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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國鋒奉周恩來之命調查李震事件

李海文

2013年12月16日11:1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973年5月1日,李先念、李德生、汪東興、華國鋒、吳德(前排左起)在頤和園同首都

群眾及外國客人一起參加游園活動

李震非正常死亡不僅驚動了周恩來、毛澤東,在公安部也引起巨大的震動

公安部歷來是國家的重要部門,在國家機構中的排序雖是法院、檢察院、公安部,但實際上一直是以公檢法為序排列,這是歷史形成的。新中國成立前,在根據地,一個縣裡,縣委書記、縣長、公安局長三個人最重要。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一直親自過問公安部的工作。法院、檢察院負責人都是公安部黨組成員。

新中國成立初期,毛澤東點將,羅瑞卿任公安部部長。1959年9月18日羅瑞卿任中央軍委秘書長、解放軍總參謀長,謝富治接任公安部部長。1965年謝任國務院副總理后,仍兼任公安部部長一職。羅瑞卿雖然離開公安部,但他在1962年被增選為中央書記處書記后,仍分管政法工作。1965年12月上海會議羅遭到林彪的誣陷,受到錯誤的批判,被停止工作,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撤銷其職務。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徐子榮被說成是羅的死黨,1966年2月被打倒。同年5月,公安部副部長劉復之、凌雲被打倒。這樣牽連了公安部的很多人,許多干部被停職。林彪、江青為了奪權,就要徹底否定人民的專政機關———公檢法。

1967年8月,公安部部長謝富治公然提出“砸爛公檢法”的口號,並割斷公安部與各省、市、自治區公安廳、局的關系。公安機關受到極大的沖擊,陷於癱瘓。公安部更是重災區,許多人被批判、被打倒、被關押,工作陷於停頓。在極端混亂的情況下,中共中央、國務院從軍隊抽調32名軍、師、團級干部到公安部掌握部、局兩級的領導權,實際上是徹底改組公安部領導班子,實行不叫軍管的軍管。公安部成立了以謝富治為首的領導小組,主持部機關的“斗、批、改”運動,任命沈陽軍區副政委李震為公安部常務副部長,二十一軍政委施義之為政治部主任。1970年春謝富治因癌症住院,中央在6月任命李震為公安部革委會主任、黨的核心小組組長。李震在中共九大、十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

在“文革”中,公安部的許多干部被打成叛徒、特務、反革命、死不悔改的走資派。副部長徐子榮、楊奇清、汪金祥、凌雲、嚴佑民和一批正副局長被關進監獄。同時,對全國公安機關實行軍管。1969年初,以機構改革為名,公安部由1200人減至100人左右,除留下40個造反派成員外,其余干部包括副部長於桑、劉復之連同家屬在內,春節后一律被送到黑龍江筆架山農場和湖北沙洋農場(干校) 勞動。

1970年,於桑、劉復之回到北京參加公安部核心小組工作。於桑,16歲參加紅軍,19歲入黨,在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他性格內向,在家裡寡言少語,但在工作中卻是一個敢於講話、敢於負責的干部。劉復之,20歲參加革命,21歲加入中國共產黨,多年掌管著公安部的中樞,有主見、有頭腦,性格開朗,含而不露。

“九一三”事件后,公安部開展“批林整風”運動。在核心小組會議上,於桑說:“我今天有意見,以后還是有意見的。”他說:“鐘不敲不響,話不說不明。”動員大家提意見時,劉復之和於桑的看法一致。群眾提的意見集中在這幾個方面:“砸爛公檢法”﹔下放到“五七”干校﹔黨的優良傳統被破壞﹔“文革”以來社會治安發案率高,破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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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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