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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重建军部后大力反对贪污浪费

张安山
2013年06月06日08: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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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

新四军对贪污浪费的治理,在1941年和1942年重点是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比如审计制度。1941年4月7日,华中军分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成立审计委员会:为确立经济制度,克服浪费,严防腐化等现象,决定在军政党委会下设立委员会进行审计工作。团以5人,旅、师以7人组成。各级审计委员会应有专门可靠的查账人员负责按月审计,终结一次,按级负责并对上级报告一次。

1941年8月22日,新四军第四师师长彭雪枫在《关于四师进入淮北后之各方面工作布置报告》中,专门讲到了统一财政收支,建立金库系统与审计制度。“师设审计委员会,以张震兼主任,另设副主任,统一军政党经费收支之审查。”

再比如预决算制度,规定开支无论多少,均须事先做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无预决算既不拨款也不报销。人马枪支数,一般允许有5%的预增数,军需方面允许有10%的预增数。决算须有经费计算表、材料消耗对照表、成品收支对照表。

此外,还有公布制度、领发制度、交接制度等。连队的伙食、办公、擦枪等经费开支账目,每月向全连公布一次。团级开支每季在干部大会上报告,并进行比较。

为了规范各级首长的财权,新四军在1941年专门成立了保健委员会:“在各师与独立旅、军直属队中成立保健委员会,对干部困难,遵照条例统由保健委员会解决,各级首长今后对此类费用开支立即停止批发之权。”
  
  新四军还专门采取了一些措施,防止粮食浪费。陈毅在1941年的华中军分会会议上也讲到粮食问题:“本来我们决定以5万人计算1年需80万担粮食,南边12县50万担,北边盐城30万担。如果拿钱算起来要3000多万元,没有这样的税收。现在我们新四军、八路军几十万人,所以能维持的就是靠这个东西。可是另外又产生一个毛病,因为来得便宜,用就用得浪费。”

针对不严格执行粮食预决算制度、虚报多领、随意以便条领粮、随便买卖粮食、违反粮食兑换标准比例等行为,建立了粮食预决算制度和支领制度。有的部队规定粮食统一由师供应和发放粮票,有的部队设立了客饭证、马料证等,有的地区制作了提粮证。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些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只能是初步和一般的,贪污浪费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1942年2月,在华中局扩大会议上,新四军一师政治部主任钟期光在汇报中讲到一师的供给工作:“供给工作与从前不一样了,吸收了新人员参加供给机关,但管理工作不健全,对爱护公物不注意,对贪污浪费作斗争不坚决,供给部门本身领导最弱,如米袋、皮带等,扩充好了又没有了,服装也是无计划地补充,经常总不整齐,也没有什么统计,所以供给工作也不大健全。预决算制度一般都建立了,三个旅在供给工作方面好一点儿的是一旅,因一旅有一个团政治处主任在供给部当政治委员。”

(责编:王新玲、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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