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 良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疆一切工作必须加强民族团结,紧紧依靠各族群众和干部,开创新疆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进驻新疆后,当时百废待兴,问题成堆,什么是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认为,“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吾尔族的紧密合作。”1949年10月23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新疆问题给彭德怀的电报》中再次强调:“人民解放军只有和维吾尔族(以及其他民族)建立兄弟般的关系,才有可能建设人民民主的新新疆。”(《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88页。)新疆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维吾尔族是新疆的主体民族,因此,搞好民族团结至关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培养民族干部,使之成为事业的骨干力量,这是进行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本保证。新疆和平解放后,各族人民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共同纲领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建立了各族人民平等友爱合作的新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总结出的一条宝贵经验,就是在任何民族地区开展工作,都必须有本地各民族的领袖人物、先进分子代表人物参加,否则,那里的工作就难以顺利进行。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页。)
从当时新疆党员的具体情况来看,部队党员干部和从内地调来的党员干部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他们初来乍到,对新疆的历史、现状、民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等尚缺乏了解,对少数民族的语言还不熟悉,这就给联系群众、开展地方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尤其是区以下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更需要大批的本地党员。这种现实状况,决定了新疆各项事业的开展,就必须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党中央对新疆在本地各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十分关心,在《关于新疆建党的指示》中,对发展党员的对象、入党办法、新党员的作用等都作了明确指示。党中央分析了在新疆本地民族中发展党员的有利条件,认为“在新疆少数民族中,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已有相当基础,现在开始这种建设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新疆组织,并吸收少数民族中的先进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们认为是适当的。”(《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史资料》第27~28页;第28~29页。)同时明确指示:“先选择数十个新疆本地的先进分子,包括汉人在内,但多数应该是维吾尔族及其他民族中的先进分子,由你们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要候补期,以后分批介绍若干人,即任命他们和你们外来的党员一起分别到各地去,去建立那里的党的组织,即由他们介绍那里的先进分子入党,成立支部以及县委、区委等。”(《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史资料》第27~28页;第28~29页。)为了贯彻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新疆分局于1949年12月27日作出《关于建党中几个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发展党的步骤,按照新疆具体情况,一般的起初是由上而下,由城市到农村,由革命知识分子到工人农民,由外来到本地。首先由分局、区党委、市委、地委吸收一批各族先进分子入党,经过一个时期的教育,即可与外来党员配合起来,建立各县委、区委、支部等组织,进一步开展党的工作,”(《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史资料》第27~28页;第28~29页。)“发展党的对象:首先在新盟(即“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建国后改组为“新疆人民民主同盟”。),战斗(即“战斗社”。),先锋(即“先锋社”。),民主青年团等进步组织中,吸收一批各族先进分子入党”。考虑到新疆民族和宗教的实际情况,《规定》提出:少数民族“只要承认信仰共产主义,愿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即准其入党。但为了避免脱离群众,可允许暂不退出宗教团体,并保持其生活习惯”。(《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史资料》第27~28页;第28~29页。)
毛泽东曾花费很大的精力,亲自发现和培养新疆少数民族干部。批准赛福鼎等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入党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1949年10月15日,赛福鼎?艾则孜在北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时,向中共中央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毛泽东主席10月23日在其申请书上批示:“同意赛福鼎同志入党,待新疆分局成立后,由赛同志向分局履行填写入党表手续。”(《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史资料》第27~28页;第28~29页。)1949年12月下旬,新疆分局按照规定首先在新疆本地各民族中发展15名党员。这15名党员,包括7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8人,汉族1人,锡伯族2人,塔塔尔族1人,哈萨克族1人,蒙古族1人,乌孜别克族1人。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这批党员的入党,简化了手续,是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过个别审查和两名正式党员的介绍,由新疆分局直接批准,没有候补期。
从1950年初开始,迪化市委和各区党委、地委开始直接吸收党员,截止1951年4月,全疆共发展党员1087名,其中大多数是新疆三区和进步组织中的领导骨干,机关、学校的干部及青年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这些党员中,维吾尔族占45%,汉族占19.5%,其他少数民族占35.5%。这批本地民族党员中,有相当一部分陆续进入各级党委会,与部队党员一起,共同担负起领导重任。
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毛泽东当时要求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要求新疆在3年内要培养出1万名左右懂得政策又能联系群众的忠实于人民利益的民族干部。根据毛泽东的要求,新疆分局立即着手开办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分局办的第一期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于1950年4月初开学。王震在开学典礼上把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比喻为“制造人民干部的工厂”。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的学员毕业后,参加各种社会改革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增长才干,表现好的则吸收入党入团。我党培养的第一代少数民族干部很快成长起来,成为各级领导班子的骨干。从1952年冬到1955年夏,结合减租反霸、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和生产运动,全疆在本地民族干部和农民群众中发展党员17000名。随着本地民族党员数量的增多,其中一批优秀党员被提拔到各级党政领导岗位,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党和人民政府与各族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巩固了人民政权,为新疆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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