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炳才
加強黨中央辦事機構
1949年10月1日,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會議選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主持召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和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及全體委員宣布就職。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華北人民政府工作也就勝利結束了,1949年10月25日,周恩來主持政務院第二次政務會議上,決定:提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發布命令,宣布華北人民政府結束,原華北人民政府所轄5省2市(河北、山西、熱河、察哈爾、綏遠、北京、天津)歸中央直屬﹔政務院各委、部、會、院、署、行以華北人民政府為基礎建立工作機構,於11月1日正式開始辦公。11月2日,中央政治局通過周恩來任政務院黨組書記兼外交部黨組書記,原華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陳雲分別任政務院第一、第二副書記。
毛澤東首次出國訪問是在1949年底,12月6日從北京起程、12月16日到莫斯科至1950年2月26日進入國境、3月4日毛澤東一行返抵北京。行前的11月25日,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毛澤東自12月初前往蘇聯訪問期間,劉少奇代理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代理中央軍委主席,周恩來代理全國政協主席。這是劉少奇第二次代理毛澤東的中共中央主席職務。劉少奇領導中共中央一方面組織國內的鞏固政權、恢復經濟等正常工作的運轉,一方面還就毛澤東訪蘇期間提出的有關情況與問題,組織中央政治局討論並及時報告給在蘇的毛澤東,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中央人民政府建立后的各中央機構在以華北人民政府的基礎上建設起來,框架是搭建了,但明顯需要充實與加強。1950年2月和7月,劉少奇組織並請示毛澤東同意,先后派出組織、宣傳兩個參觀團赴蘇學習取經。劉少奇精心組織的這兩次赴蘇學習考察,為中共繼續參考聯共中央的經驗來建立健全、充實鞏固黨中央的機構,作了准備。
但由於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等重要工作的部署推進,直到1952年上半年,中共中央研究決定“擬將各中央局書記及其他一些干部調到中央工作”,以加強“黨和政府的中央機構”﹔毛澤東委托劉少奇主持進行。6月20日,劉少奇按照毛澤東提出的“加強黨中央辦事機構問題”統一部署,以中共中央名義分別致電斯大林(電報由劉少奇起草、毛澤東審定)、張聞天(時任中國駐蘇聯大使)。給斯大林的電報:“由於經濟建設即將成為我們國家的中心任務,我們擬即參考聯共(布)中央的經驗加強我們黨的中央機構,為此,我們要張聞天同志和你所指定的一位同志作一些談話,以便使他了解聯共(布)中央在這方面的經驗。請你允許張聞天同志和你所指定的蘇聯同志作這樣的談話,不勝感謝!”7月15日,劉少奇修改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安子文起草的《關於加強黨中央辦事機構的意見》,18日致信毛澤東、周恩來、朱德、陳雲、彭德懷,呈報了這個意見,提議:“關於加強黨中央辦事機構問題,自主席提出后,我找尚昆、子文及組織部其他同志談過幾次,並和高崗、鄧子恢、習仲勛同志談過。”“整個方案自須待九月以后的中央會議才能決定,但目前是否可以根據這個方案的原則進行一些准備,抽調一些辦事人員來中央,特別是加強中央辦公廳機構,幫助中央處理大量的文電和材料。”“如若可行,望主席批示!交我著手辦理。”8月4日毛澤東審閱劉少奇轉送的楊尚昆、安子文草擬的關於加強黨中央辦事機構的意見,批示:“周、朱、彭、鄧小平、賀龍、陳毅、劉伯承、譚震林、李富春、彭真、薄一波、馬明方諸同志閱,退劉少奇同志辦。(一)此件我認為可行。請你們審閱,如大體同意,即照少奇同志建議開始進行准備,從各地抽調一些人來建立一些機構。(二)至於整個方案,當然要待九十月間中央全會方能作出決議,付之實施。”
所謂“五馬進京,一馬當先”故事,指的就是這次西南、西北、中南、東北、華東5大中央局主持工作的鄧小平、習仲勛、鄧子恢、高崗、饒漱石到中央任職的事。按照劉少奇修改后呈報毛澤東及中共中央批准的方案:“各部部長:擬由高崗任計劃委員會主任﹔饒漱石任中央組織部長並兼管工會、青年團、婦聯工作﹔習仲勛任中央宣傳部部長並兼管政府文委工作﹔鄧子恢任農村工作部(委)部長並協助高崗計劃委員會工作﹔政法工作部由彭真作部長……”時任西南局第一書記等職的鄧小平,1952年8月又任政務院副總理,並在8月15日周恩來開始訪蘇期間代理總理﹔時任西北局第二書記(第一書記彭德懷)等職的習仲勛,8月、9月又先后任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時任中南局第二書記(代理第一書記)等職的鄧子恢,10月又任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11月又任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席﹔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東北局第一書記等職的高崗,11月又任國家計劃委員會主席﹔時任華東局第一書記等職的饒漱石,因為身體等原因,后又隨劉少奇訪蘇,直到1953年4月接替彭真又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毛澤東對每一個進京人員都個別談話。高崗進京較遲,是在毛澤東一再催促下進京的,但所任職務最高、權力最重:新成立的國家計劃委員會主席是高崗,副主席是鄧子恢,委員有陳雲、彭德懷、林彪、鄧小平、饒漱石、彭真、薄一波等,故有“一馬當先”之比喻。此時各中央局書記們任新職后一般仍然還保留著各自中央局等的職務,直到1954年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構時為止。
關於新中國成立初由劉少奇主持的這次將各中央局負責人抽調至中央充實加強中央機構的工作,1952年11月14日、15日周恩來先后在政務院第158次政務會議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上作《關於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機構與任務,調整省、區建制和增設中國人民政府機構問題的報告》(此前11月3日曾就此事函報毛澤東),他是這樣說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是在新中國初建之時成立的,一方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機關,另一方面又是地方政權的最高機關。這種組織形式在全國剛剛解放,各地區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下,是完全必要的。”3年來,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各大區基本上完成了經濟恢復和改建工作的事實,証明這樣做是“既有利於國家統一,又有利於因地制宜”。現在,為了適應即將開始的國家大規模經濟建設的需要,必須加強中央的統一和集中領導,加強中央人民政府的機構,同時,也要加強省、市人民政府的組織,以加重省、市領導的責任。15日,會議通過《關於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機構與任務的決定》、《關於調整省、區建制的決議》、《關於增設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
1953年4月28日,兼任中共中央秘書長的劉少奇起草了《關於中央目前工作方式的決定》。《決定》根據當時一些重要領導干部從各地調到中央的情況,提出:“為了集體地和迅速地處理各項重要問題,決定每星期舉行兩次政治局會議和兩次書記處的擴大會議”,並對會議的召開方式和出席人員作了規定。當日,中共中央通過了這個《決定》。
新中國創建的最初階段,劉少奇作為黨的主要領導人之一,在創造有利的國際條件、進行全國范圍的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三反”“五反”和加強黨的建設等方面,都進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而劉少奇在新中國成立前后受毛澤東和黨中央委托,為創建全國性中央組織機構,學習、借鑒蘇聯經驗,扎扎實實,兢兢業業,以其豐富的閱歷和旺盛的精力,圓滿完成任務,為探索新中國建設道路作出了卓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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