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樹平 戚義明
三、新型城鎮化的基本內涵
新型城鎮化的內涵和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第一,新型城鎮化是“質量明顯提高”的城鎮化。這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目標”之一。城鎮化不是簡單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積擴張,更重要的是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一系列由“鄉”到“城”的重要轉變。我國的城鎮化正處於一個特殊發展時期,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仍需大力推進﹔城鎮化快速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大量問題也需要我們正視並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加以解決,既要一定的速度,又要把提高質量放在突出位置。因此,習近平強調,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要尊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過快過慢都不行,重要的是質量,“要推動城鎮化向質量提升轉變”(《人民日報》2013年 3月 9日。)。2012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將“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列為 2013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2013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強調要“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人民日報》2013年 12月 14日。) 。
第二,新型城鎮化是“四化”同步的城鎮化。這是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的新要求。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統籌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設”(《人民日報》2008年 10月 20日。)﹔2011年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 (《人民日報》2011年 3月 17日。),即“三化”同步。在科技創新日新月異、我國工業化現代化加速發展的今天,提出促進“四化”同步,既符合現代化建設規律,也順應時代要求。黨的十八大后,中央一貫強調要堅持“四化”同步的發展戰略。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更是明確指出,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關鍵是提升質量,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 (《人民日報》2013年 12月 15日。) 。
第三,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也是推進城鎮化必須堅持的核心原則。城鎮化的目的在於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要讓廣大人民共同分享城鎮化的成果,要讓有意願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融入城市,有就業支撐,有政策保障。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匯編》,第 21頁。) 。2013年3月27日和5月 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研究新型城鎮化中長期發展規劃,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推進人的城鎮化。 (參見《人民日報》2013年 3月 28日、5月 7日。)為貫徹這一原則精神,2013年 5月 24日,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改委《關於 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轉移人口情況,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統籌推進相關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參見《人民日報》2013年 5月 2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參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文件匯編》,人民出版社 2013年版,第 42頁。)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更是明確指出,走新型城鎮化道路,“核心是以人為本”(《人民日報》2013年 12月 15日。) ,其指向也在於有序推動常住人口市民化。
第四,新型城鎮化是體現生態文明理念的城鎮化。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總體布局,強調要加快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推動各地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發展,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生態安全格局。這對推進城鎮化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生態文明理念和原則全面融入城鎮化全過程,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參見《人民日報》2012年 12月 17日。)這就是說,不僅在城鎮化的空間分布上要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符合國土開發的總體功能定位﹔而且在城鎮化建設的各項工作中都要體現節能節地、生態環保的要求,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不斷提高生態文明水平。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要堅持生態文明,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盡可能減少對自然的干擾和損害,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資源。 ”“要體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人民日報》2013年 12月 15日。)
第五,新型城鎮化是“以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的城鎮化。這是 2006年“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的方針。城市群是隨著城市的發展而出現的,城市群理論也是隨著城市的發展而逐漸興起的。1987年,戈特曼出版的《大城市帶:25年之后》,被認為是城市群理論研究的一個重要裡程碑。(參見范恆山、陶良虎主編《中國城市化進程》,人民出版社 2009年版,第 173頁。) 20世紀 9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對於城市群內涵的研究不斷深入。城市群的概念,在制定“十一五”規劃期間開始進入中央決策視野﹔黨的十七大第一次將“城市群”寫進黨代會報告。2011年 3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進一步規劃了“三縱兩橫”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並據此提出推動相關城市群的發展﹔要求科學規劃城市群內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推進大中小城市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網絡化發展。( 參見《人民日報》2011年 3月 17日。)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強調:“科學規劃城市群規模和布局,增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匯編》,第 21頁。) 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再次明確:“要優化布局,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鎮化宏觀布局,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 (《人民日報》2013年 12月 15日。)
第六,新型城鎮化是注重文化傳承和歷史文化保護的城鎮化。目前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大拆大建,千城一面,城市缺乏歷史底蘊和文化特色。對此,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強調:在城鎮建設中,“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在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風貌,慎砍樹、不填湖、少拆房”,“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人民日報》2013年 1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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