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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圣人”罗荣桓:开创新中国检察事业【4】

王平

2015年07月09日08:3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刹住“取消风”

1949年11月间,罗荣桓病情加重。10日,他写信给毛泽东说:“据苏联大夫诊断,还要一个时期不能工作。检察署长之职务是否可以由李六如同志代理,以便其主持一切,请指示。”同日,毛泽东批示:“安心休养,李六如代理检察长。”由于罗荣桓从红军建军起,便从事政治工作,亲自参加了创建解放军一整套政治工作制度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党内和军内有崇高的威望。1950年4月,中央又决定由他出任总政治部主任,并指定他负责着手筹建总干部管理部,由他兼任部长。于是,他便请副检察长李六如、蓝公武多管一些检察署的工作,而将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组建总政和总干方面。

接下来的1951年秋冬之间,党中央决定高检、高法的党组分别设置,高检从此单独设立了党组。由于身体原因,在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党组后,仍然任检察长的罗荣桓没有参加党组。高检署第一届党组的成员是:李六如、刘惠之(副秘书长)、王立中(办公厅副主任)、王桂五(研究室副主任)。李六如任党组书记。

罗荣桓虽然未参加党组,但遇有重大问题,李六如都会向他请示汇报,有时罗荣桓也主动给予指导。而直接写给他的报告,一般他都要看并作批示。

1951年秋冬发生的合署办公风波,是共和国检察史上的第一次“取消风”。这一年年底,全国编制会议召开,决定精简国家机关,提出让检察机关“名存实亡”,只保留名义,不设机构,不配备干部,工作由公安机关兼办。编制会议的这一决定,在全体检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罗荣桓得知此事,非常重视,他告诉李六如将此事报告毛泽东,并说:“要多给毛主席写报告。”当时,李六如不在北京。广州市检察署检察长郑北辰直接给毛泽东写信,坚决反对所谓“名存实亡”。毛泽东亲笔批示:“请检察总署党组提出意见。”高检署党组当即向毛泽东写了报告,说明刚建立的检察机关已经在镇反中起了作用,主要是防止和纠正错案及偏差,并列举了若干重要例证。接着,李六如从外地回京,把党组成员、研究室副主任王桂五叫到家里,由他口述,由王记录,给周恩来写了一封信。信的大意是:他不在北京,编制会议作出撤销检察署这样重大的决定,事先根本没有征求他的意见。他不同意这个错误的决定,并从国家制度上和实际工作上说明设置检察机关的必要性。

当时中央政法委党组书记、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也不同意撤销检察机关,并当面报告了毛泽东。鉴于加强法制建设的需要,毛泽东决定保留检察机关,这样才刹住了这股“取消风”。

此后,从最高人民检察署到地方各级检察署加紧建立机构。截至1953年12月,全国建立各级人民检察机构930个,共有干部5600余人。至此,检察机关的框架已经基本确立起来了。至此,新中国人民检察署从组织上、制度上完成了历史性的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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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湘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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