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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軍重建軍部后大力反對貪污浪費

張安山
2013年06月06日08:2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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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財務制度

新四軍對貪污浪費的治理,在1941年和1942年重點是建立和完善財務制度,比如審計制度。1941年4月7日,華中軍分會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成立審計委員會:為確立經濟制度,克服浪費,嚴防腐化等現象,決定在軍政黨委會下設立委員會進行審計工作。團以5人,旅、師以7人組成。各級審計委員會應有專門可靠的查賬人員負責按月審計,終結一次,按級負責並對上級報告一次。

1941年8月22日,新四軍第四師師長彭雪楓在《關於四師進入淮北后之各方面工作布置報告》中,專門講到了統一財政收支,建立金庫系統與審計制度。“師設審計委員會,以張震兼主任,另設副主任,統一軍政黨經費收支之審查。”

再比如預決算制度,規定開支無論多少,均須事先做預算,經批准后方可動用。無預決算既不撥款也不報銷。人馬槍支數,一般允許有5%的預增數,軍需方面允許有10%的預增數。決算須有經費計算表、材料消耗對照表、成品收支對照表。

此外,還有公布制度、領發制度、交接制度等。連隊的伙食、辦公、擦槍等經費開支賬目,每月向全連公布一次。團級開支每季在干部大會上報告,並進行比較。

為了規范各級首長的財權,新四軍在1941年專門成立了保健委員會:“在各師與獨立旅、軍直屬隊中成立保健委員會,對干部困難,遵照條例統由保健委員會解決,各級首長今后對此類費用開支立即停止批發之權。”
  
  新四軍還專門採取了一些措施,防止糧食浪費。陳毅在1941年的華中軍分會會議上也講到糧食問題:“本來我們決定以5萬人計算1年需80萬擔糧食,南邊12縣50萬擔,北邊鹽城30萬擔。如果拿錢算起來要3000多萬元,沒有這樣的稅收。現在我們新四軍、八路軍幾十萬人,所以能維持的就是靠這個東西。可是另外又產生一個毛病,因為來得便宜,用就用得浪費。”

針對不嚴格執行糧食預決算制度、虛報多領、隨意以便條領糧、隨便買賣糧食、違反糧食兌換標准比例等行為,建立了糧食預決算制度和支領制度。有的部隊規定糧食統一由師供應和發放糧票,有的部隊設立了客飯証、馬料証等,有的地區制作了提糧証。

由於多方面的原因,這些財務制度的建立和執行,隻能是初步和一般的,貪污浪費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1942年2月,在華中局擴大會議上,新四軍一師政治部主任鐘期光在匯報中講到一師的供給工作:“供給工作與從前不一樣了,吸收了新人員參加供給機關,但管理工作不健全,對愛護公物不注意,對貪污浪費作斗爭不堅決,供給部門本身領導最弱,如米袋、皮帶等,擴充好了又沒有了,服裝也是無計劃地補充,經常總不整齊,也沒有什麼統計,所以供給工作也不大健全。預決算制度一般都建立了,三個旅在供給工作方面好一點兒的是一旅,因一旅有一個團政治處主任在供給部當政治委員。”

(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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