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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變期間中共中央13日會議新考

■陸 旸  孫果達
2012年11月15日19:2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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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2月12日發生的西安事變是中國現代歷史上一次重大的突發事件,南京國民黨政府與世界各主要大國反應強烈,紛紛在當天召開了重要會議商討對策。但令人奇怪的是,我們遍尋公開出版的年譜、傳記,看不到中共中央任何開會的記錄,直到13日上午才有召開政治局會議的記載。事實到底是怎樣的呢?

一、中共中央12日做出的重要決定

從現有史料看,中共中央12日發出了許多電報,其中起碼有三份重要電報是必須開會決定的。

第一份是12日當天發給劉少奇的,明確七項“我們的任務”,其中包括擁護張學良、楊虎城的革命行動,立即在西安召集抗日救亡代表大會,防止日本乘機發動侵略,發動抗日派、嚴防親日派,穩定與爭取各實力派積極站在抗日救亡方面,爭取英、美、法三國的諒解與贊助等。任務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點是:“號召人民及救亡領袖,要求南京明令罷免蔣介石,並交人民審判。”(《中共中央書記處致胡服電——關於西安事變后我們的任務的指示》(1936年12月12日),中央統戰部、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文件選編》(中),檔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316頁。)這份電報是中共中央對事變的指示,內容考慮周詳,面面俱到,應當是經過了中共中央會議的詳細討論。

第二份是12日24時中共中央書記處致電共產國際書記處,內容包括在西安召集抗日救國代表大會、組織抗日聯軍、爭取南京國民黨政府、爭取蔣軍全部等,並說“恩來日內即去”西安。其中最重要的有兩點:一是處理事變的組織措施,“周恩來、張學良、楊虎城組成三人委員會,葉劍英為參謀,主持大計”﹔二是請求蘇聯“贊助我們這些步驟”,並“用大力援助中國”。 (張友坤、錢進、李學群編著《張學良年譜》(修訂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第802、803頁。)這份電報是中共中央向共產國際匯報“我們的步驟”,以及要求蘇聯對事變的全面支持,並請求蘇聯將意見“速告”,亦應當是中共中央會議的重要決議。

第三份是中共中央13日凌晨4時致共產國際的,主要匯報了中共中央對事變的黨內政策,內容與12日給劉少奇的電報基本相同,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出了新的策略:“為穩定並爭取蔣介石之部下及資產階級計,我們站在西安事變的側面說話,並在數日內不發表公開宣言,以減少日本及漢奸認為西安事變是共產黨主動的造謠所能發生的影響。”這份電報除了補充前份電報未涉及的情況和對策,對蘇聯的態度依然一無所知,因此再次要求“你們的指示望速告”。(張友坤、錢進、李學群編著《張學良年譜》(修訂版),第825頁。)

以上三份電報的內容大致可概括為四點:支持西安事變,爭取南京國民黨政府,罷免和審判蔣介石,要求蘇聯援助。這表明在12日當天至13日凌晨4時之前,中共中央已經形成了處理事變的共識和應對事變比較完整的方針政策。

(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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