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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位中顧委的片斷故事:王平智斗江青 陳再道的"三不"性格

(北京)黎 虹

2013年04月19日10:1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黃鎮“重上火線”

早在20 世紀60 年代初,我作為工作人員同黃鎮一道,跟隨劉少奇主席訪問東南亞四國、跟隨周恩來總理訪問亞非歐14 國。中顧委成立后,黃鎮是第一屆中顧委委員、第二屆中顧委常委,我們又相處了6 年多。他1990 年12 月10 日凌晨去世時,我守在他的身邊。中顧委撤銷后,我又到他創辦的中國國際友誼促進會主持工作,繼承他未竟的事業。他親切地稱我為“安徽小老鄉”,親筆為我題詞,把他的《長征畫集》送給我,要我幫他修改調查報告……

黃鎮到中顧委后,雖退居二線,但仍然不知疲倦地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反映民情,提出建議。尤其在1983 年開始的整黨中,他被選為中央整黨指導委員會的專職委員,並擔負外事口的整黨小組副組長。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又重新上了火線。”

1985 年6 月中旬,黃鎮接受了一項任務,即受中指委(全稱中共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的委派,帶領高檢、高法、中指委、中組部、中紀委的有關同志,赴青海西寧市,代表中央查處楊小民故意殺人案的錯判案件。

此案是整黨工作中的一個典型案例。凶手楊小民,其父時任青海省委辦公廳副主任,被害人王強,系《青海日報》職工王水之子。案發於1979 年2 月27 日。當日晨,楊小民因與王強發生口角,楊即持刀在王的頭、胸、腹、背部連刺14 刀,其中10 處深抵內臟,肺部被刺穿,導致王強重傷死亡。此案經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楊小民死刑,立即執行。但是,此案上報到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時,卻發生了異常的變化。省高院報青海省委同意,改判楊小民死緩。1982年2 月,省高院又將楊小民的死緩徒刑改為無期徒刑。

死者王強的家屬對這個不公正的判決悲憤難平,一再申訴和赴京上訪,甚至鬧到挑著血衣請願、群眾簽名呼吁的程度。但此案一拖就是五年。在此期間,最高人民法院、新華社、中國青年報社等單位,均在內部刊物上多次披露被害人家屬的控訴,強烈要求復查此案,最終引起中央的重視。

1985 年6 月13 日,中央書記處召開會議,討論楊小民殺人案,認為此案搞了五年之久,青海群眾意見很大,青海省委的同志是有責任的。對那些徇私枉法的人,不管是誰,都要實事求是地予以嚴肅處理。書記處決定,派黃鎮以中指委的名義,率領中央工作組對此案進行全面調查,並寫出處理報告。

黃鎮接到任務后,隨即帶領工作組趕赴青海。他沖破重重阻力,迅速巧妙地控制人犯,最終弄清了真相,向中央寫了調查報告,提出改組青海省委領導班子的建議。中央採納了這個建議,派中組部副部長喬明甫去宣布中央對改組青海省委領導班子的決定。這樣,1985 年7 月30 日,楊小民被重審判決,執行了死刑。

對此,中顧委老同志都稱贊黃鎮同志堅持原則,是非分明,敢於碰硬,一身正氣。1986 年1月17 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講話時指出:“高級干部在對待家屬、子女違法犯罪問題上必須有堅決、明朗、毫不含糊的態度,堅決支持查辦部門。不管牽涉到誰,都要按照黨紀、國法查處。要真正抓緊實干,不能手軟。青海省楊小民那個案子拖了多年,幾任省委書記沒有解決,現在處理了,處理得好。就是要查處這樣的案子,才會有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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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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