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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戰爭時期解放軍的被裝供應保障

羅元生

2014年05月19日15:09   來源:《黨史博覽》

原標題:解放戰爭時期解放軍的被裝供應保障

逐步統一供應管理制度

解放戰爭后期,解放軍開展大兵團作戰,戰局迅猛發展,客觀上要求后勤保障向高度集中統一方向發展,解放軍被裝供應管理制度也隨之逐步走向集中統一。

1946年至1949年,晉冀魯豫軍區和華東、西北、東北野戰軍以及蘇北軍區,先后制定下發了《關於供給制度的規定》《被服會計暫行辦法(草案)》《被服工作細則》和《關於軍實行預決算編報辦法》等多項被裝供應管理制度。這些規章制度,結合各部隊實際情況,對被裝核算、發放、審計報表和被裝收舊等作出了明確統一的規定。

一是被裝預決算制度。被裝預算每年按照夏、冬服的發放時間分兩次編報。由於各地區氣候不同,換發時間也不完全一致,要求編報預算的時間也有差異。各部隊供給部門一般在第一季度編報夏季被裝預算,第三季度編報冬季被裝預算。被裝決算的編報大體上是按被裝發放時間,每年在完成夏、冬服裝發放工作后,分兩次編報夏、冬服決算。有的大軍區(野戰軍)為了及時清理賬目,要求部隊夏服決算也分兩次編報。1947年,華東野戰軍供給部規定,團以上單位必須根據部隊供應實力、標准和實際發放情況,每年編報夏、冬服預決算。預算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級上報匯總,編報時間由野戰軍供給部統一規定。連以下單位不編報被裝預算,而隻上報供應實力。擔負被裝制作任務的部隊還應當編報被裝材料和經費預算。決算編報,夏服每年兩次,冬服每年一次,採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逐級審批核銷。

二是被裝發放制度。大軍區(野戰軍)的被裝發放,每年分夏、冬兩季,按批准的預算逐級下發。各級供給部門在收發被裝時,普遍使用了收物証和發物通知書,有的軍區還使用了被裝收發三聯單。如西北野戰軍規定供給部門在撥付部隊被裝時,需填寫撥物通知三聯單﹔接收被裝時,則使用收物三聯單。華東野戰軍供給部規定,團或相當於團的旅(師)直、縱直機關在領取被裝時,必須填報花名冊和領物証,經軍政首長蓋章后方可領取。縱隊以上供給部門向上級供給部門借取被裝時,應按預算批准數填寫借物証,經軍政首長蓋章后借取物品﹔分發后附下屬單位領條和計算表,向上級供給部門報銷。往來調動人員,在經過中途兵站或機關時,一律不發被裝,待到達工作崗位后,憑被裝供給介紹表或証明信領取被裝。凡未到發放時間而要求預借者,一概不借。軍鞋的發放,考慮到保管需要和供應能力,規定不同類型人員按供應標准每年應發4雙者,每季發1雙﹔應發5雙者,在春、夏、秋季各發1雙,冬季發2雙﹔應發6雙者,每兩個月發1雙﹔應發7雙者,除每兩個月發1雙外,在冬季再加發1雙。

三是被裝登記、統計和報表制度。營、連基層單位主要是搞好在用被裝物資的登記工作,每月編報一次《人員被服裝具增減統計表》,附在司令部機關月終實力增減統計表后面。團以上單位夏、冬服發放前對各種被裝物資的現有數、缺少數進行分類統計,每半年編報一次《人員被服裝具增減統計表》。旅、團后勤部門還要會同司令部門不定期地對基層連隊進行被裝物資點驗,以促進部隊對被裝物資的愛護和管理。華東野戰軍供給部還規定,零星人員因工作調動變更供給關系時,由調出單位開具《人員調動被裝介紹表》,隨行政介紹信一並交調入單位轉接供給關系。被服廠和被服倉庫,應根據需要及時編報被裝材料、成品收付明細日報、旬報和月報。

四是被裝收舊利廢制度。收舊利廢是解放軍被裝工作的光榮傳統。在物資緊缺的戰爭年代,各級被裝部門始終堅持發新收舊和舊品利用制度。各級領導對收舊工作十分重視,反復對部隊進行愛護被裝和交舊利廢重要意義的教育,使發新收舊制度深入人心,成為全體指戰員的自覺行動。解放戰爭時期,各級供給機關對被裝收舊的辦法一年比一年明確,要求一年比一年嚴格,收舊范圍和辦法也逐步統一。當時,除襯衣、鞋襪、毛巾等屬個人所有外,其余被裝均列入收舊范圍。收舊工作由各基層伙食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發第一套單衣時,收繳棉褲、棉大衣等舊品﹔發第二套單衣時,收繳棉上衣。收繳棉衣時由個人負責拆洗干淨,各單位將收繳的舊品整理成捆,按供給系統指定地點,逐級上繳至軍區供給部集中處理。上繳舊品時,必須編報詳細名冊或登記表,接收單位照單驗收,按實收數出具收據,若與新領數字不符,應由單位首長說明原因並簽字蓋章上報核准。如原因不明,則按缺少數扣發相應被裝。

各大軍區供給部在抓收舊工作的同時,十分注意與當年新品生產相結合,使舊品真正發揮再利用作用。如華東軍區要求各單位在整理舊品時,根據破損程度,按照“不需修補”“稍要修補”“破損不堪”3個等級分類打包,以便進行合理利用。晉冀魯豫軍區在制定1947年度供給規定時,強調要充分利用舊品,規定棉衣生產中利用舊布做裡子要達到55%,利用舊棉花要達到70%。據第四野戰軍1948年11月至1949年10月統計,在部隊戰事頻繁的情況下,收舊率仍達到93%,創造了收舊工作的新紀錄,這在戰爭年代是很不容易的。

解放戰爭時期解放軍被裝供應管理制度的逐步統一,使解放軍被裝供應工作在正規化、規范化上邁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這一時期的許多規定,如預決算按年分季編報、人員調動被裝介紹信、領物花名冊和被裝舊品分級制度等,不僅創新了解放軍被裝工作方法,完善了規章制度體系,保証了部隊作戰需要,而且還一直沿用至今,在新時期解放軍被裝供應管理中繼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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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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