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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在中共歷史上的十大貢獻

(上海)劉啟芳 房 中
2013年03月22日15:1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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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組中央紀委,打開黨風廉政建設新局面

“文化大革命”中,黨的各級組織普遍受到沖擊並陷於癱瘓、半癱瘓狀態。1969年4月黨的九大和1973年8月黨的十大通過的黨章,都取消了關於黨的監察機關和黨的紀律的條款。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陳雲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之后,陳雲開始領導中央紀委的重建工作,為新時期黨的紀律檢查事業做了大量開創性工作,提出一系列具有深遠影響的思想。

1979年1月,中央紀委常務書記黃克誠、副書記王鶴壽到陳雲家中請示中紀委的工作方針,陳雲當即回答: “抓黨風。中央紀委的工作指導方針是維護黨規黨法, 整頓黨風問題”。陳雲的講話為新時期的紀律檢查工作打開了新局面,廓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1980年,陳雲又指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因此,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這就第一次把黨風問題上升到生死存亡的高度,有力地回答了執政黨必須搞好黨風建設的重要性。陳雲還指出: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會有困難,但是經過統一認識,是可以解決的。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初期面對最大的問題, 就是眾多的冤假錯案。這些積案大多數都是“文化大革命”留下的惡果。可以說,能否正確地處理這些問題, 直接關系到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陳雲明確指出:要“堅持有錯必糾”的方針,為劉少奇、彭德懷、陶鑄、瞿秋白等等平反,從而推動了全國平反冤假錯案的開展。

改革開放初期,針對一時流行的“經濟要搞活,紀律要鬆綁”的觀點,陳雲明確指出: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對於已經出現的經濟違紀問題,陳雲也是嚴懲不貸。據陳雲的秘書朱佳木回憶:1982年1月5日,陳雲同志要我去他辦公室,指著前一天送給他看的中紀委反映廣東一些黨員干部參與走私、貪污腐化的信訪簡報,情緒十分激動地說:“告訴王鶴壽,要嚴辦,要殺掉幾個。殺幾個,可以挽救一大批。解放初期,貪污幾千元就殺。” 他停下來想了想又說:“干脆,我來批一下。”於是,他拿起鉛筆,把這份簡報批給了幾位中央常委。其中寫道: “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幾位領導人閱后均表示同意,鄧小平還特意在他的評語中間加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於是, 打擊經濟領域的犯罪由此拉開了帷幕。

對於新時期的黨風廉政建設,陳雲不僅是這樣要求別人,而且首先做到以身作則,陳雲歷來以作風簡朴、清正廉潔著稱。用他的秘書朱佳木的話說,陳雲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有時幾乎到苛刻的地步。他的黨性修養中,堅持不收禮、不請吃、不吃請、不吃“高級菜”、不坐進口車、不迎不送、不請不到﹔他還給家人定下了“三不准”,即:不准搭乘他的車、不准接觸他看的文件、不准隨便進出他的辦公室。

從前面的論述可以看出,無論是在烽火鏖戰、血雨腥風的革命年代,跌宕起伏、喜憂交織的建設時期, 還是激情澎湃、日新月異的改革歲月,陳雲奉獻了自己的全部精力,建立了不朽功勛。因此,前面所概括的十大貢獻不可能涵蓋陳雲一生的豐功偉績,難免會挂一漏萬。比如:陳雲在中青年干部的培養上﹔在我國計劃與市場的變革上﹔在經濟特區的建設上等等都作出了極大的貢獻。但是,這些也已經形象地表現了陳雲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所建立的歷史功勛以及他為黨和人民事業不懈奮斗的崇高風范。陳雲的歷史功績將永遠留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心中,陳雲的思想風范將永遠激勵我們不斷開拓前進。 

(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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