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利成
吉鸿昌英勇就义
1934年11月10日,国民党北平军分会军统特派员郑介民来津,与法租界当局秘密协商引渡吉、任。13日,孔祥熙、宋美龄由绥远经北平至津,为引渡吉对法租界施加压力。14日,吉、任被引渡至天津公安局,后又被押往国民党第51 军军法处受审,并关押于曹家花园陆军监狱。此后,何应钦唯恐夜长梦多,急电令天津当局把吉押解到北平。22 日,吉鸿昌、任应岐及吉的连襟林少文等3 人,被武装军警秘密押往北平。
12月24日,何应钦接到蒋介石的加急密电,上写:“就地枪决。”何立即在吉、任卷宗上用朱笔批了“立枪决”三字,又批“由林少文陪绑”,交部下执行。
当日,吉、任正进午餐,军法官来到监房,宣读了判决吉、任死刑的命令。吉听后说:“知道了!”神情自若,继续午餐。饭毕,吉鸿昌要了笔墨和纸。他先给党写了一封汇报信,报告了在天津被捕的经过,和为党的光荣而坚贞不屈的决心;之后他又先后给妻子、兄弟们及家乡好友各写了一封遗书。第一封遗书的原件并未交给吉夫人,其余三封都交给了吉夫人。随着一声枪响,民族英雄吉鸿昌壮烈牺牲,时年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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