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监督,善纳廉政诤言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实行民主政治,广开民主监督渠道,善于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是淮北根据地地廉政建设的又一个鲜明特色。根据地党政军领导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
彭雪枫同志1939年12月12日在《为紧急动员告淮上绅耆书》中提出“历来倡导之责,实在地方英俊秀杰之士”,号召地方贤明父老绅耆们不仅要教育砥砺淮上人民誓死不当亡国奴,而且要积极关心“改进行政,肃清贪污,改良民生”,“躬行实践”。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主任刘瑞龙1942年10月在淮北地区第二届参议会上的报告针对法制建设指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的监督——依靠人民行使其权力”,“再好的政策也会出错,纲纪法规的力量有时而穷,独有人民的监督是无穷的力量”。因此,只有“政府人员自上而下的守法精神,人民自下而上的监督;上面严格执行,下面密切监督,党外监督,党内检查;这样上下照顾,内外夹攻,才能建立严格的的法制”。
除了时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地廉政建设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通过参议会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1943年6月7日淮北苏皖边区参议会驻委会暨各县参议长联席会议为例。会上共提议案36个,其中即有4个廉政建设案,第一第二案就都是关于廉政建设的。第一案“清理乡级摊筹之公款公物近期报销公布案”,提案人为边区参议会副参议长吴静宣,提案理由为“乡级行政及群众团体经手摊筹公物公款至为繁琐,倘不按期清结公布,不但不足以铭洁白而解群疑,其个别干部操守不坚者,亦可能引起贪污之念”;提出的解决办法为“(1)凡摊筹优抗扩军慰劳及枪弹等款项须按期与清结公布并递报上级。(2)组织各级经济审核委员会负审核检查之责”;决议“通过,交行署办理”。第二案仍由吴静宣所提,为“彻查去年公粮,有私人擅自动用及舞弊情形应严惩案”:“据悉泗南一县即发现公粮被私人动用营利,并掺土对砂情事,其他各县恐亦不免,应迅速彻查清结,俾明真象,严惩不法,以儆效尤。”提出的解决办法为:“(1)组织公粮清理委员会,以区为单位,由群众团体及地方公正士绅联合组织之。(2)由县政府派员分往各区督促认真彻查流弊。(3)如有私人擅自动用及舞弊情事,应按情节轻重依法严惩。(4)限一个月内清查完竣,呈报县府转报行署核办。”决议“通过,交行署办理”。由此可以说明,边区各级参议会和参议员们是十分重视政府廉政问题,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的,他们的廉政监督诤言积极推进了边区的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