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者:習仲勛同志來到廣東以后,平反了“文化大革命”期間堆積如山的冤假錯案,其中有一個著名的“李一哲反革命集團”案,您能給我們詳細講講嗎?
琚:“李一哲反革命集團”案不是“文化大革命”中典型的迫害領導干部的案件,該案所牽涉的當事人多數是群眾,也有少數基層干部。習仲勛同志為這個案子付出了很多精力和心血,我也見証了他和該案當事人的七次談話過程(談話共有十次,其中有些因為有些事情緊急就深更半夜將我們找到家中談的)。可以說,從這個案件的處理過程中,可以看得出習仲勛同志真心實意,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的精神,無論當事人還是我們工作人員,對此都是非常感動和敬佩的。
“李一哲反革命集團”案是個歷時已久,牽涉人數眾多,而且非常復雜的問題。在1974年,“文化大革命”已經造成了中國政治層面的全面混亂和經濟方面的無序和崩潰,當時,人民群眾對“文化大革命”給國家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的正常生活造成的負面影響已經深惡痛絕。人民群眾需要重整社會秩序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在這個時代背景下,原廣州市第17中學的陳一陽、王希哲和廣州美術學院學生李正天以及廣東廣播電台的郭鴻志、李秀芳等幾位干部群眾,在廣州市北京路上張貼了一張大字報《關於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治——獻給毛主席和四屆人大》。這份大字報長達2.6萬字,一共用了67張白報紙。霎時間就讓廣州市北京路的大字報專欄成為焦點。
簡要歸結起來,大字報明確而尖銳地指出中國上層建筑領域存在的嚴重缺陷,並明確提出了六點要求:
一、要求制定法律“保障人民群眾的一切應有的民主權利”。
二、限制特權階層。
三、保障人民群眾對黨和國家各級領導監督的權利。
四、制定條例嚴禁各種形式的“法西斯專政”。
五、政府和黨的政策不要經常改變。
六、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這份大字報文筆流暢,所論述問題之系統性、全面性、邏輯性都非常強,而且也非常尖銳地針砭時弊,抓住要害,直指當時的社會現實問題。所以,大字報在廣州街頭貼出后,一石激起千層浪,在群眾中反響非常熱烈,無論白天還是夜晚,都有大量群眾聚集觀看。很快,大字報就流傳到了全國各地,所激起的反響也是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廣泛。江青知道后,立即反扑,稱這份大字報是“解放以來最反動的文章”。在她的壓力下,廣東省委開始組織調查。
這個案件之所以后來被稱為“李一哲反革命集團”案,就是因為幾位作者中的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三人,把自己名字中各取一個字,在大字報上署名“李一哲”。當時廣東省委班子把這張大字報定性為“反動大字報”,這樣定性的主要原因是它“挑戰了毛主席的權威”,並且在全省發動了百萬人規模的批判。
1975年,全國開展了“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1976年,中央政治局一舉粉碎了“四人幫”。按說對“李一哲案”應該有個正確的結論,但該案卻反而向著相反的方向發展。在1977年12月舉行的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上,廣東省給“李一哲案”的幾位當事人扣上了“‘四人幫’大亂廣東的社會基礎”這樣的帽子,公開將其定性升級為“李一哲反革命集團”。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投進監獄。郭鴻志、李秀芳等一批與“李一哲案件”有牽連的干部和青年,在其后皆受到了隔離審查和內部批判。連續兩屆省委,先后將“李一哲案件”定為“反動大字報”和“反革命大字報”,性質一個比一個嚴重。習仲勛同志剛來廣東,如果想給“李一哲反革命集團”平反,就要否定之前兩屆省委領導的決定,而前任的兩位主要領導已經調到中央工作,平反案件的困難之大,可想而知。
習仲勛同志在處理這個案件的做法上,值得我們學習的有“果斷”和“耐心”兩個方面。“果斷”的一方面是,習仲勛同志在該案的平反尚未取得進展的時候,先讓廣東省公安廳把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等人從監獄裡放出來,減輕對他們的傷害,減少他們的損失,也安撫了他們的情緒。習仲勛同志把他們安排在省委組織部的東湖招待所裡居住,派專人照顧他們的生活。“耐心”的一方面,尤其讓我們感動。習仲勛同志當時工作負擔很重,忙得不可開交,整天都有看不完的文件和開不完的會,幾乎每天都要加班。這種情況下,習仲勛同志就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晚上找他們談話。每次和他們談話時,我都跟著負責談話記錄。第一次,習仲勛同志那天的工作實在是很忙,加班開完常委會已經是晚上11點多了,他之后又趕赴招待所和“李一哲案”成員談話,一直談到凌晨3點鐘。談話結束后,習仲勛同志已經非常疲勞了,趕快回到住處休息,因為緊接著第二天還要開會。我們看到習仲勛同志這麼大的年紀還這麼辛苦,都有些心疼他,也擔心他的身體頂不住。
《南方日報》關於省委處理重大遺留問題和為“李一哲案件”平反的報道。
一個月下來,習仲勛同志一共和他們談話十次。因為他的態度誠懇,推心置腹地和這些青年交心,也敢於承擔責任,所以他們的談話內容非常深入,也非常多,光是整理出來的談話內容就有30多萬字。習仲勛同志還曾經非常誠懇地對他們說:“開始定你們反動大字報,后來又定反革命集團,你們如何發火,怎麼講都可以,因為我們搞錯了。我不只是對現在的省委負責,還要對前屆的省委負責,因為這是歷史上發生、發展起來的,事情雖然不是出在我手裡,我也要承擔責任。”
習仲勛同志一方面和“李一哲案”的當事人耐心地談話,做深入細致地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也在積極地做前任廣東省委領導的工作。當時他派吳南生同志赴北京,找到前兩屆省委領導,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這個案件中,楊尚昆同志也做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最后,經過各方面的努力、協調,這個在廣州、廣東、全國,乃至港澳台地區和海外都引起了巨大反響的“李一哲反革命集團”案件終於順利平反。可以說,這個案件的平反具有很積極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這一切都大大地調動了干群的積極性,也在客觀上促進了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進步,影響是非常深遠的。而習仲勛同志在這個案件中所表現出來的全心全意為了群眾的利益無私奉獻的精神,一直以來也對我們有著很大的教育意義。
當時,習仲勛同志剛來廣東,為了熟悉情況,需要深入基層做大量的調查研究等基礎工作,其他各項工作的開展也都需要很大的魄力,以排除來自各個方面的很多干擾壓力。當時,他還主抓為“反地方主義”平反,這個錯案是在“文化大革命”前發生的,經歷的年代更久遠,留下的問題很嚴重,牽涉的人數更是成千上萬。習仲勛同志頂住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讓當時廣東資歷最老、德高望重的省委書記李堅貞大姐牽頭專門成立了落實政策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處理具體工作。最后,“反地方主義”所遺留下來的大量問題,都得到了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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