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黨史頻道
《毛澤東年譜(1949—1976)》選載之四:

一九六一年的全黨調查研究

中央文獻研究室
2013年05月27日10:4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同日 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討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的修改問題。毛澤東講話說:三北會議的同志們今天都來了,這個會准備開到二十號結束。現在搞的那個條例,還要修改,一個是太長,第二太雜,第三邏輯性不強。准備再寫一個說明,把條例的主要條文加以說明,這樣條例就不那麼長了。由廖魯言、田家英負責寫條例,陳伯達、胡喬木負責寫說明。條例后天就可以寫出來,大體上議一下,然后各省帶回去,到農村廣泛地征求意見,到實際中調查研究。下月的會就不開了,放到五月上旬開好了,同志們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去抓農業、抓工業,在抓農業的同時各省就可以修改條例。現在就不要通過條例了,因為還沒有和群眾見面,沒有經過群眾討論,所以我看到了五月會議時再通過。毛澤東說:隊與隊之間的平均主義,隊裡面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是從開始搞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搞集體化、搞公社化以來,就沒有解決的。現在這個條例,就是要解決平均主義問題。

3月15日—23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主持召開有各中共中央局書記,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參加的中央工作會議。這次會議討論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和《中共中央關於討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給全黨同志的信》,《中共中央關於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一封信》。對這次會議,毛澤東的評價是,這是公社化以來中央同志第一次坐下來一起討論和解決農業問題。

關於這次會議的情況,鄧小平三月二十七日和二十九日先后在中央書記處和書記處召開的報告會上作了傳達。他說:這次會議,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兩個平均主義,這是政策問題﹔二是調查研究,這是工作方法問題。“十二條”解決了公社、大隊的平調問題,但沒有解決生產隊與生產隊之間、生產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兩個平均主義問題不解決,群眾的積極性不能很好地調動起來。會議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有意識地限制公社這一級的權力,真正實行三級所有制,主要基本核算單位是生產大隊,還有相當一部分所有制放到生產隊,這一級所有制范圍擴大了。社員個人所有制也肯定了,有不少東西。這個條例草案,主要的規章制度是恢復了高級社的,但人民公社的有些制度也保留下來,如三七開等。條例寫得比較活,可以照顧到不同的情況。這幾年的教訓,是實事求是的精神受了損失。過去幾年調查研究很少,對實際情況沒有真正了解,搞了許多虛假現象。主席作了自我批評,並對省、地、縣和中央各部將了一大軍,要認真調查研究,一切經過試驗,把工作搞得更穩、更踏實些。主席交待我們在北方(包括四川)組織搞試點,要十個中央同志親自率領,至少搞十個點,認真調查研究,看農村還有些什麼問題,把這方面的問題進一步解決得透一些。同時,還要把工礦企業的調查研究搞好。工業問題,這次會議沒有討論,大家都說沒有發言權,因為還沒有調查,還不摸底。

3月16日 閱陳伯達三月十五日報送的《一個座談會的記錄》,批示:“一個重要文件,印發各同志討論。”這個座談會是由中共廣東省委和中央調查組同新興縣裡洞公社蒙坑大隊總支書記和公社宣教委員交換意見。記錄中說:蒙坑大隊原來是兩個高級社,一個收入高,一個收入低,公社化后合成一個基本核算單位,拉平了,原來收入高的很有意見。最近他們按原來高級社的規模,分為兩個大隊,解決了窮村和富村的矛盾,兩邊對生產、積肥都積極了,對耕牛、農具也都愛惜了。基本核算單位太小了也不好,領導能力差、人少力量小、積累有限,不容易擴大再生產,不好搞多種經營,沒有多大的發展前途。在分配問題上實行三七開,事實上不勞動者也可以食。可以考慮打破過去三七開的框框,全部實行按勞分配,用公益金和公益糧補貼困難戶。主張糧食分到戶,農忙辦食堂,這樣生產隊菜地就有可能給市場提供更多的蔬菜,社員也能養豬、積肥。征購糧要定下來,使農民心裡有底,至少三年不變,能五年不變就更好。

同日 同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田家英談《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第二稿,決定印發中央工作會議討論。

3月19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同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田家英談《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第二稿修改問題。毛澤東說:這個條例怎麼樣?沒有危險嗎?農業問題抓得晚了一些。這次一定決心解決問題。第二次鄭州會議,問題解決得不徹底,隻開了幾天會,而且是一批一批地開,開會的方法也有問題。廬山會議本應繼續解決鄭州會議沒有解決的問題,中間來了一個插曲,反右,其實應該反“左”。一九六〇年上海會議對農村問題也提了一下,但主要討論國際問題。北戴河會議也主要是解決國際問題。“十二條”起了很大作用,但是隻解決了“調”的問題,沒有解決“平”的問題。十二月中央工作會議,隻零碎地解決了一些問題。農村問題,在一九五九年即已發生,廬山會議反右,使問題加重,一九六〇年更嚴重。餓死人,到一九六〇年夏天才反映到中央。

3月20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同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繼續談工作條例草案第二稿修改問題。

3月21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討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第三稿。

3月22日 主持中央工作會議,會議討論通過《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

3月23日 在中央工作會議全體會議開會前,審改由胡喬木起草的中央關於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的指示信,為這封信加標題《中共中央關於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一封信》,並加寫“(請發至地方縣級,軍隊團級,城市發至區級及大工廠黨委,大學黨委,大報黨委)”。

(責編:王新玲、孫琳)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