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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聖人”羅榮桓:開創新中國檢察事業【4】

王平

2015年07月09日08:3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剎住“取消風”

1949年11月間,羅榮桓病情加重。10日,他寫信給毛澤東說:“據蘇聯大夫診斷,還要一個時期不能工作。檢察署長之職務是否可以由李六如同志代理,以便其主持一切,請指示。”同日,毛澤東批示:“安心休養,李六如代理檢察長。”由於羅榮桓從紅軍建軍起,便從事政治工作,親自參加了創建解放軍一整套政治工作制度的實踐,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黨內和軍內有崇高的威望。1950年4月,中央又決定由他出任總政治部主任,並指定他負責著手籌建總干部管理部,由他兼任部長。於是,他便請副檢察長李六如、藍公武多管一些檢察署的工作,而將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組建總政和總干方面。

接下來的1951年秋冬之間,黨中央決定高檢、高法的黨組分別設置,高檢從此單獨設立了黨組。由於身體原因,在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黨組后,仍然任檢察長的羅榮桓沒有參加黨組。高檢署第一屆黨組的成員是:李六如、劉惠之(副秘書長)、王立中(辦公廳副主任)、王桂五(研究室副主任)。李六如任黨組書記。

羅榮桓雖然未參加黨組,但遇有重大問題,李六如都會向他請示匯報,有時羅榮桓也主動給予指導。而直接寫給他的報告,一般他都要看並作批示。

1951年秋冬發生的合署辦公風波,是共和國檢察史上的第一次“取消風”。這一年年底,全國編制會議召開,決定精簡國家機關,提出讓檢察機關“名存實亡”,隻保留名義,不設機構,不配備干部,工作由公安機關兼辦。編制會議的這一決定,在全體檢察干部中引起強烈反響。

羅榮桓得知此事,非常重視,他告訴李六如將此事報告毛澤東,並說:“要多給毛主席寫報告。”當時,李六如不在北京。廣州市檢察署檢察長鄭北辰直接給毛澤東寫信,堅決反對所謂“名存實亡”。毛澤東親筆批示:“請檢察總署黨組提出意見。”高檢署黨組當即向毛澤東寫了報告,說明剛建立的檢察機關已經在鎮反中起了作用,主要是防止和糾正錯案及偏差,並列舉了若干重要例証。接著,李六如從外地回京,把黨組成員、研究室副主任王桂五叫到家裡,由他口述,由王記錄,給周恩來寫了一封信。信的大意是:他不在北京,編制會議作出撤銷檢察署這樣重大的決定,事先根本沒有征求他的意見。他不同意這個錯誤的決定,並從國家制度上和實際工作上說明設置檢察機關的必要性。

當時中央政法委黨組書記、政務院副總理兼政法委員會主任董必武也不同意撤銷檢察機關,並當面報告了毛澤東。鑒於加強法制建設的需要,毛澤東決定保留檢察機關,這樣才剎住了這股“取消風”。

此后,從最高人民檢察署到地方各級檢察署加緊建立機構。截至1953年12月,全國建立各級人民檢察機構930個,共有干部5600余人。至此,檢察機關的框架已經基本確立起來了。至此,新中國人民檢察署從組織上、制度上完成了歷史性的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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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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