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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詩詞對中國詩歌發展的啟示

董學文
2013年04月19日09:2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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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響應形式變革、嘗試“新體詩歌”創作不乏其人,賀敬之就是一個代表,台灣也有詩人(如范光陵)自發地從事詩歌“新古體”的試驗。賀敬之在詩歌形式方面所做的大膽嘗試和探索,包括著對舊體詩詞某些因素和特點的吸收與借鑒,包括著 “古體歌行”形式的創造。他曾經說:上世紀60年代后特別是90年代以來,“直接採用長短五、七言形式寫了一些古體詩”。為此,他承認“舊體詩對我之所以有吸引力,除去內容的因素之外,還在於形式上和表現方法上的優長之處,特別是它的高度凝練和適應民族語言規律的格律特點。無數前人的成功作品已經証明運用這種詩體所達到的高度藝術表現力和高度藝術形式美。不過,同時也正由於它詩律嚴格,所用的書面語言與現代口語距離較大,因此,能熟練地掌握這種形式,得心應手地寫出表現新生活內容的真正好詩來,是頗不容易的”。( 參見《賀敬之文集》第2卷,作家出版社2005年版,第1頁。)

客觀地講,自近代迄今,出現了許多寫舊體詩的詩人和成功作品。舊體詩詞固然有文字過雅、格律甚嚴、形式束縛內容的一面,但如果不過分拘泥於舊格律而是略有放寬的話,那麼這種形式對於表現新的生活內容還是有著一定的適應性的。這是毛澤東詩詞創作給予我們的一個啟迪。從毛澤東詩詞的例証中可以看到,許多現實生活中的人、事、景、物,能夠通過這種傳統形式引發出歷史感和民族感,創造出既通俗易懂又具文學品位、既讓人喜聞樂見又不失中國風韻的作品。

毛澤東詩詞基本上是嚴格運用傳統形式的,但確有變化。比如語言上,文言雅語同白話俗語巧妙結合,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詩化語言,加上常常是出人意料的浪漫,使他的詩詞異彩紛呈。正因為毛澤東諳熟規律又高瞻遠矚,所以他期望出現“新體詩歌”。所謂“新體詩歌”,可以理解為經過改造出現的一種既區別於舊體、也區別於民歌與自由詩的新的合適的較為固定的詩歌體式。抑或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古詩和新詩互學互補,甚至結為秦晉之好的體式。我同意這樣的意見:毛澤東提出發展“新體詩歌”,“是鼓舞廣大詩人的雄心壯志,在繼承我國詩歌的歷史的和現實的優秀傳統過程中,刷新各種詩歌,使之逐步形成一套足以反映時代精神的代表性詩體。因為中國歷代都有各自的代表性詩體,社會主義時代更加要有自己的代表性詩體!”(吳奔星:《江山留韻律 日月寄詩魂》,《文藝報》1994年9月3日。)這裡的核心概念是“代表性詩體”,並把它同“社會主義時代”聯系起來,同時表明將“新體”和“舊體”截然對立認知是不正確的。至於這種新的詩體到底什麼樣,目前還在摸索和探討之中。比較而言,賀敬之是其間最為自覺和清醒的一位。他在總結自己經驗的時候講到:對我來說,這種詩體就是一種“或長或短、或五言或七言的近於古體歌行的體式,而不是近體的律詩或絕句”。如此一來,也就“自然無需嚴格遵守近體詩關於字、句、韻、對仗,特別是平仄聲律的某些規定”。這種詩,可能不拘舊律,但它們不僅“都是節拍(字)整齊,嚴格押韻(用現代漢語標准語音),同時還有部分律句、律聯。就平仄聲律要求來說,絕大多數對句的韻腳都押平聲韻(不避‘三平’),除首句以外的出句尾字大都是仄聲(不必‘上尾’)。因此,至少和古代的詩一樣,不能說它是‘無律’即無任何格律,隻不過是不同於近體詩的嚴律而屬於寬律罷了”。(參見《賀敬之文集》第2卷,第2頁。)劉征研究過賀敬之的此種七言古體詩,認為它自由奔放,“七古裡平仄的搭配不是遵循固定的程式,而是遵循情緒的起伏,如同山泉依澗勢而流轉,落花依風勢而飄飛”( 劉征:《“情動繩墨外,筆端起波瀾”》,《詩刊》1994年第2期。)。 聯系到其他“新古體詩”的成績,這讓人們看到了舊體詩和自由詩之間架起一座通向“新體詩”藝術殿堂橋梁的可能性,看到了詩國之中冉冉升起的一線令人遐思和神往的曙光。

賀敬之的詩學意見,本質上是從毛澤東詩詞創作及毛澤東詩論思想中結合自己的新

體式實踐經驗歸納總結出來的。雖非定論,但卻至少是面對紛紜歧議的局面道出的有憑有據的一家之言。賀敬之所採取的“古體歌行”形式,可能不會人皆認同,但它至少應屬於最早為落實毛澤東所期盼的“新體詩歌”而付諸實踐的詩作之列。從詩史上看,的確是四言敝而有楚辭,楚辭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詩敝而有律絕,律絕敝而有詞。一種文體通行久了,就會自成習套,杰出人士也難以出新,所以不得不選作他體,以求自解。自唐代近體格律詩形成之后,歷代有不少名篇佳作都是不完全遵守前人格律的,這就是藝術自身運動的軌跡。對於這類破格的詩,人們往往稱之為“古絕”、“散絕”,並未加以詬病,這一則說明有此需要,內容有突破形式的權力﹔再則說明“舊形式是採取,必有所刪除,既有刪除,必有所增益,這結果是新形式的出現,也就是變革。而且,這工作是決不如旁觀者所想的容易的”( 《魯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頁。)。同時恐也告訴我們,毛澤東所說的“新體詩歌”,在體裁形式和風格上不會定於一尊,將會是多樣化的,它給改造舊體詩詞的體式和形式預留了很大的空間。就平仄聲律而言,由於歷史發展造成的語言變遷,完全按照現代漢語語音來讀寫古詩,已經有許多不能諧和之處。反之,倘若運用現代詩歌朗誦的技巧來處理,一些新體詩歌包括某些不講究平仄聲律的詩,也是可以讀出抑揚、輕重、長短,從而達到聲調和諧優美的效果的。這也是我們認為需要改造舊詩體式的一個原因。此外,詩詞格律的形式美本身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從詩歌發展的全過程來看,形式美既可來自於整齊,亦可來自於參差﹔既可有抑揚相異的交替,亦可有抑揚相同的對峙﹔其回環的形態也可大可小。這些都說明,我們需要根據時代的變化和藝術的實踐,對詩詞句、韻、對仗及平仄聲律等方面的規律作新的探索。毛澤東詩詞無疑為引領古典詩詞的發展給后人樹立了一面旗幟。

(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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