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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冤狱始末》编写出版始末

张志安
2013年04月15日14:5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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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书的过程

任务明确了,1984年4月就开始组建写作班子。我知道有这么一件事,最早是这个月的9日。那天上午去自治区党委党史委办事,程少禹对我讲,要成立个班子,把新疆狱中斗争一段史实弄清楚,由高登榜挂帅。后来,自治区党委党史委正式发文,要从自治区党校抽调一个人。4月29日,校领导正式通知我参加这项工作。5月17日上午,程少禹在自治区党委党史委召集会议,与会者有新疆医学院(新疆医科大的前身)马列教研室的许惠民、乌鲁木齐市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以下简称“八办”)的陈秀玉和笔者本人,以及自治区党委党史委的刘江海。程少禹在会上简要地向我们说明了这项任务的由来,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

我们开始集中工作是6月4日。由于两边对具体做法没有沟通,各人的分工也还没有明确,这边该做什么,北京那边在做什么,都不甚清楚。因此,我们一边搜集自治区党委党史委、自治区党校、“八办”所保存的一些资料,三个人先分别看起来;一边跟罗植楠联系、沟通,进一步弄清目的、任务、分工、计划以及所需时间、具体做法等。直至6月27日,罗植楠从北京抵达乌鲁木齐后,我们才把这些情况弄清楚。在第二天的会议上,程少禹说:搞新疆狱中斗争史,一个编写组,两摊子,北京方面6人,这里3人,共9人,由罗植楠负总责。紧接着罗植楠在说明了写这本书的由来和意图后,介绍说:北京那边6人,6月6日集中,有我(指他自己)、欧阳如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党史办)、陈楚三(解放军88200部队)、吉新军(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徐慈君(中国人民大学)、蒋连穆(国家计委办公厅),已经初步作了分工。目前,北京那边主要是搜集、熟悉材料,中央档案馆已经提供了几十份档案材料,全都复印;公安部已同意;当年无罪获释出狱回延安的一些老同志写的回忆,多数是1976年后写的;还想开些调查会;原想拟提纲,但看来条件还不成熟。这次来这里想达到三个目的:一是设法与自治区档案馆联系好,让提供材料;二是把北京的情况汇报给大家,对这里工作开展的情况作个了解,大家通力合作;三是在这里做一些调查访问。他还希望我们新疆的三位同志也分分工,发挥各自的长处,跟北京方面配合起来。

从这以后,编写组人员一方面开始讨论这部书的内容、纲目,一方面跟自治区档案局、公安厅等单位联系查阅资料的事。7月7日,陈楚三抵达乌鲁木齐。7月9日,程少禹跟编写组的5人(北京的2人、新疆的3人)又开了一次会。

为了动员有关单位提供他们所保存的资料,7月10日,自治区党委党史委专门召集新疆大学、“八办”、新疆医学院、新疆博物馆、自治区党校等单位负责党史资料的同志开会研究这个问题,党史委主持日常工作的黄铭、程少禹两位副主任都出席了会议。程少禹讲了此项任务的提出,说明了请大家来的意图,让大家研究一个提供的方法。富文也专门到会上来讲了话。他说: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大家都知道了。同志们都做了大量工作,光档案馆的材料很有限,把大家召来,请大家把保存的材料贡献出来。……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党史材料现在就要用在这个事情上。希望大家不要封锁,搞党史要有共产主义风格,如封锁就不是共产主义风格,就不够格搞党史。从此以后,我们搜集资料的工作进展非常顺利。

7月11日,罗植楠返回北京。此后直至8月中旬,陈楚三和我们3人在自治区党委党史委的指导下,先后到自治区档案馆、党史委、博物馆、公安厅、党校、社科院、高级法院、新疆大学、市中级法院、“八办”等单位查阅、搜集材料,有的复印,有的摘录,有的做卡片,有的借阅,这些材料一直到《新疆冤狱始末》初稿打印出来后才退还。与此同时,自治区党委党史委的程少禹、邹心传还和我们一起走访了刘德贺、赵剑锋、勉存智、马如魁、沈学孔等20世纪40年代与中共党人同时期被关在新疆第二监狱的一些人。因此可以说,无论是专题资料,还是写出的书,都是相关单位配合、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8月15日陈楚三返回北京后,我们还同新疆社科院的蔡锦松、自治区教育厅的陈声远两位同志进行了座谈,继续复印、装订已经商量好给提供的一些材料,把借用的和复印好的材料打包,做好去北京的准备。

9月4日下午,我们3人飞抵北京,住进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交通局招待所。编写组在招待所三楼借用了一大一小两个房间,既是办公室,又作住宿用。第二、第三天,编写组成员(北京的除蒋连穆外5人,新疆的3人)召开会议。我先汇报了我们在新疆的一些工作情况,然后陈楚三、吉新军介绍“文革”中关于“揪叛徒”的一些具体情况,后面主要是罗植楠讲北京方面工作的进展,今后工作的打算和安排,各人的具体分工(明确每人负责一部分,包括抗战爆发前的新疆局势、中共党人在新疆的业绩贡献、中共党人在狱中的斗争、胜利返回延安、“文革”中的“新疆叛徒集团”案等几部分,蒋连穆作为编写组顾问没有写作任务),以及对大家的要求。

接下来各人按照分工看相应的材料,围绕立案专题列提纲,搞资料目录,选定专题报告所需的附录材料。通过摘卡片,写出大事记。与此同时,穿插进行访问、座谈,继续搜集材料。当时在北京访问过余湛邦(曾任张治中秘书)、刘进中(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任新疆省边务处副处长,化名陈培生)、方志纯、冯铉(当年随陈云同志进新疆援接西路军的人员)、李志光(《“伍豪事件”的前前后后》专案的负责人,中征委办公室主任)等。此外,还分别同经历过新疆狱中斗争的老同志进行了三次座谈,主要围绕当时党在新疆进行革命活动的路线问题、盛世才与苏联和中共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对盛世才的评价问题等谈看法,特别是让老同志回忆狱中斗争的情况。我还曾去天津市委组织部、市核查“三种人”办公室和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材料。

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各人完成了专题报告各自承担的部分(包括附件材料的目录),经过讨论,由罗植楠统稿修改。其他同志逐步转入写书阶段。至11月26日专题报告(征求意见稿)付印前,编写组全体成员对罗植楠修改后的专题报告稿又集中讨论过两次。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很快就收到了反馈意见,12月24、26日,编写组对报告再次作了认真的讨论修改。我们返回新疆后,编写组北京的同志为专题报告的最后完成又做了很多工作,我们三位和自治区党委党史委除对报告修改稿又提出不少修改意见外,还为报告搜寻了若干份附件材料。直至1988年3月,报告以《他们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所谓“新疆叛徒集团”的历史真相》为题,作为专题资料刊登在中征委编的《中共党史资料》第25辑上。

我们搜集资料,写专题报告,实际上已为写书作了很好的准备,打下了基础。10月27日,罗植楠就拿出了写书的提纲让大家考虑;10月29日,编写组就研究“抗战时期中共党人在新疆的革命活动”时不可回避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如:“三不”(不公开党员身份,不发展党的组织,不宣传共产主义)的问题,对盛世才的评价问题,苏共、中共、盛世才、国民党的相互关系问题等等;10月31日,又讨论写书的指导思想、方法和提纲。从11月初开始,大家的工作任务转向了写书。

在基本确定了章、节、目之后,各人先试写一节。11月21日,编写组就“书如何写”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各人把自己已经写出的念一部分,相互提提意见。最后,组长罗植楠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内外有别。书与报告不同,引用材料要区别。二是文章要做够。每一小节内容,该说的都要说到。三是引文要尽量丰富,但要恰当。四是每提一个问题,要考虑到各个方面。五是组织合理,不要重复。在12月10日召开的会议上,罗植楠又提出交稿的标准:一是全,即所有有关该问题的材料要搞全;二是准,即要有根据,非传说之类,所引用材料的出处要写准写全;三是巧,即材料安排要适当。

罗植楠提出的这些,与当初提出的要旁征博引、用史料说话的写法,意思是一致的。只有文章做够做足,材料充分,才能叙事详尽,说理有据,把事情交待清楚。同时,编写组的同志是从北京和乌鲁木齐两地的不同单位借调来的,不可能一直聚在一起,早晚要各回原单位;写作时所运用的材料,有很多也是新疆几个单位的,写的时候不搞全、搞准,以后就很难找、很难补。因此,撰写初稿时一定要把能用的材料都用上,以便统稿的同志取舍。再加上当时都是“爬格子”(手写),不像现在用电脑那么方便快捷,因而执笔的同志工作量都很大。除欧阳如华因只承担一节书的写作任务而在12月底前完成初稿外,其他6位同志的写作任务都是到1985年完成的。(1985年元旦前,编写组撤离中办机要交通局招待所各回原单位。我于1月22日写完初稿,23日寄往北京。)初稿由罗植楠、陈楚三统稿后,以《坐穿牢底的人们》为书名,于当年6月打印出约53万字的修改稿。

这时编写组人员有一些变化,罗植楠调香港中国旅行社任职,增补陈楚三为组长,与副组长吉新军和我共同负责往后的工作。新任高登榜秘书的朱守道担当高与编写组以及新疆区党委党史委沟通联系的角色。

1985年8月,适逢我与党育林合作的《中国共产党与盛世才统战关系的建立及其特点》一文入选全国中共党史研究会举办的纪念抗战胜利四十周年学术研讨会需前往北京参会。借此机会,本人提前半个月进京,和编写组北京的同志商量书稿的有关事宜。8月6日下午,在高登榜办公室与陈楚三、吉新军、徐慈君、蒋连穆几位碰头。陈楚三介绍了他和罗植楠向冯文彬汇报时冯的几点意见,其中说到:写书很有价值,作了贡献。我讲了行前程少禹交代的几件事。大家还讨论了写序言和跋的事,拟请陈云题书名,黄火青写序,高登榜作跋。序言以背景为主,跋以写作情况为主。同时确定由我和陈楚三分别起草序言和跋。至研讨会开幕前的十多天里,我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看了些打印好的书稿,并和徐慈君等核对了一些引文;二是清点上一年从新疆带到北京使用的材料,连同一套书稿打包寄回新疆;三是代黄火青草拟了一篇“序言”。

为了保证书稿史实的准确性,充分体现写书的意图,修改稿打印后,在老同志中广泛征求意见半年多。1986年3月中旬,我和程少禹一同前往北京。3月19日上午,高登榜在其办公室召集会议,除我俩外,还有蒋连穆、陈楚三、吉新军、徐慈君、朱守道。高登榜在讲话中说:请你们(指我和程)来是要修改、定稿,张志安的时间可延长几天;左步青看了,提了意见,印发大家;陈云题写书名;还要请老同志题些词;轮廓差不多如此了。陈楚三提出,新疆三区革命作为背景要写一写,说明张治中治新的由来。程少禹提出了体例、书名、人称、出书时间等问题。总之,围绕修改和出版的事,有许多具体问题要讨论确定。3月24日,程、蒋、陈、吉、徐以及我又开了个碰头会,进一步讨论修改的各项具体事宜,并确定由我和程执笔修改,其他同志复看,提意见(后来实际上徐慈君也修改了一部分)。3月26日下午,高登榜召集谢良、黎明、李握如、熊梅影、陈熙、秦化龙等老同志进行座谈,程少禹和编写组的同志都参加。会议提出,将书定名为《新疆冤狱始末》(参考左步青在通看了书稿后为本书拟的两个书名:“西陲冤狱纪实”、“边城冤狱始末”);书要写成史料性的,不要文学性的,但要有可读性;“三不”问题,把情况写清楚,不作评论;引用的材料要删减,该砍的砍掉,没有直接关系的、把握不大的东西尽量删去;写个人的东西不要太多,太突出,要注意平衡;一些事情的经过不必那么细,简单些好等等。高登榜还说到,要下决心,把专题报告搞出来,存入历史档案,把书写出来,争取6月底交印刷厂排印。

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修改任务完成。但是,毕竟三个人的风格不同,文字表达有很大差异;有的地方有重复,还需进一步推敲、压缩,文字需进一步加工;而程少禹家里又有事,马上要返回乌鲁木齐。因此,高登榜在4月23日宴请大家的时候,要求我再留一段时间,把书稿再看一遍,统一下。这样,我便担当起了最后统稿的任务。在20多天时间里,我将已经改过的稿子又通看、统改了一遍。最后,53万字的修改稿,变成了约42万字的定稿。同时,对黄火青重写的《序言》也作了些修改并于5月9日到黄火青家说明修改的理由,把《序言》的文字、内容确定下来。另外,还跟陈楚三、吉新军等一起最后确定了有关出版的一些事项:书名,《新疆冤狱始末》;署名,中征委、新疆区党委党史委《新疆冤狱始末》编写组;题词,邓小平、李先念、王震的取1983年纪念陈潭秋、毛泽民、杜重远、林基路等烈士牺牲四十周年活动时的题词,胡耀邦、王恩茂的再联系;照片,不超过20幅;序言,待小样出来后,再由黄火青审阅;章节标题,再仔细琢磨推敲一遍;内容简介,由陈楚三起草,注明各执笔人撰写的章节(陈起草后,我进行了修改,并将执笔者名字的顺序调整为按章节的顺序排列)。至此,统稿工作全部结束。1986年5月17日下午,我返回乌鲁木齐。

关于书的出版情况,本人只是从朱守道和陈楚三的若干封来信中了解到一些。大致情况如下:

同年6月,书稿经高登榜审阅,并对个别史实稍作订正后,就开始分别跟人民出版社和中国青年出版社联系出版事宜。经过一段时间的洽商,中青社答应出版。但责任编辑看了书稿后,说是要让总编看过才能拿出具体意见,这一下就拖了一年多。1988年初,高登榜亲自出面跟中青社副总编林君雄、传纪文学编辑室主编舒元章及责任编辑戢遐龄三位谈出书的事。林、舒首先对书稿作了肯定,认为盛世才是半殖民地军阀的一个特殊典型,具有和其他军阀不同的特点,这个典型对青年的教育作用会不小,值得出版。还说,该书引文不少,十分严谨,史料性很强。同时他们认为篇幅大了,要适当压缩。舒还提出,此书对搞研究的人很有价值,但对青年不一定合适。后来,责任编辑戢遐龄也表示,篇幅确实大了,体例上也不尽一致,有些内容互相交叉,引文重复之处也不少。她建议适当压缩,但不伤筋动骨。后经协商,同意压缩到40万字以内。出版的事情就这样基本定下来了。

但是后面还有一些事,主要是印数问题。那时已经是讲经济效益的年代了,书的印数少,赚钱不会多甚至可能不赚钱,因此,在出版社比较受冷落。另外,封面也要重新设计。这样,排版、印刷等一拖再拖,直至1990年4月才出版面世,印数仅有2000册。篇幅大大地压缩了,由42万字删减为22万字;署名直接就是《新疆冤狱始末》编写组,前面没有挂中征委和新疆区党委党史委的名;内容简介也没有了,各执笔人具体撰写某章节的说明自然也就没有了。由于发行量小,不能满足需求。这年末,高登榜设法筹得2万元,中青社于1991年4月第二次印刷发行了2500册,各执笔人撰稿的情况和程少禹修改书稿的情况也在高登榜的跋中得到说明。

(责编:王新玲、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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