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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缅怀敬爱的刘复之同志

孙谦

2013年12月02日10:19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深切缅怀敬爱的刘复之同志

献身政法的革命前辈

刘复之同志76年革命生涯中,至少有70年与政法有缘。而几乎走遍政法领域的传奇经历和他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显著成就表明,他无愧是人民政法事业的功勋前辈。

纵观刘老革命生涯,1941年应是他投身政法事业的起点。这年1月,24岁的刘复之在刘伯承、邓小平身边工作了两年多之后,调入129师政治部锄奸部工作。此后几十年,他的命运与政法工作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当时锄奸部的主要职责是与判徒、日伪汉奸作斗争。工作任务有三项:审查、教育和预审。刘复之先后担任锄奸部一科副科长、科长,他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内部有嫌疑的人。在锄奸部几年,他坚持“重证据,不重口供”原则,反对刑讯逼供,亲自办理了“两青年投奔八路军案”、“宣传队三个女青年被俘案”、“李世奎被俘案”、“日本特务平田投诚案”等几起重要案件,重事实、重证据、讲政策,审慎稳妥,收到良好政治效果。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刘复之随中共中央华北局先遣队人员进入北平。入城后的几个月,他参与了维护社会治安、调配华北地区和南下干部等工作。7月,中共中央成立军委公安部(后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任命罗瑞卿为部长,刘复之随即也调入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这一时期,他参与了新中国公安部的筹备、创建和当时许多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改;创办了由毛泽东亲笔题写刊名的《公安建设》刊物;领导指挥了“李洪枢特务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十年浩劫”,刘复之身陷囹圄,被无辜关押近16个月,时间跨度前后长达三年,遭受非人折磨,几近失语。但就是这样,他也没有停止过对政法工作的思考和探索。重新工作后,他反复强调,“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必依”,尤其对刑讯逼供,他深恶痛绝。他说,“逼出来的口供,真假难辨,信与不信都难办,害人害己。因此,对刑讯逼供,必须坚决反,长期反。”

1979年2月,已担任文化部常务副部长的刘复之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同年11月,又被任命为法制委员会第一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1980年1月,中央政法委成立,彭真同志任书记,刘复之任秘书长。之后,他又被任命为副书记、常务副书记。作为副手,他协助彭真同志处理了当时面临的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使这一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有了很大转变。1980年4月,他兼任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无论在中央政法委还是在全国人大法制委任职,刘复之始终对立法和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在此期间,他参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七部基本法律的起草工作,参加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组织推动全国政法领导干部大规模培训,为恢复重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破坏的政法领导机构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特别是他参加“两案”审判工作,作为审判指导委员会小组召集人,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和法律文书工作。在八个多月的工作中,他按照中央指示,在彭真同志领导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持把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分开处理,始终把“依法”二字放在首位,坚持书证、物证、人证相结合原则,确保起诉所列罪行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刘老多次说,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坚持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这是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加强法制建设的一次重大实践,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积累了宝贵经验。

1982年4月,刘复之担任司法部部长。上任后,他以雷厉风行的作风主持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机构和体制改革,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任务,健全司法行政机构和队伍,加强《中国法制报》(后更名为《法制日报》)建设,恢复中国法学会,推动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协助、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全面发展,为我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制建设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大贡献。

有一件事刘老生前一直感到自豪,就是在他主政司法部期间,在北京政法学院的基础上创办了中国政法大学,并亲自担任第一任校长。中国政法大学的成立,是新中国法学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如今,这所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源源不断地为我国培养着法律等各类人才。

1983年4月,中央调刘复之重新“归队”,出任公安部部长。上任后,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领导侦破了“东北二王抢劫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并大力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

在公安部工作期间,他主张加强公安工作改革,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改革公安工作的若干问题》,推动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推动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防范和打击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动,加强公安业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实现侦察工作的现代化和社会化,为人民公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他在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积极向中央建议组建国家安全部,获得中央批准,使我国国家安全事业进入崭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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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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