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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调研·律己

刘少奇勤政爱民、清正廉洁二三事

(山西)李春发

2013年02月22日11: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律己:公私分明,对亲属和子女从不搞特殊

刘少奇同湖北省委负责人在一起探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共产党人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亲情,有这样那样一些亲人、亲戚。然而,位高权重的刘少奇却在亲情面前公私分明,为共产党人的亲情观作了最好的诠释。

对于托刘少奇办私事的亲友,刘少奇总是婉言相拒。他很诚恳地对他们表示:“你们的事我不是不能办,硬着头皮办也是可以的,但我们是共产党员,办事要讲原则,我们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

解放初期,刘少奇写给七姐刘少怡的一封信,曾在家乡人民中传为佳话。刘少怡是刘少奇的亲姐姐,从小对刘少奇照顾得很周到,感情较深。土改时,刘少怡家的成分被定为地主。刘少怡听说弟弟在京城作了“大官”,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流露出对土改减租退押政策的不满,不愿在家务农,希望能随他到城里去生活。

刘少奇在给刘少怡的回信中,严肃批评了姐姐的错误思想,鼓励他们自食其力,并表明了自己这样一种荣辱观:“你们不要来我这里,因我不能养活你们。我当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你们在乡下种田吃饭,那就是我的光荣。如果我当了副主席,你们还在乡下收租吃饭,或是不劳而获,那才是我的耻辱。你们过去收租吃饭,已给了我这个作你老弟的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以耻辱。你现在自己提水做饭给别人吃,那就是给了我们以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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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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