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民政府對政治、經濟、文化的改革
盧溝橋事變爆發后,中華大地出現同仇敵愾、舉國抗戰的形勢。特別是在以國共合作為基礎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正式形成以后,如何順應民意,變革各項制度與政策以適應抗戰的需要,成了至關重要的問題。在中國共產黨和全國人民的推動下,國民政府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實行了一些有利於抗戰的政策和改革措施,一度表現出進步的傾向。
1.建立國民參政會
早在九一八事變后,全國各界對蔣介石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和獨裁統治就表示強烈不滿,要求“還政於民”,“實行憲政”。國民黨曾被迫作出決議,召集國民參政會。實際上這僅僅是一個許諾,並未付諸實施。直至全國抗戰爆發,國共兩黨實現第二次合作,全國政治才出現新的轉機。
1937年8月國民政府決定在國防最高會議之下設立國防參議會,邀請國民黨、共產黨、國家社會黨以及無黨派人士共25人為參議員,共商國是。隨后,在國共兩黨談判中和中共代表團抵武漢同蔣介石會晤時,中共都提出應將國防參議會擴大為國民參議會。國民黨採納了這一建議。1938年3月31日,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組織非常時期國民參政會以統一國民意志增加抗戰力量案》,4月1日又通過了《中國國民黨抗戰建國綱領》。這個綱領在堅持抗戰和開放民主方面接受了共產黨和其他民主黨派的某些要求,規定了包括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外交等各方面的政策,並明確規定設立國民參政會。
1938年4月7日,國民黨五屆四中全會通過《國民參政會組織條例》,12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實施。《條例》規定國民參政會是“國民政府在抗戰期間,為集思廣益,團結全國力量”而“特設”的機構,參政員總額為150名(后增至200名),由國民黨“遴選”產生。參政會的職權是:(一)對抗戰期間政府對內對外之施政方針,於實施前有“決議”之權﹔(二)有向政府提出建議案之權﹔(三)有聽取政府施政報告暨向政府提出詢問案之權。《條例》還規定,國民參政會每3個月開會一次,會期為10天。參政會閉會后,設置駐會委員會負責休會期間的工作。參政員任期為1年,必要時可延長1年。
6月17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81次常務會議決議,汪兆銘(汪精衛)任國民參政會議長,張伯苓任副議長。21日,國民政府予以公布。另公布國民參政員名單,共200名。其中國民黨員89人,共產黨員7人,青年黨員7人,國家社會黨6人,社會民主黨1人,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1人,無黨派人士89人。共產黨及中間黨派的名額被列入“文化團體”、“經濟團體”之中。共產黨參政員有毛澤東、陳紹禹(王明)、秦邦憲、林祖涵、吳玉章、董必武、鄧穎超。中間黨派及其他知名人士有沈鈞儒、陶行知、王造時、史良、張申府、黃炎培、江恆源、梁漱溟、曾琦、左舜生、李璜、張君勱、羅隆基、章伯鈞、羅文干、陶孟和、張奚若、莫德惠、杜重遠、王卓然、許德珩、張瀾、陳嘉庚、鄒韜奮、譚平山等。
從國民參政會的組織和參政議員的產生可以看出,國民參政會不是真正的民意機關,而是受國民黨控制的最高咨詢機關。盡管如此,國民參政會的設立,為各黨派和各界人士提供了一個可以公開發表政見的講壇,對促進抗日民主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是有利的,因而得到了全國人民的擁護。在國民參政會召開前夕,中共參政員發表《我們對於國民參政會的意見》,指出:“國民參政會之召開,顯然表示著我國政治生活向著民主制度的一個進步,顯然表示著我國各黨派、各民族、各階層、各地域的團結統一的一個進展。”表示“將以最積極、最熱忱、最誠摯的態度去參加國民參政會的工作”。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民主人士也紛紛發表意見和談話,表示擁護和贊成《抗戰建國綱領》,對國民參政會,寄予很高的期望。
7月6日至15日,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在武漢召開。大會通過的《大會宣言》向海內外庄嚴宣布:中國民族必以堅強不屈之意志,動員其一切物力人力,為自衛、為人道,與日本帝國主義窮凶極惡之侵略者,長期抗戰,以達最后勝利之日為止。會議共收到提案130余件,經過審查、討論、修正,通過了100余個決議案。
國民參政會的成立及其一屆一次會議的隆重召開,舉國上下為之一振。這次會議表現的團結統一與民主精神,鼓舞了全國人民抗戰的勝利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中國的政治形象。
2.施行戰時經濟政策
七七事變后,大片國土相繼淪陷,工業集中的上海及沿海其他地區先后陷於敵手,致使中國的經濟遭到巨大損失。國民政府的平時經濟體系受到破壞,財政稅收驟減﹔而抗戰軍興,戰費猛增,后方經濟負擔加重,
各地軍需民用物資普遍缺乏。為了應付戰爭,國民政府首先在經濟方面採取了一些緊急措施,建立軍事經濟機構,實行金融外匯管制,動員和協助沿海工廠內遷,建設大后方經濟。其次,為了促使平時經濟向戰時經濟轉軌,建立全面控制國民經濟運轉的戰時體制,國民政府在經濟方針、經濟機構、具體經濟政策上,逐步進行了一系列調整,不少方面收到了一定效果。
1938年3月,國民黨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抗戰建國綱領》中,關於經濟問題列出八條,作為戰時經濟的方針政策。其基本點一是“以軍事為中心”,即把平時經濟轉入戰時經濟的軌道﹔二是“實行計劃經濟”,同時對金融、外匯、進出口貨物等實行統制政策。其目的在於依靠國家干預,加強對戰時經濟的控制,但由於缺乏整體的長遠規劃,所訂具體計劃多不可行,或不能互相配合,或不能貫徹始終。
為了適應戰時經濟的需要,國民政府還對經濟行政機構陸續進行了調整。首先,在軍事委員會下建立了一套經濟行政機構,包括資源委員會、第三部、第四部、農產調整委員會、貿易調整委員會、對外貿易調整委員會等,以應付戰時的緊急經濟事務。從1938年開始,國民政府對龐雜的經濟行政機構又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整。這些經濟機構的調整,對戰時社會經濟的運行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但一些機構往往隨事而設,一邊調整精簡,一邊膨脹冗濫,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的弊端,未得到根本的改變。為保証戰爭需要,國民政府先后採取了一系列經濟統制措施。在財政金融方面,採取增稅、舉債、增發紙幣等方法以增加財政收入。在工礦企業方面,採取了兩項重大戰略措施,一是動員與組織沿海沿江等戰區廠礦內遷﹔二是鼓勵與扶植大后方工礦業的開發,尤其是建立內地的重工業基礎。在交通運輸方面,《抗戰建國綱領》中規定了“整理交通系統,舉辦水陸空聯運,增筑鐵路公路,加辟航線”四大任務,並組建交通部,實行交通運輸管制,強化戰時交通運輸工作的管理。在商貿方面,成立貿易調整委員會,整理商貿事務,發展國內外貿易。在農業方面,1938年出台的《戰時土地政策法》,也規定了一系列調整租佃關系、減輕農民負擔、動員人民抗戰的條款和條例。
國民政府所施行的上述戰時經濟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既保証了長期抗戰的需要,又促進了大后方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工業、交通方面效果比較明顯。但由於官僚機構的弊端與惡習及各方的阻撓,一些方面如農村政策等沒有取得多少效果。加之貪官污吏、不法分子中飽私囊,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在文化方面,國民政府也實行了一些改革,促進了抗戰文化事業的發展。1938年4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的組建,團結了雲集武漢的文化界人士。與此同時,文化界各種抗日團體應運而生,各種抗日救亡和進步刊物競相出版,各種形式的文藝作品相繼問世,出現了一個民族覺醒、文化勃興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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