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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诞生记

2013年10月22日08:20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中国博士诞生记

  学位制出炉

  “78级研究生”入学时,没有人奢望自己能得到硕士、博士的头衔,这样的名词,对当时中国的大多数人来说甚至是陌生的。

  马中骐告诉记者,虽然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博士”这个词,也知道它代表的荣誉,但“博士”并不在中国的教育评价体系内,他也就从未想过自己能成为博士。“那时我们在意的也不是能不能获得什么学位或者称号,能够堂堂正正地搞科研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当时的中国,还没有自己的学位制度,研究生就是最高学历,很少有人明确学历和学位的区别和意义。

  按照现代教育学概念的区分,研究生属于学历,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而博士、硕士、学士是学位,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者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一个是学习的经历,一个是学术的水平,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但在中国却被笼统地归于“研究生”。

  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已经培养出了于敏、周光召等具有博士水平的研究生。于敏和周光召都在科研领域做出了卓越成就,是我国“两弹一星”的元勋。周光召后来获得过美国纽约市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却始终不是中国的博士。

  现代学位制度在上世纪30年代进入中国。193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曾仿效英美等国的学位体制,颁布了“学位授予法”,但适逢乱世,国家民族危亡之际,这项制度最终没有得到认真施行,中国也就一直没有自己培养授予的博士。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界、科学界曾经两次尝试建立学位制度。

  一次是1954年,国务院组织了由林枫、范长江、薛暮桥等13人组成的委员会,开始拟定学位制度。1957年,学位制度草案刚刚完成,却赶上了“反右”运动,学位制度胎死腹中。

  第二次是1961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家科委主任的聂荣臻元帅,领衔起草学位条例。这次的学位条例草案未及完成,又赶上了“文革”。在“阶级斗争为纲”的统领下,学位被视作资产阶级法权范畴,学位条例再次被搁置。

  直到1979年,中国再一次开始酝酿建立学位制度,已经入学一年的“78级研究生”,有了成为硕士、博士的机会。

  吴本厦是《学位条例》的起草人之一,据他回忆,建立学位制的提议由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胡乔木提出,邓小平马上在他的报告上作了批示。刚刚担任教育部部长的蒋南翔,接受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起草《学位条例》。

  “当时小平同志的指示基本是三条,一是一定要搞成学位制度,二是建立学位制度要快,十年磨一剑不行,三是搞什么样的学位,要结合本国的国情。”吴本厦回忆。

  这次学位制度的建立的确如邓小平所要求的,“速度快”,《学位条例》从起草到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仅用了11个月时间,但这样的效率并不意味着过程一帆风顺。

  1979年10月,当时国家科委一位副主任给方毅、胡乔木写信:“关于建立学位制度问题,我认为本来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事情,因为20世纪60年代制定的文件只要稍作修改就可以报中央,可是这个工作交到教育部的某个机构之后,将近1年之久(其实只有7个月),至今还处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之中。”

  以第二次学位条例草案为基础制定学位制度在当时颇有支持者,这实际上反映了当时制定学位制度的方向之争:套用前苏联的学位制度,还是建立一套接轨世界的学位制度。

  “文革”之前我国草拟的两版学位制度,都是以前苏联学位制度为蓝本,而这个蓝本颇为“自成体系”,与国际通行的学位制度不大协调。比如,前苏联设立了“副博士”这样另类的学位,而博士学位不是通过研究生教育获得,要靠科研工作者长年的科研成果去争取,能得到博士学位时经常要等到五六十岁年纪。

  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显然更注重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蒋南翔为此给邓小平打了报告,解释了此前学位条例草案的不适用理由:前苏联的博士学位,需要科研工作者“皓首穷经”,对我国“快出人才,特别是从青年人中发现和使用优秀人才是很不利的”。他还特别提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在制定一个各国相互承认学历、文凭、学位的国际公约。

  在经过调查走访全国各地高等院校的实际情况,与老专家、老学者进行无数次交流、座谈后,学位起草小组向国务院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并交由人大常委会审议。

  1980年2月12日,《学位条例》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198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当时,作为《学位条例》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没有出台,《学位条例》也成了共和国的第一项教育立法。

  依照《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也随之成立,负责《学位条例》的贯彻和实施。直到今天,学位委员会仍然是领导全国学位工作的主要机构,负责《学位条例》的修改和实施,以及授予单位和学科的审批等重要工作。

  为了实施好《学位条例》,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特地组织了由四五百人组成的庞大的学科评议组,评议首批学位授予单位。评议范围涉及到了50多个大学科,而评议组成员都是由该学科最有学术造诣的老专家组成。为了保证博士点资质审核的高质量高要求,起初的通过率只有1/3。不少知名大学甚至被“剃了光头”,申报的四五个学科竟无一通过。

  1981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科、专业的名单。

  按照正常的教学进度,1981年,新中国的首批硕士产生了。这本来也是个值得关注的标志性事件,但首批硕士的风光全被首批博士“抢”去了——即便首批博士还没有产生,但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等8个授予博士学位的试点,已经让人们满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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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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