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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读本》连载

十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

谢春涛 主编

2014年09月15日16: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进步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在对农业、工商业进行改造的同时,对手工业的改造也同步进行并顺利完成。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在中国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深刻变革。农民、手工业者个人所有的小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在国民收入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3%。与此相对应,个体经济由71.8%下降到7.1%,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到接近于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总共达到92.9%。在工业总产值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社会主义国营工业的比重由56%上升到67.5%,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由26.9%上升到32.5%,资本主义工业则由17.1%下降到接近于零。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由42.6%上升到68.3%,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和由原来小私商组成的合作化商业由0.2%上升到27.5%,私营商业由57.2%下降到4.2%。[ ]就是说,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已占居绝对优势的地位。这种所有制结构的根本性变化,表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已经在中国初步建立起来。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贡献,必须给以充分的肯定。

首先,它基本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人剥削人的制度,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要形式和特点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同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一起,使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得到了确立,从而实现了几千年来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创造和奠定了中国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其次,作为一场涉及亿万人民的最困难最复杂的社会制度的大变革,它不但没有造成通常难以避免的大的社会动荡和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而且,还促进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说,这段时期,“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果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比例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最后,三大改造创造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改造形式,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利用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政策,并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

对于三大改造的历史贡献, 邓小平讲过多次。他说:“我们对资本家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采取赎买的政策,不是剥夺的政策。所以中国消灭资产阶级,搞社会主义改造,非常顺利,整个国民经济没有受任何影响。”[ ]又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 ]1980年5月,邓小平指出,建国后在搞社会主义方面,“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那时,在改造农业方面我们提倡建立互助组和小型合作社,规模比较小,分配也合理,所以粮食生产得到增长,农民积极性高。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采取赎买政策,一方面把它们改造成公有制,另一方面也没有损害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长期允许手工业的个体经济存在,根据自愿的原则,其中大部分组织成合作社,实行集体所有制。由于我们是根据中国自己的特点采用这些方式的,所以几乎没有发生曲折,生产没有下降还不断上升,没有失业,社会产品是丰富的”[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存在着缺点和偏差。1980年5月,邓小平指出:“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化到普遍办高级社就是如此。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更好一些。”[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这些论断是实事求是的。中国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的国际和国内的历史环境下进行三大改造运动的,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不能不带有那个年代的历史局限,也不能不受当时苏联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具体说来,三大改造的不足和失误,主要是:首先,在生产关系的变革方面脱离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盲目求纯,提出要使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要让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绝种等,忽视以至否认了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条件下保存和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补充和促进作用,基本上建立了单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其次,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就是由国家下达指令计划,因此,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建立了无所不包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限制以至取消了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最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方面,照搬苏联集体农庄的经验,盲目追求集中和统一,忽视了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发挥社员个人和家庭经营的积极性,致使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问题突出,妨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总之,尽管1955年夏季以后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出现一些缺点和偏差,但就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中国在五十年代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八十年代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中国的一切成就都应归功于这两座里程碑。”[ ]这是颇有见地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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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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