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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三四十年代 中國共產黨“階級”概念的演變

■栗 榮  郭若平
2012年11月17日08:3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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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20世紀30年代中后期,隨著抗日戰爭的爆發,民族危機使中國共產黨開始改變對資產階級的態度。在面臨嚴重的外部危機的社會歷史背景之下,中共並沒有僵化地固守“階級”概念的原本規則,而是依據具體的現實背景,對“階級”的具體表現成分作出區分,以便在國難當頭之際,准確獲得對不同階級政治立場的判斷。這種具體的政治判斷,在針對蔣介石政治集團時得到了運用。1936年8月,中共按照共產國際指示,不再提“抗日反蔣”而採取“聯蔣抗日”的方針,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証。經過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中共改變此前把蔣介石為首的南京政權看成是地主資產階級政治代表的看法,轉而認為蔣介石政權代表的只是資產階級的利益。中共與其之間的階級矛盾依然存在,只是此時民族矛盾高於階級矛盾。原因在於,雖然中共判斷蔣介石為首的南京國民政府有可能參加抗日,應該“停止內戰,一致抗日”,但仍然認定“除了中日兩國主要矛盾之外,中國內部的矛盾依然存在著。階級間的矛盾,黨派間的矛盾,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的矛盾,依然存在著”(《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告全黨同志書》,《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00頁。)。另外一個原因是,此時在中共黨內對於蔣介石為代表的國民黨階級屬性存在不同的看法,雖然政策層面指認國民黨是代表“資產階級”的,但仍有人認為“國民黨現在還是一個腐敗的軍閥官僚地主資本家代表的政治集團,但其中願意救國的代表民族資產階級的中派的力量現在已開始佔有優勢,左派的力量還很薄弱……我們的目的是改組國民黨”(《白區黨目前的中心任務》,《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1冊,第229頁。)﹔對於國民黨的階級屬性的判斷,認為是代表“資產階級”或者是代表“軍閥官僚地主資本家”。雖然看法各異,但無論哪一種認識,無疑都顯示出了中共對於資產階級的矛盾心理,既要肯定資產階級有抗日的可能性,又堅信階級斗爭的必要性,因此,這就決定了中共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必須要恰當處理與資產階級的關系。

然而,隨著中國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日本帝國主義者改變以往的政策,轉向主攻中共領導的敵后戰場,而對國民黨實行政治“誘降”政策。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接連曝出“防共”“限共”的文件,國共之間的軍事摩擦不斷出現。面對此種局勢,1939年6月毛澤東在延安高級干部會議上的報告中指出“國民黨投降的可能已經成為最大的危險,而其反共活動則是准備投降的步驟”和“資產階級叛變的必然性”。(《反投降提綱》,《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2、96頁。)顯然,中共已預計到統一戰線變化的必然性,也對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再次產生了不信任感,而這種不信任感,顯然是與對資產階級這個階級本性的不信任分不開的。但從抗戰的實際情況來考慮,此時還不適宜與資產階級決裂。這樣,革命階級的主體雖沒有發生大的變化,但其中與其他階級的關系卻發生了變化。

1939年秋到1940年春,毛澤東在延安先后發表一系列文章,對中國革命的階級主體進行了大量系統的論述。毛澤東認為:“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的發展道路,是在這樣同中國資產階級的復雜關聯中走過的。”但“基本的革命的動力是無產階級、農民階級和城市小資產階級,而在一定的時期中,一定的程度上,還有民族資產階級的參加”。(《〈共產黨人〉發刊詞》,《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04頁。)在中國革命力量的組成部分方面,毛澤東再次強調:“在中國社會的各階級中,農民是工人階級的堅固的同盟軍,城市小資產階級也是可靠的同盟軍,民族資產階級則是在一定時期中和一定程度上的同盟軍。”(《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645頁。)由此可見,到了延安時期,中共才在“階級”概念框架中,系統化地區分了中國社會不同階級在中國革命運動中的地位與作用。這種區分使得中共可以准確地把握中國革命的性質、動力與發展方向。

但是,問題還存在,這就是“資產階級”這個階級。將資產階級完全排除在革命大門之外,是不是就意味著資產階級沒有任何革命作用呢?尤其是在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時期的歷史語境下,與資產階級決裂符合現實邏輯嗎?當然,根據馬克思主義階級理論,也根據以往中共與資產階級關系的經驗,中共對於資產階級是否具備革命性存在疑慮是理所當然的。但是,鑒於中國革命的性質與任務,中共不得不跳出這個“怪圈”來思考“革命力量”的問題。對於資產階級的“革命性”,一方面,毛澤東曾明確地指出:“在中國革命史上,帶買辦性的大資產階級歷來不是中國革命的動力,而是中國革命的對象。”另一方面,毛澤東又觀察到:“因為中國帶買辦性的大資產階級是分屬於幾個帝國主義國家的,在幾個帝國主義國家間的矛盾尖銳地對立著的時候,在革命主要地是反對某一個帝國主義的時候,屬於別的帝國主義系統之下的買辦階級也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時間內參加當前的反帝國主義戰線。”(《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639頁。)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買辦性階級也有參加革命的可能,更不要說其他類型的資產階級了。既然存在這種“革命性”,因此,聯合資產階級繼續統一戰線就有了可能的條件。但是,由於資產階級“階級”屬性的復雜性,為爭取這個階級成為“革命力量”,中共制定了區分性的政策,毛澤東在1940年12月的《論政策》中就作了這樣的規定:“既須對於反對抗日的親日派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和主張抗日的英美派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加以區別﹔又須對於主張抗日但又動搖、主張團結但又反共的兩面派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和兩面性較少的民族資產階級和中小地主、開明紳士,加以區別。” (《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764頁。)

這種“階級”分析理論,既是中國共產黨意識形態的一個組成部分,又成為它制定革命政策的依據。如皖南事變后的1941年1月,中共在《中央關於目前時局的決定》中,依據時局的變化,重新指出:“蔣介石發動的皖南事變……是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由合作到破裂的轉折點。”這種階級的“破裂”,就是“蔣介石代表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與全體人民之間的破裂” 。因此,“對於以蔣介石為首的反動了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我們過去一面斗爭一面聯合的兩面政策,現在已經不適用了,……而對於民族資產階級與開明紳士,則仍是以聯合為主的政策”(《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6、28頁。)。通過這種方法,中共把以蔣介石為首的政治勢力重新歸入了大地主大資產階級范疇,並且把大地主大資產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區分開來,從而既達到了團結民族資產階級及開明紳士的目的,又無需在特定歷史條件下與資產階級徹底地決裂。這是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的意識形態建構中,典范性地運用“階級”概念及其相關理論的成功事例。

(責編:孫琳、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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