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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否为胡乔木所写?

张金才
2013年04月10日10: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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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看待毛泽东、刘少奇对 《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修改

关于如何看待毛泽东、刘少奇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修改,王文认为:“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写作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基础性、资料性的。在书中观点把握和提升方面起关键作用的是毛泽东和刘少奇。”《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胡乔木的代表作之一,“值得商榷”。

王文所举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三处例证,其实都是胡乔木的原文(在《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中均以楷体字排印可证),有的还经过了刘少奇的修改,被误认为“均出自毛泽东之手”。王文所说“毛泽东、刘少奇亲自加写和改写的内容就约1.3万字(其中毛泽东与刘少奇的文字大约各占一半)”,是据此误判的结果。事实上,据《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编者的统计,刘少奇总计修改480余处(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484页。),毛泽东修改了几处且文字不多,所谓“各占一半”的说法无法成立。

诚然,不管毛泽东、刘少奇修改的文字有多少,都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重要修改,而且有多处修改堪称点睛之笔,但这并不能成为抹杀胡乔木功绩的理由。《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胡乔木名副其实的代表作。它是“新中国第一部具有开创性的简明党史著作”,文字晓畅,史实简要,立论鲜明,逻辑性强,显示了胡乔木“善于驾驭史料和能够以概括的语言抓住历史的脉络的本领”。(《胡乔木传》编写组编《我所知道的胡乔木》,第498、47页。)它对此后的中共党史研究和宣传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胡乔木也以中共党史专家闻名天下。

刘少奇将胡乔木的初稿称为“党史资料”,并不是认为其初稿只完成了资料性的工作,而应是对其拟作用途的文体认定。《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要总结建党30年来的历史和经验,担负的是宣传中共党史的政治使命。由于事关重大,为慎重起见,必须分发各有关同志征求意见,然后根据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这是党处理涉及重大题材和负有重要使命的文稿时所采取的一贯做法,以胡乔木时任中宣部副部长、新闻总署署长、毛泽东秘书的特殊身份来说,更应如此。

〔作者张金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009〕

(责编:王新玲、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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