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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的發展演變及內涵要求

何樹平 戚義明

2014年05月26日13:5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文獻》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摘要]城鎮化是現代社會工業化進程中必然經歷的階段。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根據中國的發展階段和特殊國情,逐步探索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提出新型城鎮化理念的現實背景是,一方面,城鎮化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我國城鎮化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新型城鎮化的內涵和要求至少包括六個方面:新型城鎮化是“質量明顯提高”的城鎮化﹔是“四化”同步的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是體現生態文明理念的城鎮化﹔是“以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的城鎮化﹔是注重文化傳承和歷史文化保護的城鎮化。推進新型城鎮化要解決人往哪裡去的問題、地從哪裡來的問題、錢從哪裡來的問題、現代農業誰來搞的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改革。

[關鍵詞 ]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黨的十八大﹔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

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匯編》,人民出版社 2012年版,第 19頁。)2013年 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 《人民日報》2013年 11月 16日。)。2013年 12月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也強調,“走中國特色、科學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人民日報》2013年 12月 15日。)。從黨的十八大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的提法逐步成型,內涵逐步豐富。新型城鎮化不是憑空提出來的,是建立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 30多年來,對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不斷探索和實踐基礎上的,是對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內涵的豐富和發展。

一、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的逐步形成

城鎮化是現代社會工業化進程中必然經歷的階段,但各國選擇的城鎮化道路又是不同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根據中國所處的發展階段和特殊國情,逐步探索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

1949年至1978年,我國的城市化率從10.6%提高到 17.9%(參見許滌新主編《當代中國的人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8年版,第 493頁。)﹔同時,城市發展布局有了較大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但也同時存在城鎮結構不合理、城市經濟結構失衡等問題,導致城市容納勞動力空間不足。加上 20世紀 70年代末出現大批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回城現象,導致城市就業形勢嚴峻。改革開放初期,面對當時城市就業困難的狀況,鄧小平提出要研究兩個問題:城市結構問題、城市裡開辟新的領域的問題(參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4年版,第 288頁。),這為確立城鎮發展方針“破了題”。1980年10月召開的全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初步確立了我國城鎮發展基本方針:堅定不移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市。1984年 1月,國務院頒發了《城市規劃條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法規﹔1989年12月,七屆全國人大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標志著我國城鎮化發展進入了法制化軌道。

20世紀 80年代,小城鎮的蓬勃發展是我國城鎮化的一大亮點。1984年,國務院先后放寬農民進鎮落戶限制和建制鎮設置標准,為小城鎮的發展創造了寬鬆的政策環境。在商品經濟發展和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的推動下,傳統的小城鎮逐步得到恢復,許多新興小城市和集鎮也在商品集散地基礎上發展起來。鄧小平指出:鄉鎮企業的發展,“解決了佔農村剩余勞動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問題。農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設大批小型新型鄉鎮”(《鄧小平文選》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第 238頁。),“大量農業勞動力轉到新興的城鎮和新興的中小企業。這恐怕是必由之路”(《鄧小平文選》第 3卷,第 213—214頁。) 。與此同時,城市經濟政策的調整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展開,特別是對外開放步伐的不斷擴大,也極大地帶動了我國大中城市特別是沿海地區城市的發展,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

20世紀90年代后期,小城鎮建設從一般的工作任務上升到整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高度。經過改革開放 20年的發展,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的階段,總體上已經從賣方經濟轉變為買方經濟,開始出現結構性產品過剩和內需不足的情況﹔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推進和農業比較收益的不斷降低,國企下崗工人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兩路就業大軍匯合,使得城市就業形勢十分嚴峻。同時,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也使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外部形勢。在此背景下,黨中央適時作出擴大內需的戰略決策,同時決定實施小城鎮戰略、西部大開發戰略和“走出去”戰略,以拓展我國經濟的發展空間。

2000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世紀之交,我國經濟發展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最主要的是經濟結構不合理,表現為產業結構不合理,地區發展不協調,城鎮化水平低,工農業生產技術水平落后,國民經濟整體素質還不高。對此,江澤民明確提出:“發展要有新思路。”(《江澤民文選》第 3卷,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第 119頁。)新思路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實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推動兩個根本性轉變,即經濟體制從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江澤民認為,這是“新世紀之初我國經濟發展的大思路”(《江澤民文選》第 3卷,第 119頁。)。貫徹這個大思路的戰略舉措之一就是實施城鎮化戰略,以解決城鎮化滯后於工業化的突出矛盾,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2000年 10月,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五”計劃建議提出:“我國推進城鎮化條件已漸成熟,要不失時機地實施城鎮化戰略”,“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人民日報》2000年 10月 19日。)《“十五”計劃建議》還提出了推進城鎮化的方向:“要從各地的實際情況出發推進城鎮化,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鎮體系。注意發展城市間的經濟聯系,發揮中小城市對小城鎮發展的帶動作用”,“走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道路”。(《人民日報》2000年 10月 19日。)兩年之后,黨的十六大進一步明確了我國推進城鎮化的根本方向,即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

黨的十六大后,城鎮化在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中加快深入推進。2005年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任務提出之后,社會上產生了一些疑問:既然提城鎮化,為什麼又要提新農村建設?新農村建設與推進城鎮化位置如何擺?黨中央明確指出:穩妥推進城鎮化和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的兩個“重要方面”(《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版,第 121頁。),“我們推進的城鎮化,是能夠帶動農村發展的城鎮化﹔我們要建設的新農村,是城鎮化進程中的新農村”(《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8年版,第 297頁。),強調要把兩者結合起來,使之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成為我國現代化進程的雙輪驅動”(《十七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9年版,第 78頁。)。具體原則和主體形態不斷明確,成為這個時期推進城鎮化的新亮點。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第一次明確提出推進城鎮化的具體原則,經過不斷完善,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二五”規劃建議概括為“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人民日報》2010年 10月 28日。)。2006年 3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把城市群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主體形態”(《人民日報》2006年 3月 17日。) ,黨的十七大第一次將“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寫進黨代會報告。在新實踐和新探索的基礎上,十七大報告明確作出“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的新概括,在十六大指明方向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了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的內涵,也進一步明確和開拓了推進城鎮化的新思路。2007年 12月,胡錦濤在新進中央委員、候補委員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研討班上,將“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作為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條“總道路”的諸多具體道路之一加以論述,充分表明其重要地位。 (參見《十七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第 99頁。)

2008年國際金融經濟危機爆發以來,我國經濟進入深刻變革調整階段,特別是 2011年城鎮化率歷史性地突破 50%后,我國城鎮化建設站在一個新的起點上,如何在城鎮化率不斷提高的同時更加重視城鎮化的質量和水平,成為一個緊迫課題。在多年探索的基礎上,適應發展的需要,我們黨提出了“新型城鎮化”的理念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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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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