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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执掌中央纪委

周锟

2015年09月08日08: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湘潮》授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独家发布,请勿转载)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陈云提出这一论断,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源于对新的实践的全面思考,与他在新时期执掌中央纪委的不凡经历也息息相关。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众望所归地当选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从此时一直到1987年,陈云执掌中央纪委长达9年时间。在他的带领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重建的中央纪委群英荟萃,除陈云担任第一书记外,邓颖超、胡耀邦分别担任第二书记和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王从吾、刘顺元、张启龙、袁任远、章蕴、郭述申、马国瑞、李一氓、魏文伯、张策为副书记。陈云向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代表们表达了他的心声:“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我感谢工作会议和中央全会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但是,我的身体情况是很差的。我将尽我的力量来工作。”

邓小平和陈云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

“维护党规党纪,整顿党风”

中央纪委刚刚恢复,重建任务异常艰巨。一方面,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好的作风,在“文革”中受到冲击,在这一时期突击入党的1000多万党员中,许多人党性不纯;另一方面,在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崭新阶段即将到来的重要关头,纪检工作要面对许多全新的问题,社会各界对中央纪委的期望也很高。

1978年12月24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从第二天起,中央纪委就开始收到群众来信,截至1979年1月11日,中央纪委收到控诉信、申诉信或者建议信就有6000多件,有些信甚至长达几百页,每天收到的来信都是成麻袋地装。当时中央纪委抽调了很多人,从事信访工作,在北京的“七号院”里,分成好几个组,每个组都有十几位同志,他们的任务就是每天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

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究竟应该怎样开展?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应该如何确定?这是中央纪委重建以后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央纪委常务书记黄克诚和副书记王鹤寿向陈云请示,陈云当即指出:“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纪,整顿党风问题。”

1979年1月4日至22日,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陈云向100位刚刚当选的中央纪委委员阐述道:“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我们这次会议就是要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做必要的准备工作。我们做好这件事,对我们这样一个在9亿人口国家中的执政党,是一种重大的工作,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是一种重大的责任。”

“维护党规党纪,整顿党风”作为中央纪委的基本任务被确定下来,使中央纪委在工作刚刚起步的关键时刻很快廓清了思路,明确了前进的方向。也是在这次会议上,陈云领导中央纪委启动了第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准则》是除党章以外的第一部党规党纪。它针对的是党内政治生活中有些不正常的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中央纪委成立前,胡耀邦在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就根据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筹划起草了一个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草稿。邓颖超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称赞《准则》很好,“是耀邦和中央组织部的同志为全会做了一项很好的准备工作,是我们今后进行工作的有力武器”。当时已经74岁的陈云,对这份文件的起草制定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要求非常严格。2月28日,陈云在给当时中央领导同志的信中说:“这个文件发下去征求意见……再改。再改之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以再改。”

《准则》的起草工作充分发扬了民主作风。基本成型后,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上分为5个小组,经过认真详实的讨论,通过了《准则》(草案)报送中央批准。3月19日,以中央文件印发至县团级党委

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并要求于同年9月1日前将意见报告中央纪委进行汇集、整理、修改。半年多的时间里,中央纪委共收到各地报告148份,党员个人来信50件,提出修改意见达1800条。草案经过中央纪委各位书记多次讨论,7次易稿。《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12条:

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12条中,有一条是陈云专门添上去的。据《准则》起草组成员郭仪回忆,《准则》基本上定稿后,写作班子都解散了,这时候陈云来了一个新的指示,12条准则必须增加一条。陈云要求必须增加的,就是现在《准则》的第12条:“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陈云的设想是,搞四化建设,必须造就一大批的又红又专的干部队伍。要求共产党的干部必须又懂政治,又懂业务。陈云在当时全党注重拨乱反正,纠正冤假错案,恢复创伤的情况下,已经高瞻远瞩地想到了四化建设的需要。

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一部重要的党规党法,是陈云领导制定的一份纲领性文件。陈云在通过《准则》的五中全会上,又专门讲了一段话。他特别强调:“要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允许不同意见存在,我看这不是坏事。有不同意见,大家可以谨慎一些,把事情办得更合理一些。允许有不同意见的辩论,这样可以少犯错误。一个人讲了算,一言堂,一边倒,我认为不好。这是讲民主方面。但是,又必须要有集中,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一事无成。没有民主不好,没有集中也办不了事。”

《准则》公布以后,对党内政治生活由乱到治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人民日报》在社论中指出:“每一个党员都要对照《准则》的规定,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风,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同时,广大群众也应该以《准则》的要求来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帮助我们党加强党纪,搞好党风。”在实际工作中,《准则》的执行也落到了实处。比如,轰动一时的“西水东调”工程、“国才式锅炉”都因违背《准则》被叫停,相关领导被问责。纪检工作一炮打响,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

为了进一步推动落实《准则》,中央纪委召开了多次座谈会。1980年11月,在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上,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中央纪委原常务书记韩光回忆:“大家觉得他这个话会有好的影响,果然后来这个影响非常好的。”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一论断,是陈云在总结我们党执政30年和其他各国执政党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一个经典论断,他透彻地揭示了抓党风问题的本质意义。紧紧抓住党风问题,也成为了陈云指导纪律检查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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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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