監察委員提出彈劾案,至1931 年底,王伯群被迫辭職。隻是憑借何應欽這座靠山,他才得以保留國府委員、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頭銜。時人戲稱王伯群是“娶了一個美女,造了一幢豪宅,丟了一個官職”。王伯群所建“金屋”,后來也被汪精衛等人佔有,由“王公館”變成了“汪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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