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的意义
编写、出版《新疆冤狱始末》一书,意义非同寻常:
一是澄清了事实,将真相昭告天下,为因“新疆叛徒集团案”遭到迫害、蒙受冤屈的人彻底洗清了“罪名”。“文革”中,强加给被该案冤枉的老同志的“罪名”主要有三:一是说他们承认了盛世才诬陷中共党人的“四?一二”暴动,出卖了陈潭秋、毛泽民;二是说他们表示拥护三民主义,加入了国民党;三是说他们获得释放是充当了张治中的特务,秘密叛变了。对于这起冤案,虽然前有中央文件已为该案彻底平反,后又有我们搞的专题报告和资料,但毕竟文件很原则,发放范围也很有限;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主要为存档,报告也只是在内部刊物上发表,篇幅也很有限,不可能那么具体详细。而这部著作就不同了。既是公开出版发行,谁都可以阅看,可以评判;又是叙事详尽,旁征博引,言之凿凿,还历史本来面目,令人可信。大量事实雄辩地证明,当年在新疆狱中顽强斗争、无罪获得释放、集体返回延安的中共党人不是叛徒,而是勇士,是英雄。
二是留下了信史,为公众提供了能够了解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新疆进行革命斗争历史的书籍。这部著作虽然不是民主革命时期中共新疆地方史,但它毕竟真实地记录了抗战时期中共党人在新疆狱中斗争的历史。不仅如此,同时它还比较系统地记述了抗战时期中共党人在新疆工作、学习、战斗和开展抗日救亡、为新疆人民谋幸福等革命活动的历史。因此,可以说,该著作实际上记述了1937年5月至1946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新疆的革命斗争史,完全可以作为史书来读。
三是抢救了史料,为深入研究中共新疆地方史和新疆的近现代史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这部著作是一部大量引用档案材料(包括敌我双方的)、报刊资料、历史书籍和各种出版物、以及革命前辈的回忆录等材料写成的,是一本史料性很强的读物。这其中很多材料是新发现和发掘出来的,比如中央档案馆、新疆自治区档案馆、新疆高级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的一些档案材料,以及通过访问和座谈而得到的一些口述史料和回忆文章。这些都是非常珍贵的。另外,还有一些分散在不同单位又无人研究使用的材料。如此大量的、其中不少是很难得到的各种材料融于一书,这是其他同类书籍所没有、也不可能有的。而且,所引用材料都注明了出处,便于查找,为研究者提供了便利。
四是激励了后人,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革命精神增添了好教材。从这部著作中可以看到,中共党人无论在什么环境条件下,都能坚定党的崇高理想,牢记党的宗旨,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为全国抗战的胜利,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解放,在自己的岗位上,自觉地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为新疆各族人民谋利益、做好事。尤其是他们中的一百多名同志,在身陷囹圄、备受摧残又远离党中央、孤立无援的逆境中,仍能坚定信念,忠贞不屈,顽强斗争,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坚持到抗战胜利。这些都充分体现着共产党人的正确人生态度、坚韧斗争精神和优良传统作风。坚持和发扬这样的态度、精神和作风,在今天我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仍然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作者:自治区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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