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987年以后:豐富和發展時期
黨的十三大以后,是鄧小平公安工作思想的進一步豐富和發展時期。隨著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我國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這些問題主要是經濟領域的矛盾突出,社會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蔓延,社會不安定因素增多,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泛濫,直至發生了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與此同時,國際局勢也開始變得動蕩不安,特別是蘇聯解體、東歐劇變,世界社會主義事業遭到嚴重挫折之后,中國向何處去,人民民主專政還要不要堅持,成為國內外關注的焦點。在這種復雜的形勢面前,鄧小平果斷提出了努力排除“左”和右的干擾繼續前進的思想主張,將其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了新的階段。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提出“中國的問題,壓倒一切的是需要穩定”(《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84頁。),要理直氣壯地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中國要實現自己的發展目標,必不可少的條件是要有安定團結的國內環境與和平的國際環境,沒有一個穩定的環境,什麼事情也干不成,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掉。因此,鄧小平提出:“要放出一個信號:中國不允許亂。”“中國不能亂,這個道理要反復講,放開講。”“凡是妨礙穩定的就要對付,不能讓步,不能遷就。”(《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86頁。)他還指出:“如果有人搞得我們總是不安寧,也不能排除使用某種專政手段,使用紀律、法律手段。”“四個堅持本身沒有錯,如果說有錯誤的話,就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還不夠一貫,沒有把它作為基本思想來教育人民,教育學生,教育全體干部和共產黨員。”“在四個堅持中,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一條不低於其他三條。”(《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11、305、365頁。)
二是提出“國家的主權、國家的安全要始終放在第一位”(《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48頁。)。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使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面臨嚴峻考驗。面對這種從來沒有遇到過的復雜情況,以鄧小平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下,採取斷然措施,很快平息了這場政治風波。這次斗爭的勝利,捍衛了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所取得的偉大成果,使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政策得以貫徹執行。同時,它也從反面教育我們:“國家的主權、國家的安全要始終放在第一位”,“西方的一些國家拿什麼人權、什麼社會主義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做幌子,實際上是要損害我們的國權”。鄧小平指出:“這次我們採用戒嚴的方式解決了動亂問題,這是非常必要的。今后如有需要,動亂因素一出現,我們就採取嚴厲手段盡快加以消除,以保証我國不受任何外來干涉,維護國家的主權。”(《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48—349頁。)
這一時期鄧小平公安工作思想的特點就是進一步強調專政手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專政的手段不僅要講,而且必要的時候要用,公安機關要理直氣壯地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鄧小平的公安工作思想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第一,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要理直氣壯地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專政的手段不僅要講,必要的時候還要用,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第二,公安機關要依法行使人民民主專政的職能。民主和專政的各個環節,都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第三,公安隊伍建設要堅持從嚴治警的方針,對公安民警要嚴格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紀律。第四,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要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對嚴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實行從重從快的集中打擊。第五,要加強和改善黨對公安工作的領導,保証公安機關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依法行使職權。這些思想,對於當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建設法治公安,建設平安中國、法治中國,仍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本文系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安理論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批准號:11CKSZ03)
〔作者隋從容,山東大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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