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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與黨的群眾路線

——基於七大、八大和七千人大會三個歷史節點的分析

王雙梅

2014年10月22日08:4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二)八大前后對群眾路線的創新探索

八大是黨在新中國成立后召開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的劉少奇作大會政治報告,對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如何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

新中國成立后,黨的群眾工作的具體內容同民主革命時期相比發生了很大變化。作為全國范圍內的執政黨,黨本身的狀況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黨員人數從七大時的 100多萬增長到 1000多萬。在這種歷史條件下,重中之重就是防止黨脫離群眾,繼續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正如劉少奇在八大政治報告中所分析的:“整個說來,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是更加密切了”,但“在黨領導了國家政權以后,黨內貪污腐化、違法亂紀、道德墮落的現象有了某種程度的發展,這種嚴重現象必須堅決制止”。(《劉少奇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 1985年版,第263—264、272頁。)劉少奇高度重視這一問題。建國伊始,他就格外關注要保持共產黨員的純潔性和高標准,在百忙中修訂出版《論共產黨員的修養》,為廣大黨員提供學習教材﹔主持開展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次大規模整黨,明確提出“為更高的共產黨員的條件而斗爭”的任務﹔根據黨執政的新的歷史條件,在七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基礎上擬訂《共產黨員標准的八項條件》,突出強調:“一切黨員必須把人民群眾的公共的利益,即黨的利益,擺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劉少奇選集》下卷,第 63頁。)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大量發展黨員的歷史條件下,這對保証新發展黨員的質量和黨的純潔性起了重要作用。

在八大召開前夕,劉少奇感覺到在部分黨員領導干部中逐漸產生了驕傲情緒,對社會主義建設等新的不熟悉的任務不去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就發號施令,不關心群眾生活的官僚主義、生活特殊化等脫離群眾的現象有所滋長。因此,在負責起草八大政治報告時,他提出,要加強執政黨的建設,使黨與群眾聯系更加密切而不犯大的嚴重錯誤。由此,他在 1956年 4月下旬參加毛澤東主持召開的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起草修改八大黨章草案后,又於 5月19、21和 22日,連續三次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討論由鄧小平負責起草的修改黨章草案。在他和毛澤東的深切關注下,八大黨章進一步堅持發展了七大關於群眾路線的論述,並第一次在黨章總綱中明確提出“群眾路線”的概念,強調“必須不斷地發揚黨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的傳統”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在對黨員的規定中寫入了劉少奇在 1951年擬訂的《共產黨員標准的八項條件》中所強調的內容。同時,他對自己負責起草的政治報告中“黨”這一部分也傾注極大心血。他曾對身邊工作人員說:“一直在想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沒想好,想睡也睡不著。”(鄧力群:《我為少奇同志說些話》,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8年版,第 70頁。)最后,他在這部分過程稿中增寫了 14頁計 6000余字的手稿,總結黨執政幾年來的情況。

首先,從總結黨的歷史經驗角度出發,強調要努力使黨不犯脫離群眾的主觀主義和官僚主義等錯誤。他指出,黨面臨著新的條件和任務,必須解決許多比過去更為復雜的和不熟悉的問題,而現在不少黨的工作人員“開始表現出驕傲自滿的情緒,寧願坐在機關裡,用空談代替調查,由感想定出政策,而不願意深入下層,傾聽下情,檢查黨的決議的執行情況並且從實踐中檢驗黨的決議是否正確”。他強調,“黨必須教育他們深刻地認識這種主觀主義在工作中所造成的損害,必須幫助他們學會用老老實實的態度在群眾中進行調查研究,幫助他們學會‘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並且使他們懂得,這是他們能夠繼續擔負黨的領導工作的必要條件”。他要求,“必須在黨的各級組織中無例外地貫徹執行黨的集體領導原則和擴大黨內民主”,“容許不同觀點的無拘束的爭論,以便比較全面地反映黨內外

群眾的各種意見”。(《劉少奇選集》下卷,第 269—270頁。) 要定出中央、省、市機關負責人經常深入下層、了解下情、傾聽群眾意見的具體辦法。這些切中時弊的意見,是新中國成立后劉少奇在黨的領導工作實踐中的深切體會。

其次,在黨成為全國范圍的執政黨的新的歷史條件下,更加突出強調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性。群眾路線執行的好壞,最明顯地表現在黨的作風建設上。在七屆七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上,他在討論大會發言的安排時,就建議有人分別講講黨內貪污腐化現象和官僚主義問題。他重申,黨的全部力量的源泉在於我們能夠密切地依靠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為此,黨應當密切關心群眾的生活,使黨和國家的領導人員經常接近勞動人民,尤其是必須在全體干部和黨員中反復地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教育。他用非常朴素的語言,向全黨提出做一個好的黨員、好的領導干部的號召。他指出:“一個好黨員、一個好領導者的重要標志,在於他熟悉人民的生活狀況和勞動狀況,關心人民的痛痒,懂得人民的心﹔他堅持艱苦朴素的作風,同人民同甘苦共患難,能夠接受人民的批評監督,不在人民面前擺任何架子﹔他有事找群眾商量,群眾有話也願意同他說。隻要我們的黨是由這樣的黨員組成的,我們就永遠有無窮無盡的、不可征服的力量。”(《劉少奇選集》下卷,第 275頁。)其執政為民,情為百姓系,利為百姓謀的思想情感躍然紙上。

最后,要使黨和國家領導人員的生活水平接近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要形成一個脫離人民的特殊階層。這是黨的群眾路線能否真正執行的關鍵問題。八大以后的半年多時間,劉少奇對這一點繼續進行了積極探索。特別是他通過對國際上發生的波匈事件進行深刻剖析,認為發生這樣的事件,除歷史原因、西方國家的滲透、蘇聯大國沙文主義和蘇共二十大簡單否定斯大林等原因外,最根本的就是這些國家的共產黨沒有實行群眾路線,在社會主義建設中教條主義地搬用蘇聯經驗,在重工業方面投資過多,人民生活沒有改善,而國家領導人又享受一些特權,學了蘇聯那麼一套。由此他提出,在無產階級政黨長期執政的條件下要特別注意,我們的黨以及我們國家的領導機關和各級領導人員,無論如何也不要脫離工農勞動群眾。共產黨什麼也不怕,就怕脫離人民群眾,這是一個根本問題。東歐這些國家就有這個問題。他分析若干社會主義國家中干部最高收入與群眾最低收入相差一二百倍的情況說:國家的領導人員,有可能成為一種特殊階層,特殊的統治階層。就是在我們這些國家,如果不注意的話,也可能產生一種新的貴族階層。要在黨內和人民群眾中間進行反對特權思想的教育,並規定一些必要的群眾監督領導機關的制度,使我們的領導機關和領導人員接近人民群眾,使我們這個國家發展下去將來不至於產生那麼一種特殊階層。他特別提出,“我們國家領導人員的生活水平應該接近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要過分懸殊。脫離群眾的某些特權應該取消”、“從我們起,從中央的人員起,到各級領導干部,配售的東西基本上應該跟人民一樣”。(《劉少奇論黨的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5年版,第645、646頁。)他要求,黨的各級組織部門要把干部管好,“要規定一些制度,限制他們的權力,要他們把工作做好,要他們永遠不脫離群眾”。要研究如何使干部和群眾的生活不要懸殊太大,“共產黨員如果待遇太高了,就不利於團結群眾,在政治上就會陷於被動”。他再三強調:“脫離群眾是根本性的錯誤,是十分危險的錯誤。波、匈事件就是脫離群眾的結果。”(《劉少奇論黨的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5年版,第654、652、653頁。)

為了避免中國發生類似情況,劉少奇於1957年春用兩個月時間,行程 7000余裡,南下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和廣東五省的工廠、農村和學校,直接聽取群眾意見。通過這次調研,他進一步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的矛盾主要表現在分配問題上,必須公平合理分配才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干部與群眾同甘共苦就是要干部少分配一點,國家領導人、工廠企業領導人以及其他方面的領導人和管理干部的生活待遇如果過高的話,是同社會主義公有制相違背的。他在調研中,尖銳地警示各級領導干部說:“我們當中有這麼一部分人,把公有制的財產似乎不自覺地據為己有,無限制地享受。這樣就會要引起人民群眾的反對,而且要引起蛻化”,“形成官僚階層、官僚集團。這樣就會引起沖突、鬧事”,(劉少奇在湖南省委干部會議上的講話,1957年3月24日。)“那些生活待遇上要求很高的人我看是危險的,將來會跌交子”(《劉少奇論黨的建設》,第 667頁。)。他強調:“我們在社會主義制度上不能搞等級制度。越搞越深的,特別是對后代不好,懸殊太大不妙”,“總的路線是:無論搞什麼事情,都應該接近群眾,聯系群眾,關心照顧群眾,要走群眾路線”。(劉少奇在湖南省委干部會議上的講話,1957年3月24日。)

劉少奇的這些思想頗具前瞻性,尤其是他從社會主義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矛盾的角度,提出領導干部的生活水平不要同人民群眾過於懸殊的思想,即使在半個多世紀后仍然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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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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