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旭
七屆三中全會上的不同意見
1950年6月,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召開。毛澤東在會議上提交了題為《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斗爭》的書面報告。他在這份報告中說:“我們對待富農的政策應有所改變,即由征收富農多余土地財產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中農和保護小土地出租者。”至於因為不動富農出租土地而使貧雇農少分土地的問題,毛澤東認為可以這樣解決:由國家用貸款的方法去幫助貧農解決困難,以補貧農少得一部分土地的缺陷。
在討論毛澤東的書面報告時,與會多數同志同意毛澤東關於不動富農多余土地的意見。同時,與會者也對報告的其他許多部分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會議秘書組在集中大家意見的基礎上,對報告作了修改。會議還提交與會者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大家對這個法案也進行了認真討論,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見。會議秘書組集中大家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最后交給毛澤東。毛澤東對這個法案做了最后修改。這個法案關於富農多余土地問題,隻寫上了一句話:“不動富農的土地財產。”之后,再次把修改后的這個法案提交各組討論。
一開始,在關於富農問題上,大家基本同意毛澤東的意見。但在深入討論中,許多同志又對土改中如何對待富農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思考,結合各地經驗,提出了新的不同意見。這些新的不同意見,應該說,主要是因各地情況不同而提出的。中南局的鄧子恢在會上就提出,他完全擁護中央關於在土改中不動富農的政策,過去自己有不同意見,現在想通了,完全理解中央的精神。但是,就中南局所轄部分地區來說,情況還是有所不同,這些地區,土地較少,富農所佔土地數量較大,如果完全不動富農土地就不能滿足貧雇農的土地要求。他提議,對這個問題,可以原則作規定,但要留個活口,不要定得過死,要使基層干部有個機動余地。可以這樣定:富農出租土地部分可以有條件地動。
對於鄧子恢的意見,饒漱石不贊成。但他也是根據華東地區情況提出的。他在會上說:華東的情況不是這樣。在華東,貧雇農通過土改,可以得到全部土地的60%至70%,而富農多余土地也不過佔5%左右,動富農多余土地,也僅僅可使貧雇農多分5%的土地,反而不利於中立富農。因此,他認為,還是寫上“不動富農多余土地”為好。
而劉少奇則從更廣闊的視角考慮問題,提出了不同意見。劉少奇過去以中央高層領導人的身份,領導土地改革,在這方面是有豐富經驗的。他對於新區土改動還是不動富農出租土地問題,進行了長期思考。這次在七屆三中全會上,他是以舉例子的方式提出不同意見的。他說:如果有一個人有40畝土地,全部出租,這個人就是地主,對他的土地當然要沒收。但是如果另一個人,有90畝土地,出租40畝,50畝不出租,自己種或者雇人種。我們在新區土改中,如果對前一種人的土地全部沒收,而對后一種人出租的40畝土地不動,就不公平。他說:這個問題,大家要考慮。他說:如果我們贊成在新區土改中不動富農,但又提出對富農的一些“尾子”土地要進行調整,在實際執行中,不動富農多余土地問題就站不住了。這個問題,很值得考慮一下。他認為,在新區土改中,絕對不動富農土地,包括不動那些半地主式富農的出租土地,是有困難的。
在這次會上,大家討論得非常熱烈。有人贊成不動富農土地,有人贊成劉少奇的意見。
毛澤東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他在6月9日的總結報告中回顧了解放戰爭時期的土改歷史后,說了這樣的話:
解放戰爭時期,情況很緊張,我們應該團結絕大多數人,這個道理也對。歷史就是這樣走過來的。現在戰爭停了,我們又決定不動富農。那時候,就是要動富農,不動富農,那是不可設想的事情。蘇聯也有過這樣的情形。他們搞軍事共產主義,對富農不准備搞的,后來因為敵人進攻得厲害,資本家對他們的態度也不好,才對富農從各方面直接沒收。蘇聯搞新經濟政策,廢除軍事共產主義,是在戰爭停了以后。我們現在是在戰爭停了以后,才不動富農。北方戰爭早已停了,所以去年土改緩和得多了。現在全國除了台灣、西藏尚待解放,戰爭都停了,因此給了我們一個可能,對富農可以現在不去搞他。
但毛澤東對這個問題仍然十分慎重,他要通過黨內民主討論,進一步把這個問題搞穩妥。七屆三中全會閉幕后,毛澤東決定,把土地改革法案再次發下去,征求黨內外意見,再修改,直到符合中國實際情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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