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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需要有勇氣”

——鄧小平與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

董潔

2014年08月14日14:2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三、鄧小平對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決定》的評價

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召開后,鄧小平多次高度評價這次會議及其通過的《決定》。1984年 10月 20日上午,會議通過《決定》后,鄧小平即席發言指出,“這個決定,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中國社會主義實踐相結合的政治經濟學。我有這麼一個評價。但是要到五年之后才能夠講這個話,証明它正確”(《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下),第1006頁。) 。這一個評價不僅充分肯定了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同時也指出其是建立在中國改革開放實踐基礎之上的重大理論突破。

10月 22日上午,鄧小平出席中顧委第三次全體會議時再次高度評價了《決定》,認為《決定》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中國社會主義實踐相結合的政治經濟學”,他說:“我是這麼個評價。這兩天國內外對這個決定反應很強烈,都說是有歷史意義的。”這個文件“確實很好”。(參見《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83頁。)鄧小平之所以認為這個文件好,是因為在他看來這個文件“解釋了什麼是社會主義,有些是我們老祖宗沒有說過的話,有些新話”。他還說:“過去我們不可能寫出這樣的文件,沒有前幾年的實踐不可能寫出這樣的文件。寫出來,也很不容易通過,會被看作‘異端’。我們用自己的實踐回答了新情況下出現的一些新問題。不是說四個堅持嗎?這是真正堅持社會主義。”而且“中央委員會、中央顧問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三個委員會的同志都贊成這個文件,看到了現在發布這個綱領性文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這是個好的文件”。(《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91頁。)《決定》說的“新話”集中體現為提出社會主義可以搞商品經濟,提出增強企業活力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等新的具有中國特點的改革語言。鄧小平強調這些新的思想觀點都是從實踐中得來的,特別是從前幾年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中得來的。

后來,鄧小平又多次提到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及其通過的《決定》,並給予高度評價。1985年 3月 7日,鄧小平在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說:“去年,中央作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全世界都在評論,認為這是中國共產黨的勇敢的創舉。”1985年 5月 19日,鄧小平說:“我很高興,從去年十月以來,中央相繼作出了三項改革決定。這些改革的總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使我國消滅貧窮,走向富強,消滅落后,走向現代化,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在七個月的時間裡,辦了過去多年想辦而未辦成的事。”(《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122頁。)這三個決定其中就包括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鄧小平之所以對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和全會通過的《決定》給予高度評價,除了《決定》確實在改革思路上實現了重大突破,說了“新話”外,更因為《決定》順應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推動了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此外,《決定》的內容也契合了鄧小平的改革思路,引起了他的共鳴。在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鄧小平就對經濟改革進行了深入思考,至少有三次講話提到要發揮市場作用。1979年 12月,鄧小平提出過“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1980年 1月,鄧小平提到了“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相結合”。1982年 7月,鄧小平再次提到:“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問題如何解決?”實際上,鄧小平想要解決的不是經濟措施和經濟術語的細節,而是搞活社會主義經濟的大方向和大思路。(參見龔育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論二十題》,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95年版,第 170頁。)有學者認為,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之所以能夠通過這樣的《決定》,是“鄧小平等當時中央的主要領導人積極推動理論觀念的更新”(吳敬璉:《改革:我們正在過大關》,生活 •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1年版,第 308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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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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