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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調研·律己

劉少奇勤政愛民、清正廉潔二三事

(山西)李春發

2013年02月22日11:4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律己:公私分明,對親屬和子女從不搞特殊

劉少奇同湖北省委負責人在一起探討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共產黨人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也是人,也有親情,有這樣那樣一些親人、親戚。然而,位高權重的劉少奇卻在親情面前公私分明,為共產黨人的親情觀作了最好的詮釋。

對於托劉少奇辦私事的親友,劉少奇總是婉言相拒。他很誠懇地對他們表示:“你們的事我不是不能辦,硬著頭皮辦也是可以的,但我們是共產黨員,辦事要講原則,我們不能濫用手中的權力。”

解放初期,劉少奇寫給七姐劉少怡的一封信,曾在家鄉人民中傳為佳話。劉少怡是劉少奇的親姐姐,從小對劉少奇照顧得很周到,感情較深。土改時,劉少怡家的成分被定為地主。劉少怡聽說弟弟在京城作了“大官”,就給他寫了一封信,在信中流露出對土改減租退押政策的不滿,不願在家務農,希望能隨他到城裡去生活。

劉少奇在給劉少怡的回信中,嚴肅批評了姐姐的錯誤思想,鼓勵他們自食其力,並表明了自己這樣一種榮辱觀:“你們不要來我這裡,因我不能養活你們。我當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你們在鄉下種田吃飯,那就是我的光榮。如果我當了副主席,你們還在鄉下收租吃飯,或是不勞而獲,那才是我的恥辱。你們過去收租吃飯,已給了我這個作你老弟的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以恥辱。你現在自己提水做飯給別人吃,那就是給了我們以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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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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